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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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做这个手术的人,寥寥无几。

当然,刚开始裹脚的女性,或者还长成的女性要好一些,有望在放脚后恢复正常。

裹脚都屡禁不止,包办婚姻更是盛行。

此时很多夫妻,成亲前从未见面。

如果他们是普通农民,非常穷,所求不过饱腹,倒也能凑合着过一辈子。

但若是一个人有精神追求,那么逼迫他跟一个从未见过的人结婚,他大概率会觉得痛苦。

洪永祥不想结婚,有一部分原因,便是看到同学婚姻不幸。

他同学不想盲婚哑嫁,但父母再三逼迫,外加媒人说女方识字,便同意了。

婚后,他才发现女方不识字,完全没办法交流。

他痛苦异常,干脆离家北上。

他很痛苦,那嫁给他的女子,难道就能幸福?

这女子嫁人后不被丈夫待见,丈夫的爹娘自然也不喜欢她,她过的,又是怎么样的日子?

这样的婚姻,就是在害人。

而他身边,有很多人在婚前,从未见过另一半。

有些人婚后过得还算不错,但也有很多人,婚后压根过不到一起。

那些男人能娶二房三房,女人呢?

她们是无力反抗的。

对女子来说,嫁人确实是第二次投胎,偏偏,这投胎还不是她们能选的!

这世间,多少当父母的,将女儿推入火炕?

但没人觉得不对,他们觉得婚姻,就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洪永祥不这样觉得。

他觉得在男女年幼时就定下婚约的行为,是封建糟粕。

他觉得人应该自己选择相伴一生的人,而不是任由父母来选。

但他这样的想法,不符合时下主流。

这时的人,都觉得父母生养了儿女,儿女便要听父母的话。

即便当父母的打杀了儿女,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

此刻,洪永祥看这本《真假千金》,感受到了共鸣。

金小花说:“你们让我嫁人,我便要嫁?我难道只是个物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她又说:“你们生养我,便要吸我的血,吃我的肉?那我宁愿你们不曾生养我!”

她还说:“你们说我不配为人子,你们就配当父母?我从小到大,不曾少干一点活,我不欠你们!”

……

金小花的一生,过得非常艰难,她不被养父母喜爱,每日都有做不完的活儿,时不时还要挨打。

她已经不想活,所以发出了震撼人心的呐喊。

洪永祥能理解她的想法。

她养父母不过给她一口饭吃,养她还不如养家里的鸡鸭来得精心,却将她当牲畜使唤,把她当成可以拿来换钱的物件。

这一切,在洪永祥看来是错的。

但周围人呢?

村里人都觉得,金小花的父母没有溺死她,已经是天大的恩惠。

他们觉得,傻子对金小花来说,是个好归宿。

就连金老板,在知道金小花是自己的女儿,知道金小花受了很多苦以后,也依然觉得金小花离经叛道,被乡下人养坏了,需要好好教养。

洪永祥读着读着,只觉毛骨悚然。

金小花,仿佛身处牢笼之中,而她的呐喊,并不能让她冲破这牢笼。

这个主角,又是不一样的。

洪永祥长叹一口气,最后道:“也不知道后面她会如何写。我希望金小花,不,金月季能冲破这一切。”

一万字很少,写到金小花回金家,改名为金月季,就戛然而止。

费中绪道:“我刚追完《双面魔君》,又要开始追《真假千金》。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这世间的父母,怎么就无不是了?我爹自从娶了我后娘,对我来说便跟死了无异,我后娘更是看我如眼中钉肉中刺,整日做些恶心事栽赃我,我与她对峙,还会被我爹扣个不孝的帽子。我的婚事,也得由他们做主,我在家实在待不下去。”

两人心中叹气,有些想喝酒,但手边什么都没有。

洪永祥道:“我先回去,你将这稿件,送去《新小说报》吧。”

费中绪点了点头。

等洪永祥离开,他收拾好东西,就前往南城书局,打算等自家总编看过云景写的小说,就将之送去《新小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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