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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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詹姆斯之死

踏青挺有意思的。

桑景云不爱做饭,但对自己动手烧野饭并不排斥,谭峥泓更是非常喜欢这项活动。

小少爷以前没有做过饭,觉得新鲜,也就抢着切菜做饭,又抢着吃锅底焦黄的锅巴。

他都不知道,原来锅巴这么好吃!

就是饭后挖野菜的时候,他认不出马兰头,挖了一堆乱七八糟的杂草回来。

桑景云是认得马兰头的,不过她不爱挖,就跟陆盈一起,去了之前陆盈常去玩的那户人家,听那家的老太太讲八卦。

一段时间没回来,又有很多新鲜的八卦可以听!

他们在孤儿院附近待到下午四点,才启程回家。

回家的路上,谭峥泓兴冲冲地问:“桑小姐,什么时候我们再来烧野饭?”

他今天过得很开心,就一点不是很满意——跟他们一起的人实在太多,里面还有桑小姐的长辈,以至于他都没跟桑小姐说上几句话。

要是只有他们两个人……谭峥泓光是想想,就觉得脸有点热。

桑景云道:“总烧野饭也没意思,明儿个我们一起去新世界游乐场玩?”

此时的上海,有个赫赫有名的“新世界游乐场”,这是上海最早的钢筋水泥结构的商业楼,里面有红宝剧场、银门剧场等十几个场子,轮番表演戏曲、话剧、歌舞、魔术等,当然也能看电影。

在这里,甚至可以滑旱冰。

这个游乐场是前年开的,门票一角一张,买了门票,就能在里面痛痛快快玩一天。

当然,有些项目还要额外出钱。

桑景云对这个游乐场早有耳闻,只是之前不曾去过。

带着家里人去游乐场,肯定不能玩得痛快,但带一个谭峥泓刚刚好。

“好!”谭峥泓喜不自胜。

那游乐场很有意思,他刚来上海的时候,时常去玩。

他也曾邀请桑景云一起去玩,只是还住在上海郊外的时候,桑景云觉得来去太麻烦,等搬到租界,桑景云又忙着写《一个士兵》,因而一直没答应。

现在他们终于可以一起去玩!

“明日我们先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然后再去游乐场。”桑景云开口。

她上周末交了两万字稿子,因为觉得结尾可能要修改,留了一万多字没有交。

这周她又陆陆续续写了三万多字,现在她手上,差不多有五万字的稿子。

本来今天是交稿的日子,因为要出去玩,就没有交。

这也不错,桑景云打算回去以后,将手上的稿件略作修改,加入有人用罂粟做菜的描写。

等这部分内容刊登出来以后,她还可以用东兴的笔名,揭露一下美滋楼用罂粟做菜的事情。

谭峥泓问:“桑小姐,我们一起去交稿?”

桑景云道:“对,一起去,不过不用说明我的身份。”

姜老二已经被抓,但他的手下,并没有完全被抓。

她过几天,还要向食品行业开炮,到时,那美滋楼的老板,怕也要恨上她。

公开身份的事情,还是等一等为好,至少等《真假千金》的英文版出来,她地位稳固。

这日到家后,桑景云在桑学文誊抄好的稿件上略做修改,加了一些内容,然后早早睡下。

而谭家,谭峥泓拿出纸笔,正在写明日的约会流程。

新世界游乐场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他要带桑小姐全都去吃一遍,再玩一遍!

写着写着,谭峥泓突然想到了什么。

他跑到外面,推出自己的自行车,然后满脸期待地看向自己的一个保镖:“张哥,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什么?”保镖询问。

谭峥泓拍了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张哥,你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我载着你骑几圈!”

晚饭后,谭大盛就去了书房写信。

想跟人维持关系,必须多交流。

相隔两地想要交流的话,只能写信。

他每个月都会寄出至少十封信,跟以前的朋友联络感情。

写信挺辛苦,谭大盛写完打算休息一下,就站在窗边看外面的夜色。

他家的灯都开着,灯光透过窗户照亮了院子。

谭大盛看到,自己的儿子用自行车载着保镖,正在院子里来回骑。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最终确定自己并没有看错。

他儿子怎么回事?为什么大晚上的,要骑车载着保镖在院子里绕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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