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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第4页)

“九月。”这回那少年竟然连“姑娘”两个字都不叫了,亲昵的称呼令司徒九月也愣住。不等司徒九月说话,薛昭就道:“我听索大人说,你的王夫已经挑选好了。”

海棠道:“这样的话,你就太辛苦了,公主,你的敌人有许多,等金吾军离开以后,真正要面对危险的,只有你一个人。”

“是。”司徒九月按捺住心中的波澜,故作平静地回答。

一来是她不在皇宫里长大,也不信任宫里的人,于是惯会独来独往,又性情冷漠,喜欢制毒,便是身边养着的宠物都是毒物,旁人看了就心悸,又怎么会敢来靠近。她自己塑造出了一个冷冰冰的形象。

“你与他相识也不过一月余而已,更毋庸提相交,无非就是为了堵住大臣的嘴,既然如此,你能不能选我做你的王夫?”

只是……她到底离开漠兰许久了,漠兰的百姓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公主充满怀疑和陌生,以至于关于她的不好的流言很快就能被人相信,这固然也是新王余孽造成的后果,但司徒九月本身也不是毫无理由。

司徒九月惊讶地看着他。

海棠闻言,心中无声地叹了口气,的确如此,这宫里到处暗藏杀机,还好司徒九月机灵,这么多年走南闯北,倒也培养出了一些对于危险的直觉,一旦感觉到了危险,立刻在心中警惕起来,才免去许多次无妄之灾。

少年的脸有些红,但目光却十分坚定,一字一顿地道:“就算是利用也好,五年十年或者是一辈子,我都可以接受。我虽然是个瘸子,想来比那位公子要和你相处得更好一些。而且我并非漠兰人,不会觊觎你的地位和财富……我之所以这么做,也不求什么,你只要让我留在你身边就好了。”

司徒九月凝眸道:“我那位好叔叔,惯会收买人心,这么多年,宫中也养了不少死忠。现在他是死了,想要为他报仇的人却不在少数,多得是人来取我的性命。这不过是个开头罢了,日后还有得消磨。”

司徒九月的心跳得极快,她问:“你为何要这么做?”

也正是因为一直跟在司徒九月身边,海棠才将司徒九月的处境看得清清楚楚,她道:“那些人什么都不知道,分明是那些宫人想要害你,被你识破,转头外面却说你心肠歹毒。”

“因为我喜欢九月姑娘。”薛昭道。

海棠跟着司徒九月一道去了漠兰,一来是之前在国公府的那段日子,海棠跟着司徒九月也学了不少制毒的本领,司徒九月见她颇有天赋,便也愿意教导她几句。海棠就想着,多学一些日子,日后也算是有傍身的本领。倘若别人再来害薛昭和薛怀远,他们也不至于束手就擒。而漠兰此地又有北燕许多没有的毒物,海棠便跟着司徒九月回来一趟,顺便多学习一番。

这是她一直希望能听到的话,可在这时候,她却忽然有些不敢接受起来,她道:“不可能。”

“公主殿下,外面那些人说得也太不像话了。”海棠道。

“我早就喜欢上九月姑娘了,从第一次见九月姑娘开始。”薛昭却像是更加坚定勇敢了起来,将心意和盘托出。

于是“毒姬”之名,便在市坊之中悄然流传开来。

是从什么时候喜欢的,他是真的不记得了。那日从地牢里逃出生天,被姬蘅带到国公府,他看见了这个姑娘,他的人生里,见过薛芳菲那样温暖美丽的,见过琼枝那样妖娆风情的,这样冷冰冰的女孩子,还是第一次见。但她沉着脸一言不,下手的动作却十分轻柔。她说自己是毒姬,却三番五次出手相救。人人都觉得毒姬是河滩上又臭又硬的石头,唯独他却觉得他是掘地三尺才偶然得到的明珠。

又听闻九月公主善于用毒,在宫中苛待下人,但凡有任何看不过眼的,便下毒将他们戕害,才住进宫中不过月余,已经残害死了许多宫人。

他能窥见她铠甲下的柔软内心,即便她根本不承认。

虽然知道燕国皇帝的授意,九月公主应当是真实的。但她的这番作为,立刻在漠兰城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百信们嘴上不说,私下里却彼此心领神会,这九月公主冷心绝情,纵然有血海深仇,可未免实在太杀人不眨眼了一些。毕竟新王在位这么多年,也未曾做过什么伤天害理之事,况且他惯会伪装,深受百姓爱戴。在百姓心中,那些皇族内部的动乱和厮杀,实在很遥远,便是听在耳中,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对于他们来说,新王是个不错的王,这位陌生的公主,却令他们为自己的未来担忧。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也知道你在怀疑什么,那都没有关系。如果你不能来我的世界,那我来你的地方也不错。”少年目光温柔,他道:“我们一直在一起,直到你厌倦了我为止。”他心甘情愿被人利用,况且,在别人眼中是利用,在他眼中,又何尝不是为了心上人而付出,令人感到满足的美事呢?

而九月公主也展露出来绝顶的狠辣,她毫不犹豫地下令诛杀所有和新王有关的人,包括新王的女人幼子,家中奴仆,以及忠于他的臣子。整个漠兰城全部清洗,城中血流成河。

“这位姑娘,公主殿下,”他笑意温暖明亮,“能不能准允?”

新王当然不甘示弱,这么多年,怎么可以全为他人做了嫁衣裳,当即只道现在冒出的这个九月公主是假冒的。可燕国皇帝不是说说而已,甚至还借给了九月公主一只兵马,这支兵马十分悍勇,杀人无数,名为金吾军,新王的军队不敌对方,沦为阶下囚。

司徒九月不知如何回答,直到她看见薛昭放在腿上的手,紧握成拳,似乎在微微颤抖,他的耳朵很红,暴露了他的紧张。就像一只温柔的野兽,暴露出自己的弱点,将自己毛茸茸的大脑袋放在了猎人的膝盖之上,纵然是再冷心绝情的猎人,也忍不住动容。

漠兰和大燕国,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这么多年,但论起国力,漠兰与大燕国差得实在太远。每年朝贡,漠兰使者甚至会向大燕国送去朝贡,而九月公主取得了燕国皇帝的支持,换句话说,就是燕国插手了漠兰的政事,而燕国皇帝选择的人,是九月公主。

教人不忍拒绝。

按理来说,九月公主一回到漠兰的土地,势必会受到人的追杀,新王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九月公主的下落,如此自投罗网,新王必然会在九月公主还未真正踏足漠兰城池的时候,就将九月公主灭口。但这一回,新王不仅没能做到,甚至还任由九月公主杀进城池,将这个秘密昭告天下,原因无他,九月公主并非是一个人回来的。她的确有了足以与敌人抗衡的力量,因为她取得了燕国皇帝的支持。

何况她本就不想拒绝。

这些年来,公主东躲西藏,不惜远赴燕国,为的就是躲避追杀,并且积蓄力量,等着有朝一日足以与敌人抗衡,再杀回这片土地,将当初的真相公之于众。

这并非是一个很好的主意,也许未来还会有数不尽的麻烦,但她突然也想意气一回,在小心翼翼地度过十几年后,有个人一起承担,还是喜欢的人。

然而十几年后,已经丧生的漠兰公主九月公主却忽然带着人马重新出现在漠兰,不仅如此,她还揭露了一个惊天阴谋,当年漠兰动乱,并非是流窜的乱民所为,而是新王为了抢夺皇位,残害手足,是新王杀害了王和王后,已经年幼的王子,而年幼时候的公主,侥幸躲过一劫。

她不回避自己的心意,也不辜负心上人的真心。

十几年前,一切风平浪静,旧王渐渐被人遗忘,便是偶然有人提起,无非也只是唏嘘感叹一下天意弄人。

“从今以后,你要忠于我一人。”她别过头,就像一个高傲的公主,然而语气柔和下来,眼角抑制不住的笑意。

对于无垠的沙漠中来说,有这么一座繁华的城池,犹如熠熠生辉的一颗明珠。千百年来,漠兰的人民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活。漠兰人勤劳热情,勇敢无畏。十几年前,漠兰王族生了一场动乱,漠兰的王和王后,以及公主王子都在这场动乱中丧生。王的亲弟弟继承皇位,重新整顿,在危急关头挽救了整座城池。人民心存感激,对新王也十分爱戴,于是一来就过去了十几年。

“遵命!”

漠兰城是沙漠里唯一的一座绿洲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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