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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子们讲周末的见闻,又点评起商业街上的某家小店,也有人跟我探讨学习。大家说得都是些无聊的话题,但我并不讨厌。相反,我很喜欢、很珍惜这样平淡的日常。与刺激的非日常相反,平淡反而才是真正的幸福,我一直信奉着这一点。所以,我希望我和云雀能永远这样平淡地生活在并盛,生活在一起。一切都一成不变,这对我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我喜欢稳定,追求安宁。午休时间到,我和朋友们道别,走上前往风纪委员会休息室的路。我要去吃午饭,我和云雀从来不自己带便当,他手下的风纪委员们会负责我们俩在学校的午餐。尽管我今早对云雀小发雷霆,但他显然并没有将我的勃然小怒放在心上,他总是这样。这就是我们之间的相处方式。我的超能力迫使我被动听取她人的心音、承载她人的情绪,而云雀负责承载我的。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相处的时间与年龄不相上下;我们只有十五岁,然而认识彼此已经超过十年;我们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眼看到的都是对方的脸,呼吸时鼻尖相撞,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气息。我想我爱着云雀恭弥,从家人,从亲人和朋友的层面。我走进休息室,我的幼驯染已在此等候多时。他坐在休息室里唯一的那张长沙发上,姿态闲适,旧制式的校服外套披在肩头,牢固得像钉了钉子,我想他一定提前察觉到了我的脚步,不然不会早早地抬眼望向廊前。我站在门口,还没来得及进去,先看到他无声望来的一眼,眼眸与睫羽俱是深色,似灰似蓝,总有一种光彩莫辨的浓郁美丽。他抬眼时微微一动的眼睫,那双颇具古典风情的狭长的眼,冷清而过分动人的脸,宁静的美学舒缓地流淌,让我几欲落泪。云雀恭弥不顾柔软的沙发大魔王的挽留,站起身,向我走来了。我站在原地不动,等待他一步一步地靠近我。他咬我的嘴唇,不轻不重,这应当不是泄愤,而更像是不满地抱怨,他的声气很低,说:“你迟到了。”我舔了舔被他咬过的地方,然而我们的双唇紧贴纠葛至此,这让这个动作看起来完全就像是在追逐他的唇瓣,紧咬不放。我说:“是你到得太早了。”他很轻地哼了一声,不可置否,我们没有就此再展开辩驳,因为我们开始唇枪舌战。他继续吞吃我的嘴唇,而我的手臂为此环上了他那把窄而劲韧的腰。……好腰。不管摸过抱过多少次,我都不得不这样感叹。好腰啊。云雀将我抵在门上,大腿暖烘烘地挨着我的膝盖,我往上顶了顶,他睁眼看我,似笑非笑,又不得不为此分出一只手,掌心盖过、按住我的髌骨。他往下吻我脖子的时候,我的肚子很丢人地叫了一声。我破防了,面无表情地推开他,宣布:“我饿了。”“我听到了。”他说,似乎还笑了一下,手背慢条斯理地擦过嘴唇,那点淋漓的艳色却并未消匿无踪,白衬衫底下的胸口也仍在起伏,说实话看起来特别色情,但是我饿了。我们坐下来一起吃午饭,就像过去的每一天、每一个月、每一年那样。该从何说起呢?我和云雀在上幼稚园的年纪就认识了。我不是并盛本地人,其实我是美籍日裔,我们一家三口原本在长岛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我是个超能力者,美国人不太宽容,有点小心眼,某一个拥有军方背景的、从事生物研究的私人组织发现了我的能力。接下来的故事就像每一本少年漫和每一部超级英雌电影里描述的那样,无聊,俗套,痛苦。我建议大家去看看x战警,因为我觉得我的处境和变种人差不多,那个私人组织也很像那里面的特拉斯克工业,总之是反派啦。我尽可能用轻松愉快的口吻将我此前的人生一笔带过,总之:我们逃回日本,但我妈和我爸都死掉了,只有我活了下来,蜷缩在并盛町开启了母父双亡有房没车的独居生活。所以我说,这个故事无聊,俗套,令人痛苦。直到我遇到云雀恭弥——我们俩从幼稚园开始一直是同班同学。这很诡异。不过,就算是一只老鼠,你跟它在一起待十年估计都能生出来感情了,我们俩都是人类,两小无猜也算寻常。我想我将他当成了早逝亲人的代偿。我把有他的地方当做“家”,房屋本无情感寄托,是我将其作为载体,赋予它意义。于是,回到现在。虽然很让人难以置信,但是我的幼驯染云雀恭弥其实是会做饭的,这个人从小就自己生活,后来他的生活里还强势地挤进了一个四体不勤的我,为此他不得不熟练地洗手作羹汤。我们的早餐一般分开吃,或许因为我在美国出生,虽然我很小就回到日本了,但还是莫名其妙地保留了白人饭的血脉记忆……真是奇怪。总之,早餐一般是各做各的,各吃各的,他自己做一份简单的日式早餐,我通常用空气炸锅复活贝果,佐以干巴酸奶,吃一顿简单的白人饭。我的肠胃很柔弱,上学时无可避免地起得太早,清晨我总是毫无胃口,吃正餐反而想吐,因此一般吃得很少。这也意味着我的进食速度比云雀更快。我比他先吃完,就静静地坐在一边欣赏美少男用餐。就像现在。云雀吃饭的时候不爱说话,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他遵循着堪称严格的用餐礼仪,这让他看起来几乎如一位端庄的和式美人。我说他装,有种亲嘴的时候也别说话。他不理我,呵呵。是不是亲嘴的时候本来就不应该说话啊?他家里背景很奇怪,在此不多做赘述,反正不管他,常年放养。他不讲话,我讲,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我说笹川又想邀请你进拳击部我快拦不住了怎么办,按他的性格本该说咬杀,然而此刻只是沉默,片晌才说:“……看到他就斗志全无了。凛真,让他离我远点。”“不行哦,”我坏坏地说,“我是拳击部的经理嘛。今天有部活,你要等我。”这很合理。他巡逻,我参加社团活动,过后他来接我,我们一起回家,时间刚好。云雀恹恹地撂下筷子,又斯文地用餐巾纸擦拭嘴角,像是正在接受这一残酷的事实。我忍不住笑起来,凑过去吻他的脸颊。他下意识抬起胳膊,习惯性地搭上我的侧腰,我们像他最讨厌的草食动物那样依偎在一起,又像肉食动物一般吞吃彼此,或许将撕咬与进食当做了爱。又一番唇枪舌战,我们气喘吁吁地分开彼此——主要是我,云雀肺活量比我好一百倍,他壮得像一头牛,时常让我怀疑我们是否是同一物种,此男恐怖如斯,可怕得很。午休结束,我回去上课,他目送我的背影,没有道别,因为知道很快就会再见。下午的课很快过去,上课对我来说很无聊,好在我感知中的时光似乎总是流动得很快。最后一节国文课结束,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与我截然相反的是笹川了平,他几乎是胡乱地把桌面上的东西随意塞进包里,就斗志昂扬地冲出教室了,只留下一句:“我先去部里了!极限——冲刺!!”他的尾音飘走了。这个热血笨蛋。我无奈地叹息,就是这种人最让人招架不住了,不然我也不会答应他加入拳击部……虽然只是经理,而非正选。我的身体素质其实挺好的,只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云雀太过逆天,笹川像一座喷发火山,总显得我软弱如鸡,但要我去打拳击?老天,饶了我吧,我是脑力派啊。在成为拳击部的经理之前,我原本是排球部的经理来着。我的工作永远做得很好,部员们都戏说我是超高校级的经理人,我说串戏了别这样,拜托千万不要让人类史上最大最恶绝望事件降临在并盛校园啊,云雀会疯掉的。那个时候,刚加入拳击部的笹川了平风风火火地找到我,邀请我做拳击部的经理。他也是受人之托——拳击部部长知道我们俩同班,特地拜托笹川来挖我墙角。说实话,虽然我更喜欢一成不变的平稳生活,就这样在同一个地方待到死也不错……但我更喜欢“观察”别人,就像夏洛克·福尔摩斯观察她人鞋底的泥土与烟灰。这能给我一些生活与艺术的灵感,我将这些细碎的灵感记录下来,编织成或许可以被称为“文学”的作品。我答应了笹川的请求。其实真相是他太热情了,真的,而且这个人的字典里根本就没有“放弃”这个词。太可怕了,当时他甚至要找到云雀家里了——因为我们在同居——太可怕了。我都不敢再回想起来:有天放学回家路上,我和云雀手牵手并肩而行,我原本正在同时享受美色与落日,感叹人生美好至此,路边却忽然窜出一个笹川了平,我美好的人生就此完蛋了。这人还大声地喊着:“极限地加入我们极限的拳击部吧,古贺!”……太可怕了,老天,饶了我吧,别再让我想起来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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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翎银鞍白马,跨街游行时曾听过一场民间的戏。台上咿咿呀呀诉断衷肠,唱着霸王别姬的戏词。当时他将腰间的锦囊抛上台,大力拍着身侧人的肩膀高声叫好,心中带着隐秘的雀跃。崔羌懒散的桃花眼只是轻轻飘过来,从容地笑着。戏幕起又落,惊赞拍掌之声连绵不绝。穆翎不经意侧首,忽地撞进那双深邃眼眸里。四目相对,周遭纷纷扰扰仿若消散,只余一种说不清道不明之物在他心上肆意生长。红颜叹,纵缘尽,已不枉此生。台上人道尽悲欢离合,台下人含笑看他。那时他想,书中所谓生死相随,便是这般罢。后来图穷匕见。崔羌微凉的指尖从他唇畔划过,抹开血色,贯来柔和的眼尾上挑,我怎么舍得杀你啊太子殿下。穆翎一颗心早已失去知觉,只听着那懒懒拖长尾音不如您做我的男宠,可好?穆翎颤着手,握住了那柄刺入血肉之中的刃,温热的血离开身体,也带走了最后一丝天真,恍然之间他笑出了声。原来当年那出戏,唱得你是真霸王,我是假虞姬。*扮猪吃虎疯批攻x身软心更软笨蛋受(崔羌x穆翎)*攻蛰伏复仇,受倒霉背锅*狸猫换太子,攻是真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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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恒本身有一张bug级别的盛世美颜,可他天生身负反派诅咒,旁人只能看到一层虚假的丑陋表象。他是万千世界送给天命之子历练的踏脚石他的结局永远是花式给对方送经验送金手指,即便那些天命之子人品不佳。但有一天,祁恒他把这个诅咒弄没了…阅读提示1男主万人迷金手指苏文,逻辑为剧情服务,全文架空。...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不定时更新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和基友的现言驯服一只阴湿男,文案在最下此文文案慕溶月是长公主的独女,出身矜贵,养尊处优,偏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侍卫谢羡风。谢羡风容貌俊逸,却性子冷淡,待人疏远。谢羡风晋为小将军後,皇舅为她赐了婚。纵使二人阶级悬殊,她仍义无反顾地下嫁,她以为,他会为之感动。婚後两年,他待她冷若冰霜每年的成婚纪念日,他从不归家。她以为,他只是不会爱人罢了。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慕溶月,渐渐也为了夫君洗手作羹汤娇生惯养的千金,却开始学着做一个贤妻,去讨丈夫欢心。直到莫老将军落难,谢羡风放着怀胎虚弱的她,跪在皇殿前三天三夜,只为身陷囹圄的莫盈儿伸冤。他烧掉了她寄去的家信,愠怒之下,脱口而出,若没有她,我已经与盈儿成婚,莫家便不至于此。那时,慕溶月才明白,原来,他的冷漠,他的事不关己,都只是对着她一人。而爱,是无师自通的。慕溶月终于累了,扔下一纸休夫书。谢羡风,你自由了。捂不化的冰,她再也不捂了。多年後,他与她重逢在王室贵族的茶话夜宴,举杯间,言笑晏晏。她已是金枝玉叶的宋国公夫人,而他久久未娶,孤身一人。酒座後,阴暗无人的角落,谢羡风红了双眼,喑哑地说你离开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找你。她却盈盈一笑。不过是闲时豢养的一只雀儿,逗来解解闷,怎麽还当真了?多年前,在那一纸和离书上签字画押时,谢羡风还未曾想过,从前那个任性稚拙丶被他视若不见的前妻,会在有朝一日化作他心头的一颗朱砂痣。让他在爱而不得的日日煎熬里饱受折磨,最後心甘情愿地将其奉若神明,为之俯首称臣。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雄竞修罗场,女主日常训狗修文後详细版排雷40☆男洁女非(修文後)☆女配爹是男主恩人,男主对女配无爱情,两人从始至终不会在一起☆女主後期会和男配二婚且移情别恋,男主则只和女主有婚姻关系。☆火葬场十级。虐男的程度大概是虐女的倍数推一下朋友的现言甜文驯服一只阴湿男by小云泡芙李赫第一次见到阮梨,是在英区A大隐蔽的湖边。她身着一袭白裙,蓦然闯入了他的视线。他看着她上一秒刚和富二代学长吻别,下一秒就收下了学弟送的名牌手提包。林影婆娑间,她的目光与他无声交汇。阮梨微微一笑,伸出纤长的手指,放在朱唇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从此,她轻盈飘逸的裙摆深深地烙印在了李赫的瞳仁里。再一次见到阮梨,是在友人的别墅派对里。友人吹捧他正在谈一个校花级别的女神,还劝李赫也尽早处个对象,别活得像个苦行僧。李赫沉默不语,借口去卫生间而离开。一墙之隔。门外是喧闹举杯的朋友门内的阴暗角落,是两道交叠的身影。李赫把落单的阮梨堵在了墙角,他的身影将她笼罩,他手心是被她咬出的红痕。看着阮梨红透的脸,李赫清冷的面庞犹如冰雪初融,一抹淡淡的笑意悄然浮现。最後,他伸出手,如法炮制地放在了自己的唇上,轻嘘一声。你也不想我们之间的秘密被你男友发现吧?宝宝。阮梨有三个秘密。第一,她的白富美女神人设是假的第二,只有一个乖僻的怪胎知道她的秘密第三,她跟那个怪胎谈起了地下恋。李赫阴险,偏执,卑鄙无耻阮梨虚荣,僞善,装腔作势。他们是天生一对的金童玉女。预收晋王发现自己是替身了吗求收藏京中有一纨绔王爷,虽容貌俊逸,却性情暴戾,谁人也不敢招惹。他权势滔天,覆手间便可取人性命弑母害兄,是衆人闻风丧胆的煞星。一日,晋王在林间围猎,却遇见一来路不明的蛮夷女子。那女子生了一副娇小玲珑的皮囊,却不似旁人一见他便如惊弓之鸟,她定定地直视着他妾身只愿能留在王爷身边,让王爷开心。起初,晋王并没有将她放在眼里。可她却不肯放弃。为了见他一眼,她炎暑长跪于殿前,哪怕被炙烤到昏厥为了讨他一笑,她冬日里下河捕鱼,浑身冻到青紫。直到後来,晋王身中剧毒,沈鸢不惜一切为他祈福。晋王讥讽她为了我,你能去死吗?沈鸢手起刀落,竟是毫不犹豫地剜下了心头血,用作为他解毒的药引。惟愿殿下开心。望着沈鸢面白如纸丶奄奄一息的模样,晋王心底终于生出了一丝动摇。待到病愈後,晋王以侧妃之仪,将沈鸢娶进了王府。沈鸢不过是个身份低微的孤女,侧妃于她已是擡举。他自认为已经对她很好,她定会对他感激涕零。直到那夜,沈鸢梦呓,却是失控地唤着他故去王兄的名讳,宝音好想你晋王这才发现,原来她接近他,只不过是因为他有着一张与王兄相似的脸。多年前,宝音爱上了芝兰玉树的沅王。却来不及表达自己的心意,沅王便为救她而死。自此,她将名字改为了他的鸢,潜入了京城,只为报恩。她见到了他同母的兄弟晋王,容貌与他有七分的相似,性情却是迥然不同。只为了这七分的相似,她便开始百般地待晋王好,只为了能短暂地回到他的身边。剜下心头血时,沈鸢想,倘若她能救下他的胞弟,他在九泉之下,一定也会开心的吧。初遇她时,他连她的名字都未曾放在心上。来自蛮夷的粗鄙之女沈鸢,如风般不可捉摸的沈鸢。最後,却成了他心尖最毒的一抹情蛊,让他求之不得,寸心如狂。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破镜重圆天作之合励志成长追爱火葬场慕溶月谢羡风宋景渊莫盈儿一句话简介我心死後他却後悔了立意珍惜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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