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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大王是给汪们买吃的去了吗?”唐雪媚:“嗯,买了些吃的。”“呕吼,又有吃的了,比昨天的粥粥还好吃吗?”唐雪媚耸耸肩:“那倒没有,就是你们说吃够了的狗粮。”此话一出,响起一片哀叹:“啊~粮啊~不想吃。”几只流浪狗坐在一边乖乖盯着唐雪媚。丝毫不参与宠物狗的讨论中,只是在听到它们说狗粮不好吃,不想吃得时候。其中的流浪边牧就开口了:“你们前几天过得什么日子,这才两天时间,你们就忘记了?不想吃?”众狗:“……”是哦!有粮吃总比没有吃的强。唐雪媚这才发现狗子们已经分成了两波,一波是有主人的狗子,它们平时喜欢一起玩耍,干啥都在一起。另一波是没主人的流浪狗,它们不喜欢跟宠物狗凑热闹,大部分时间它们都待在一起,而且那只边牧感觉是它们的狗头军师。唐雪媚倒是没想到狗狗们还有这么多心思。见它们围在车跟前不离开,她挥了挥手:“好了,都去地里守着。今天谁要是能抓住偷东西的‘小贼’,就奖励半根胡萝卜。”“是,大王,汪马上就去。”“哦吼,胡萝卜,胡萝卜,汪要抓小贼,抓小贼。”“汪最爱吃胡萝卜了,汪也要抓小贼!”狗子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卷起一片黄土飞奔不见了踪影。唐雪媚抬手揉了揉耳朵,然后提步迈进院子。院内摆放着一张木桌,这会儿唐建国正与谢知许坐在院子里交谈。看到唐雪媚进来,唐建国赶忙招手:“闺女,过来一下,谢书记有事儿问你。”唐雪媚眉头微微一挑,有事问她?她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站在厨房门口的林淑芳,谢知许背对着厨房,并不知道身后的情形,林淑芳朝她使了个眼色,无声开口:“玉——米,玉,米。”玉米?难道是谢书记去地里看过了?还瞧出了什么端倪?毕竟这个时间点,正常玉米枝干还没长出来呢。但她的玉米地,已经‘枝繁叶茂’,再用不了几天就彻底成熟了。只是如果是这件事,那她之前用来敷衍其他人的借口可就行不通了。听谢书记的口音,像是京市人,而且他还在京大念过书,条件如此优越,万一真认识什么搞农业的大佬,那她的借口不就露馅了?想来父母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刚才老爸才会叫她过来,不然也轮不到她来应付谢书记啊!只一瞬间,唐雪媚便理清了思绪,她神色如常,朝着谢知许走过去,微笑着问道:“谢书记是来找胡萝卜的吗?”谢知许今日着装不比上次见他时那般随意,这次较为正式,身着西装裤,搭配行政夹克,一看就是来办公事的。他伸手推了推眼镜,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嗯,原本是来找胡萝卜的,但现在,我还有件事想问一下你。”“本来打算问唐叔的,结果唐叔好像不是很清楚,我就只能等你回来了。”唐雪媚坐到他对面,拿起茶壶给他的杯子续了一些茶水,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谢书记想问什么?”谢知许也没拐弯抹角,直奔主题:“你这玉米是什么品种,怎么这么快就成熟了?”按着西北这边气候来说,春玉米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播种,成熟时间在9月中下旬。夏玉米通常在6月中旬左右播种,成熟时间在9月底至10月中旬。很明显,不论是春玉米还是夏玉米,都不应该是这个时间点成熟。唐雪媚喝了口茶润润嗓子,随后抿了抿唇,面露难色,一副为难的样子。谢知许见她这般,以为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但这事儿他必须得搞明白。如果这是什么新品种子,他必须得问问,然后大量采购。在农村,时间和粮食对农民来说,就是金钱。这玉米两样都占了,而且这般厉害的玉米,应该普及开来。想到这里,他声音都软和了一些:“这样吧,唐学姐能告诉我你的种子是在哪里买的吗?”唐雪媚放下茶杯,摇了摇头:“我跟你讲你可能不信,但这种子外面应该没有。”谢知许温润的眉头轻轻蹙起:“没有?”“那你是……”后面的话他没说出来,但意思很明显。唐雪媚抬手将碎发别到耳后,神色十分认真:“一位老神仙给的。”啊?谢知许温润有礼的面部表情差点碎掉,嘴角不自觉抽搐:“呵呵,学姐真会开玩笑。”唐建国听到闺女给的借口也是嘴角一抽,早知道闺女这么不靠谱,还不如他想法子搪塞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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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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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