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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种子唐雪媚准备去荒山,种山里去。她回来这么久,还是什么声音?唐雪媚跟林淑芳忙了一天,直到天黑才从山上下来。天色渐渐暗下来,但唐雪媚左耳上的耳钉却在夜间散发着幽幽蓝光。林淑芳立马就注意到了:“你买的耳钉用了荧光剂?”唐雪媚也感受到了一点淡淡的微光,她抬手摸了摸耳朵上的耳钉:“这个是田田给我的法器,田田说戴着这个就可以和动物交流。”林淑芳嘴唇微张,表情惊讶:“这么神奇?”唐雪媚点点头:“你今天抱回来的小奶狗,我就跟它沟通了一番,还给它起了名字。”林淑芳立马就被带偏了: “你起了什么名字?”“墨白。”林淑芳默念了两遍:“这名字倒是好听。”“你明天要去买大狗,要顺道卖点胡萝卜吗?”胡萝卜还有一半,不知道闺女要怎么处理。唐雪媚想了想:“再挖三十株吧,我怕明天买狗钱不够。”“行!”两人回去之后,唐建国已经回来了,饭都做好了。几人吃过饭后,唐建国听闺女要去城里卖胡萝卜,便去菜地里挖了三十株全部备好。第二天唐雪媚吃完早餐就和林淑芳去城里买狗,顺道卖点胡萝卜。两人准备好就出发了,山路上都是小石子铺成的,破皮卡在路上叮铃哐啷的响。车子翻越了两座山头,再转个弯就到柏油路了。只是她这车头还没转过去,耳朵就传来好几道呜咽声。“怎么办?这些人要把汪们带去哪里?”“你是新来的吗?听那些人类说,他们要把汪们送去餐馆,那里好像有肉吃!”“什么有肉吃?你个蠢狗,是我们被当做肉吃。”“啊?那怎么办?得赶紧想办法逃出去啊!”“逃?你看见角落那位大哥了没?它那体格子都没办法逃出去,指望我们往出逃?”“啊!那怎么办?汪不该乱跑的,我都好多好多天没见到主人了,呜呜呜…”“还是个有主的,那比我们这些流浪狗要值钱。”“流浪?你,你不是汪里面最聪明的吗?叫什么牧来着?主人经常在汪面前夸赞你们……”这些声音中还夹杂着其他哀嚎悲泣。听得唐雪媚直皱眉,她看向坐在副驾的母亲,开口问她:“妈,你有没有听到狗叫声?”林淑芳虽然疑惑,但还是认真听了听:“狗叫声?听不到啊!”唐雪媚也听不到声音,但耳朵里的声音还在继续,这枚法器还能远程听声?“好饿啊,感觉要死了…”“身上好痛啊!别让汪逮着机会,否则汪一定咬死他们…”“谁来救救汪啊!呜呜呜…”唐雪媚感觉声音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车子转了一个弯,然后她就看到了一辆大货车停在柏油路边。快要靠近大货车的时候,耳朵那些声音更清晰了。唐雪媚把车停下。林淑芳见她停车,不有些担心:“车坏了?”这车本来就是二手的,到他们手里也开了好多年了,每次出行她都担心。唐雪媚解开安全带:“妈,你先在车上等我,前面那辆货车应该有狗,我去看看。”林淑芳仔细听了听,并没有听到狗叫声。不过她突然想起了唐雪媚的耳钉:“你是听到什么了吗?”“嗯。”唐雪媚弯腰从车后座拿到一把扳手,拿到手中掂了掂。有点微重,不过够用。林淑芳看到扳手的时候眉头一跳:“你出门带这个干吗?”唐雪媚无辜眨眼:“防身。”林淑芳看了眼花容月貌的女儿,确实得防着点。就是,这玩意儿打人会不会死人?林淑芳甩掉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如果你真听到了狗的声音,那这车应该是狗贩子的车。”唐雪媚看了看前面毫无动静的大货车,皱了皱眉:“应该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停在路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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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