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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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第1页)

第二十一章

朝阳的金白鳞光很晚才崭露头角,这一觉我仿佛睡了一个世纪那般久,一夜无梦,但大脑总是晕晕沉沉,像被千斤重的铁石撑满,眼皮也睁不开,就想着再睡下去。可只有死人才会一直闭着眼,现在我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阒然无声的房间内,我睁开眼。原来是我错怪了朝阳,它起得可要比我早,此刻房间内淡黄一片,它的放射出的馀晖发出炫目的光。

我又在一个黄昏苏醒,心中倍感寂寥。

我看着夕阳的橘光映射在墙纸上,又向下延展到桌面,然後是地板。太阳每日的行程都将我的卧室包含在内,满屋子的落日金辉是给我最好的通知信。我呆呆地看了会儿,恍然间赤脚走下床去,站在半拉开帘的窗子前,展望远处静谧艳丽的彩霞。一阵风温柔地吹来,抚过眼角,怪痒的。我擡手擦了擦,馀光瞥见室内的光渐渐倾斜,似是被风吹走了。

再去转头看那太阳,也有些暗淡了,它就要进入下一场旅行,而我必须得赶上这一趟。

我把窗帘拉开,让渐渐发暗的馀光布满我的卧室。我麻利地跑去卫生间,忙手忙脚地将自己整理一番。临出门前,肚子有些饿,放眼望去,冰箱里甚至是柜子上现成的食物我一样都咽不下去,最後还是叼着块饼干离开了家。

果然,人在接触到大自然时才会放松。

离开小区後,我径直朝着小麦岛走去。在路上,我兴致突袭,顺道买了一瓶酒,也不管医生的叮嘱,就是想尽兴一次:敬成功分手。

临冬了,十一月份的小麦岛较为荒凉,尤其是傍晚稍有冷意时,来这里看夕阳的人很少。我拎着酒瓶,坐在一块枯黄的草坪上,仰望着西面那片已经晕染开的金黄。我的视线没有长久地为此停留,天是哪里都能看的,眼下油布纸般,闪烁着粼粼金波的海更值观赏。

我喝了酒,看大海有点儿微醺,我也是。

心跳霍然有点儿加快,全身上下的细胞无一不在酒水的滋润下活跃起来,一股暖流沿着血管蔓延开,像充满生命力的藤蔓,被烈火无情燃烧後仍会强有力地滋生,心底潜藏的那份属于躁狂阶段的兴奋油然而生,我想我醉了。

“有点儿冷。”我突然自言自语。

可下一秒,我的肩膀一重,一件厚实的外衣搭在了我的上面,我诧异地转头,竟是看见了意想不到的人。我没想过廖国歆会来这里。

他趁着我转身之际,替我拢了拢外衣,话语中隐含着不悦:“明天有雨的,今晚的天气不如中午好,为什麽外出还不多穿衣服呢?”

我迟钝一会儿,才说:“以前十一月份也会来这里看日落,我也会穿得这样单薄。”

“为什麽一定要看日落?”他直起身,俯视着坐在地上扭头看西方的我,“我从没在这里看见过你看日出的身影,你好像不喜欢。”

看着落下大半去的夕阳,我轻微地点头。

我不喜欢日出。一日之计在于晨,晨光里所蕴含的一切都是最具希望与朝气的东西,它洒在哪里,哪里就会充满生机与活力,所有的草木花树甚至是一动不动的建筑都会闪耀着生命力的光泽。唯有我,它照在我身上,会让我看起来那样丑陋,我那仅有的一点儿人样都被强烈的光冲到黯淡下去,我没法让这样的自己展现在大衆面前,我只能等到光再强一点儿,升至半空,人们开始忙忙碌碌,那时我才像过街老鼠一样包严实自己,悄悄外出。

对上廖国歆的眼,我承认自己确实是不喜欢日出,而是更喜欢这傍晚孤寂温馨的日落。

太阳落山後,人们会像鸟群那样,一齐归回熟悉的巢穴,街道上不再拥挤,而是越来越被冷落路旁的建筑又点亮了熟悉的灯,他们把五颜六色的光芒充当太阳的光亮,好来掩饰自己生命的光彩就要流逝的丑相。慢慢地,世界要死了,只有我还鲜明地活着。也就是在这一刻,我活着的意义达到顶峰。我爱落日馀晖。

越说越兴奋,我暴露怀中的酒,肆无忌惮地把它坦露在廖国歆面前,举起就要喝一口。

显然,我这样做是不明智的,廖国歆要太关心我,在我的唇还没有亲吻到瓶嘴时,他的手就已经抓住我的手腕,并取下我手里的酒。

“如果你感到很快乐,可以尝一口,”他指着不剩半瓶的酒,“可你已经喝了很多。”

我没去抢,呆呆地望着他:“会浪费。”

“不会,”他说完,仰头把那剩下的酒水全部一饮而尽,然後把瓶子到头,向我展示他把我的喝得一滴不剩,“一点儿也不浪费。”

我笑了,笑他像个小孩儿似的,说他就是不舍得花钱自己去买酒,偏偏要抢我的酒喝。

一瓶不能再普通的啤酒,也值得他争抢。

他坐在我身边,我们并肩远眺。不知道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思也变细腻了,有他在的地方我会格外注意形象。我拎了拎外套,把盘着的腿并拢直立,然後抱住膝盖,特别乖巧。

我问他:“你怎麽知道我在这里的?”

“出来倒垃圾的时候,看着一个人特别像你,就跟过来了。”他笑道,“果然是你。”

他的回答让我想起我们在今年的第一次见面,那个时候他也是尾随我来到小麦岛。我想我们两人真不愧是谈过一次,还真的有点儿臭味相投。从前高中,我搞暗恋,就爱躲在不显眼的地方偷窥廖国歆,在之後还为他作画,把他贴满了房间。现在廖国歆不说比我恶劣,但也有点儿恶趣味,喜欢尾随别人,像个小偷。

懒得再去想这件事,我想我们都是半斤八两,我们都爱去做那个偷窥彼此背影的小偷。

“须见山,”廖国歆把空空如也的酒瓶往我眼前一摆,“为什麽突然想在这里喝酒?”

我想都没想:“因为我今天很高兴啊。”

“能跟我分享一下让你高兴的事情吗?”

“这麽想听啊,”我斜睨着他,嘴角挂着狡黠的笑,“那你先说最近让你高兴的事儿。”

我有意去调戏这个我爱了多年的人,我也以为他大概率会跟我分享学校里的趣事或者发生在墨墨身上的事情,然後再悄悄转移话题。

但让我没想到,廖国歆竟然一本正经地告诉我,他说在今天偶然遇见我,就值得高兴。

一阵海风吹来,压平了我嘴角的笑容。

我想我还是有点儿悲伤:“我分手了。”

一般人分手後,大都会度过一段时间的情绪低落,而我的话则与大衆相反,想来定是让人感到惊奇与诧异。廖国歆也不例外,但他没将分手与快乐挂鈎,而是问我分手的原因。

“时间越久,感情就会越深,人就会越来越痛苦。我自己的情况我了解,我与单志霖走不远的,与其一拖再拖,倒不如提前割断。”

“说到底,你还是不爱他。”他这样说。

是的,我没反驳,默认了他的话。若我爱得难舍难分,早就撕心裂肺地痛哭流涕,哪还有闲情雅致坐在这里赏日落丶喝啤酒?但不否认我对单志霖有点儿感情,兄弟情多罢了。

“那我呢,”他问,“分开时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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