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章(第1页)

我们生来就一定要靠近、融入彼此。而云雀恭弥付出的代价是:在遇到我之前,在我这块拼图完整地嵌入他之前,他都将维持残缺、缺损、缺憾。我们是彼此的另一半心,失去彼此将不再跳动。他的舌尖很轻地掠过我的唇沿,同龄男生的呼吸比我更重、比我更热,他的睫羽如扇,间或低垂,仿佛落花,倏忽遮过清谧瞳孔,一振一颤过后,寒星复又停顾他的眼眸。唇瓣纠缠至此,连言语都像是直接传递进对方的口腔,我冷笑道:“谁让你伸舌头的。”灯光太暗,我只记得他的嘴唇很软。我很喜欢云雀恭弥的舌头,在别的时候,而不是现在。多么可爱、多么可恨的唇与舌,可曾听过南泉斩猫的故事?南泉和尚挥刀斩去猫的头颅,将其视作斩断心中妄念,云雀恭弥的舌头正是那只猫。它诱惑了我与南泉。南泉正是因被猫吸引、钟情于猫,才将其斩落的。虚妄与迷雾诞生于和尚的心中,猫不曾引诱他。他不敢斩断自己的头颅,于是去斩下猫的,或可视之为一种软弱。我咬了咬云雀恭弥的舌尖,权当是斩去了猫的头颅,保留了我心中的软弱。我们没有吵架,当然也没有和好。次日醒来,一切如常,我们都当做无事发生,但就像我说得那样:我不会去看最后的指环战了。云雀恭弥对此毫无意见,而是说:“结果都一样,那些人注定要被我咬杀。”“再受伤我就咬死你。”我微笑着这么告诫他。不去看指环战,也不去上学,那我当然要给自己找点事干,干点什么呢?去找十年后的云雀恭弥玩。我不是说过很多次了吗?我没办法离开这个人,一秒钟都不行,仅一个呼吸都足以让我辗转反侧。“——surprise!”所以,我坐在云雀恭弥的办公室里,坐在他的那张软软的老板椅上,在他进门时斜着一蹬地面,老板椅转动,从椅背后转出我的脸,我兴高采烈地宣布,“超能力莫名其妙地变强了一点,这次我能停留更长时间了哦!”他的手还撑着门框,见此凝眸看我一眼,挑眉,唇角也随之挑起:“哇哦。”又转头问草壁,“你说的‘要事’,就是这个?”草壁在他旁边干笑:“恭先生。”我援护草壁,认真点头:“这难道不是要事吗?”云雀不可置否:“这是惊喜。”草壁知难而退,静悄悄地离开,没忘记关上门,于是这间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人,我环顾周遭,打量这儿的陈设与构造,俨然一副性冷淡都市精英做派,很极简,很商务啊,一点人气儿没有。过后我意识到,这是因为我不在了,不会有人再让他染上烟火香灰了。“十年后的恭弥变成可恶的资本家了,”我调笑他道,“那我呢?在我死之前,我在做什么?”“死”。这个粘稠湿润的、血气淋漓的字眼儿从我口中如流水般清脆地蹦出,我毫不顾忌,也并不在意,恶劣、任性、肆无忌惮,而云雀对此毫不意外:他很清楚,我就是这样的人。但他的眉心仍然隐隐地攒起,就像他每一次回想起这个事实都将重温那遗留的刺痛,云雀恭弥口吻平静地回答我:“你成为了一名举世皆知的推理小说家。”“欸。我变成大名人了。”他的老板椅对我来说过于宽敞,我从椅子上跳下来,稳稳地落地,冲他张开双臂,“十年后你变得腼腆了吗?欢迎我的拥抱呢?”他短暂地笑了一下,重复,“你变成名人了。”随后顺势走来,将我抵入怀中,我们很快分开,他又说,“我们十年前也不这样。”我说:“你只是习惯了,所以没意识到。十年前,在我的时间线,你前一阵还因为我忘记给你早安吻而耿耿于怀。”云雀的口吻有几分莫名的讥诮,他说,“那他显然不够成熟。”我纠正道:“是‘你’不够成熟。”但我不可否认,他现在看起来则成熟得多,也……辣得多。我对自诩拥有成熟男人魅力的夏马尔医生就没有这种感觉。我只这样用凝视的目光端详云雀,他的扣子系到最上面,领带严整而堪称一丝不苟,比不着寸缕更能让人体会到性感的含义,令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将它们拨乱,就像手握丝带、拆开礼物。我的手指刮过他那枚银色的领带夹,上头点缀着一颗光彩细碎的、雕琢成圆珠的蜜金琥珀。他垂眸捉住我作乱的手指,“这是你送给我的。”我满意地点头,“我的品味还是这么好。”他居然也颔首附和,表情纹丝未变,“不懂你的人都有难了。”你谁?我悚然盯着他:“你被六道骸附身了吗?”“十年后的你要求我这么说。”云雀的神态堪称无辜——老天,到底是谁想到的用无辜这个词形容这个男人——面上转瞬滑过一丝清淡笑意,“我不觉得有什么问题。”那没事了。十年后的我俨然将云雀当成了我的换装玩具,他配饰镶嵌的宝石、领带的花纹、正装的色调都能看出我曾留下的痕迹,我的眼光,我的手笔。我问他:“我为什么送你这枚领带夹?你做了什么让我这样奖励你?”“这是你眼睛的颜色。”云雀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向我展示那枚琥珀,内中流溢的光彩宛如浓金光泽的南洋珍珠。我是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我盯着他,等他继续往下说。他终于告诉我:他的风纪财团给我的写作事业添砖加瓦,还胁迫彭格列一起拼尽全力捧我。当然,用得是干净的、明面上的产业。彭格列是黑手党吧?她们的干净钱能是什么样的啊?蛤蜊?搞水产公司吗?还是拆迁队?不对,到底是怎么胁迫彭格列给我投钱的啊?十年后彭格列的boss是沢田君吧?怎么过了十年还这么怕云雀啊!云雀告诉我,我的写作天赋无人能敌、我的灵气无人质疑,然而世上总有俗不可耐的愚人将我的成功归功于风纪财团和蛤蜊水产公司,男人们说,假使我不向资本献蝞,我绝无可能取得今日的成就——以一个女人的身份。一个美丽的女人,一个充满性缘价值的女人。然而直到我死后,男人们才开始爱我。我对外的死因是心脏病突发,于深夜与世长辞。愚人们唏嘘,头一次称赞起我的“纯洁”与“美丽”,将我的笔触形容为细腻而易碎的少女心事,但我写的是推理小说;他们同样盛赞我笔下主人公的纤细美丽,但我的小镜是一个精通巴西柔术的魁梧女子。他们装模作样地哀叹着:这朵生前浮艳的夏花,今日已然零落飘零、已然逝去了!因着死神的降临,玛琳——古贺凛真也终于重新获得了那少女的纯真。且赞叹死神,崇拜祂降下的、那洗去玛琳身上涂抹着的浓彩的厚雪吧!较之生者,死者的形象是何等易被人爱啊!有病是不?唯有一些女性同行评价我说:虽然写得是推理小说,但玛琳的笔触颇有一番物哀之美,内中的文学性毋庸置疑。“你们给我投了很多钱吗?”我问云雀。他不以为意地承认,报出一个让还是国中生的我不禁瞪大双眼的数字。“是吗……”看来真的很捧我、给我投了很多钱啊。我笑起来了。捧我,给我投钱,那很好啊。流言甚嚣尘上,说我是捞女,成名全靠风纪财团的资助。我好想笑,懒得理会这些狗屁,我想: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男人被全家尽全力托举,享受着母父的供奉,妻子的支持,为何无人批判他们不够独立?怎么到了我身上,人家就说我不算独立女性?独立有用吗?还是说,独立已经在浮言中成为了结构性压迫的一环?无能之辈如丧家之犬,忮忌我的才华,痛恨我的光彩,假装自己愱恶如仇,以正道的口吻肆意评判我的“外道”,却忘记我的“外道”也是为他们所定义的。然而,他们只写得出满是谬误的狗屁不通的文字,印刷在纸面上,也不过是一滩腐朽恶臭的烂泥。这些浓稠的恶意不足挂怀。他们以为我死了,呵呵,我确实死了,但十年前的我可没有。我从国中开始就已然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编辑已经预备为我报名直木奖的审查,要恨我?忮忌我?那要从十年前就开始坚持不懈地努力哦。我会在意狗叫吗?我会在意沼泽边的蚊蝇吗?我会在意与我不在同一生物层面的单细胞动物吗?我很快把此事抛之脑后,对云雀说:“十年前的现在,你还有沢田君他们正在打最终boss呢。”云雀显然能适应我的脑回路,丝滑地完成翻译,“和瓦利亚的指环争夺战。”“你赢了,对吗?”我问,心想这或许足以构成一个时空悖论。文学或影视作品中通常不都这样表达吗?来自未来的信息与预言或将过去颠倒。但这显然不是一个时空悖论,因为云雀勾起嘴角,几乎傲然地回答:“我不可能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媚骨生香:情人的诱惑

媚骨生香:情人的诱惑

因为情欲的驱使,她被老总从一个小助理升为其私人秘书,第一天去上班就被老总霸王硬上弓,从此以后她彻底沦为老总包养的情人。借着这层关系,她不断地奋力往上爬,只为了在这个没有尊严的社会,寻找到属于自己的情感归属和所谓做人的尊严。看媚骨生香情人的诱惑为你讲述这样一个都市里挣扎的小白领的情感与事业之路。...

大叔的幸福人妇生活

大叔的幸福人妇生活

安逸的脸确实很好看,沈卓羲不知道其他人的审美观,至少在他的眼里安逸的脸真的是好看的不得了,他怎么看都不厌,想当初他第一次看见鼎鼎大名的安逸的时候都差点呆了,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安逸就好像他心目中的理想化人物突然出现在了现实中,让他不得不惊讶,不得不沉沦。...

(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番外

(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番外

小说简介(综漫同人)与太宰鱼鱼过家家作者纯爱倔驴完结番外文案嘴硬胆小鬼小鸟游X嘴更硬胆小鬼青时校园宰麻烦精太宰吞下人鱼鳞片,被诅咒遇水就会变成‘太宰鱼鱼’小鸟游梨子被迫和绷带浪费装置结缘,维持对方日常生活。梨子(幸灾乐祸)太宰,说的鬼故事,从现在起,你只要接触水就会长出鳞片,一直接触就会变成小金鱼,这就是吞下鳞片的诅...

青梅叹

青梅叹

文案专栏求预收美人刺,点一个把小天使们!一根筋和偏执狂,凑成了青梅竹马寄养︱青梅竹马︱追妻火葬场吏部尚书备受宠爱的小女儿付清秋,与原杭州通判家的师三郎自小定亲。师无涯性情孤傲,师家败落後,他被接到付家养大。付清秋喜欢这个未婚夫,整日粘着他,心里时刻惦记着他。她盼着和师无涯成婚,做他的妻子,与他永生不离。可师无涯高傲,从不肯低头,无论她如何讨好,他都总是冷言相对。日子还长,清秋想有朝一日师无涯会爱上她的。直到那日她无意中听到师无涯向姐姐立誓不娶,她心灰意冷地跳下金明池。只换来他一句,付二姑娘赖上我了不成。後来,师无涯当着她的面撕了婚书,扔了她亲手绣的平安符,退还了付家信物,婚约就此作罢。付清秋放手把师无涯让给姐姐,认下他不喜欢她这件事。师无涯寄人篱下十二年,婚约作废後毫不犹豫地离开付家,他以为这样就清净了。可每至夜深,他便会想起付清秋憨傻笨拙的模样,追在他身後叫他无涯哥哥这样抓心挠肝的日子磨了他两年,再回京时,他手捧赐婚圣旨,满心欢喜地回付家。却见她眉眼如故,仍如当年那般玲珑可爱。知晓来意後,付清秋摇头师无涯,你是不是以为我会永远等你?言罢,一俊秀郎君前来接她去踏青赏花,师无涯见她笑意盈盈,含羞带怯,心中妒意横生。当天夜里师无涯轻车熟路地躲在她卧房暗处,将她抵在门後,吻如雨下。清秋,十四年了,你当真忘得掉我?那人有我好?陪你十几年的是我,你什麽模样我没见过?清秋我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师无涯明白,他离不开付清秋,只是清秋好像不喜欢他了。他们是有过婚约的,是天生一对,是金玉良缘。一年,两年他这一辈子就这样和她耗着。阅读指南1男主与姐姐无感情线,有误会,年龄差3,前期狗狗狗,男女主性格有缺点,男主後期卑微火葬场。2青梅竹马,sc,he3架空仿宋追妻火葬场︱强取豪夺︱死遁︱1v3修罗场崔琅世家公子,少年得志,恃才傲物。因家族没落,仕途艰难,为此他寻了个美人做棋子。纨素伶人出身,琼花玉貌,色艺双绝。崔琅喜她貌美识趣,欲将她献给淳王世子。白日里她乖巧伶俐,夜里却伏在崔琅膝边求他垂怜。春日雨歇,纨素温言软语唤他崔郎崔琅明知她身份低微,却仍纵她欺身而上。日夜厮磨半年有馀,崔琅只觉失控,心下生悔。床帏间,纨素泪眼迷离的问他崔郎待奴有几分真心。崔郎并不回应,只将她磨得香汗淋漓。若论真心,他倒乐意让她做个妾。我欲娶郑氏女,你做个妾室,正好。念及此,他欲娶青梅竹马,顺道纳了她。妾通买卖。纨素眸光一冷,原来崔琅只拿她当玩意。两年後春日宴重逢,崔琅与淳王夫人遥遥对视。只一眼,他便知道,纨素坠崖未死。宴席间隙,他引纨素离开,将她圈在怀里,鼻尖萦绕着熟悉的气息。他眼尾泛红,目光可怜,唇齿间挤出三句话。你为何要骗我?你早就与淳王世子暗通款曲,对吗?你待我有几分真心。纨素欺他,骗他,待他无半分真心。两年来他催心折肝,纨素却与他人柔情蜜意。素素怜我,摸摸它。崔琅趁夜翻窗攀进淳王府,伏在女子身前,眼尾通红,眸光如乞儿求怜。纨素轻笑,赤足勾起崔琅下颚。当年自视甚高的少年郎,也不过如此嘛。内容标签青梅竹马追爱火葬场付清秋师无涯其它青梅竹马一句话简介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立意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