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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第69章
新来的小厮是头一回给国公爷赶车,心里紧张,业务也不太熟练,结结巴巴地丶小心翼翼地爬上车前,甩起鞭子,往宵夜摊子那儿赶。
小厮赶车的手艺还不太熟,一路上颠簸得国公爷浑身骨头疼。
要不是国公爷惯用的赶车小厮突然间拉肚子了,窜稀,拉得站都站不起来,国公爷才不会临时挑个新瓜蛋子来给自个儿赶车。
主要是实在找不到其他会赶车的了,临时都凑不到一个,才用了这麽个新手。
“哎哟,这小孩赶车赶得。我一身老骨头都要散架了,等明儿个一定要把这小子送去军营里好好训练一番,学学怎麽赶车。”
国公爷在马车里揉着酸疼的胳膊腿儿,心里抱怨几句。
好在宵夜摊子离国公府不太远,在国公爷胳膊腿儿完全麻木之前,新来的小厮终于把马车赶到了宵夜集市门口。
从车帘子缝里看到前面就是宵夜集市了,车都还没停稳,国公爷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上跳了下来,哎呦喂的直叫唤。
“这车可不能再继续坐了,剩下的这两步我自个儿跑跑算了。”
国公爷挥挥手叫小厮把马车停在集市门口右边的停马位,这地儿是他惯常用的。
然後拉起後头车里的秋娘丶沈瑾和叶果她们,往宵夜集市里跑。
国光爷最爱吃的宵夜,排行榜上的头名,就在夜市西边的第一家。
这一家卖的驴肉火烧和粉丝汤,那是都城里一绝,最好吃的。
驴肉很鲜嫩又筋道,煮熟的火候刚刚好,不柴不老也不肥腻。一尝就知道是新鲜的驴肉,火烧脆饼也烤的到位,又酥又脆,轻轻一碰都能掉渣。
脆脆的烧饼配上新鲜有嚼劲的驴肉,两种口感混杂在一起,吃起来简直是人间美味。
尤其是这家的驴肉火烧,与别家不同,还往上头撒了一点椒盐,更添风味。
光吃火驴肉火烧有点干吧,他家的粉丝汤水润得很,搭配着一起吃,舒服得人浑身骨头都软了。
有时候天冷的时候来这麽一口,简直香迷糊。
唯独一点不好,就是这家的地理位置太靠里头了,每回来吃宵夜都得弯弯绕绕的好几个圈子,走街串巷的,钻几个巷道才能到这家店里。
离外头停马车的东门远得很,每次吃完出来也要走很远的路。
这家店在巷子最深处,要不是他味道真好吃,生意估计难做。即便是这样,这一小块地的客人也不多,基本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这家店的食客。
除了这些人,周围空荡荡的,没有几个人影儿。
“店家,老样子,但今天要来四份!”
国公爷哈哈大笑着,一进门,便和店家熟络地打起招呼,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武爷您来啦,快请坐,今日带新面孔来啊?”
店家也很热情,腰间绑着棕色的布巾子,拉着国公爷往里坐。
做生意的,看眼色是专业的,见国公爷满脸骄傲,直白地写着快来问我,店家也知趣地开口捧话。
“昂!这是我小儿子新娶进门的儿媳妇,呐,好看吧!”
国公爷头擡老高,得意的不行。
“好看好看,自是国色天香啊!与武小公子配极了。”
店家一边奉承着,一边让店小二转告後厨房,做四份武爷要的菜出来。
“後头跟着的,是我儿媳妇带来的贴身丫鬟,跟着一起吃。”
国公爷想到夫人徐二娘好像格外看重这两个小丫鬟,早上用膳的时候都特意让这俩一起上桌吃饭,这会儿他也打算让沈瑾两人一起跟着吃,这样晚上回去,就可以向夫人邀功。
嘿嘿。
“谢国公爷。”
沈瑾带着叶果一起,拜谢着行礼。
不知道原身这个憨爹,到底是怎麽个性子,希望不会在她给原身报仇的过程中使绊子。
沈瑾心里默默想着。
没过一会,四份驴肉火烧和粉丝汤就上来了。
热气腾腾的,又香又脆,确实好吃,难怪国公爷念念不忘
在没有现代化学添加剂的古代景朝,竟然能做出这麽迷人的美味,实属惊艳,比现代狂加科学手段後的迷魂美食,还要好吃。
沈瑾咬第一口,就睁大了眼睛,唔!
好吃!
这大晚上出来的,值了。
三两下,沈瑾就吃完了半个驴肉火烧,美味地舔舔嘴角。
国公爷立即就注意到了沈瑾,还以为南边来的姑娘都跟秋儿似的小鸟胃,没想到这个小丫鬟还挺能吃的啊。
哈哈哈哈好!这才是咱们国公府的人嘛,就要这样大口吃肉。
这性子,和他国公爷很像。
国公爷满意地捋一捋自己的胡须,胡须是去年为了给儿子娶媳妇,面子上好看,特意追潮流,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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