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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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第1页)

王怜花冷眼旁观,一眼便能看出阿飞原先的剑法中并无沈浪家传剑法的痕迹,应是白飞飞结合自己修习幽灵密谱的心得,再由他本人于实战中摸索出来的剑法。他的剑法很快、力道精准,绝无一丝一毫多余的动作,加之直觉敏锐异乎常人,总能在危险来袭前率先出剑。与其说是剑法,不如说是本能。虽快,但若一旦为人攻破,就绝无再反败为胜的可能。这是他原先剑法中的第一层不足。第二层则是,猛兽虽凶猛,但毕竟不是人。与人对敌不仅需要考虑力量的强弱,实力的高低,还受许多其他因素的影响。人会用手段、诡计,谎言、毒药、以多欺少、以长欺幼,乃至挟持人质以威胁对方罢手……猛兽不会、也不能做的许多事,这江湖中多的是伪君子和真小人们乐此不彼。阿飞缺少对付这类人的经验,因此也很容易落入那些事先精心设置好的陷阱。简而言之,他的天真和直率很多时候会成为暴露在敌人面前最大的弱点。不过好在他在两年多前遇到了宋雁归。这世上或许没有比宋雁归更适合做阿飞师父的人。在剑术上的造诣达到登峰造极之境界的人物,这江湖中并非没有。昔年人称天下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和藏剑山庄的藏龙老人,这二人都用剑,论实力并不在沈浪之下。但不论是这二人还是沈浪,剑术都得名家传承,一招一式自小经严格打磨修正,若阿飞是自小在他们身边长大并习剑,以他的资质自然也可有朝一日剑术大成。但偏偏他自小在那样极端的环境里习剑,要改掉自身擅长的出剑习惯而按其他人的剑法从头开始苦练,或至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不拘手中兵器,自来万法皆通的宋雁归,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出阿飞在剑术上的优势。天生的武学奇才,生来就是璞玉,练一年的武学进益抵得上旁人的十年乃至二十年。这样的人做谁的师父谁都该乐开了花,但她也不是谁都会教的。阿飞这样的情况,恰恰就很适合她。因为宋雁归习武,凭的也是本能。只是和阿飞不同的是,一方面她的武功已臻化境,另一方面么……这个小混蛋还比较无赖。无赖,灵活。短短数十招之内,阿飞已经在她的手里吃了好几次闷亏。一次是她假作不敌,说比试到此为止,然后在阿飞气息松懈的那一秒突然出招,扬起的雪迷了眼睛,一记凌厉的杀招。手中树枝晃了晃点在少年胸膛前的要害,她一脸笑眯眯地说“再来!”,缠身再刺。阿飞闷哼一声,纵身后撤三丈,眼前突然一阵发黑:是迷药!刚才近身之时,她挥“剑”的同时袖子里扬出一些粉末,散在空中,无色无味,但闻到的一瞬间令人手脚发软,他狠狠咬住舌尖,疼痛让他意识清醒了几秒,急退,险险避开又一记横劈。好快。她其实根本不需要用这些额外的手段,之所以这么做更像是故意要让他明白江湖险恶,对敌的过程中要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才能不给对方任何可趁之机。自己真的变强了吗?为什么好像相比两年多前的对决,师父如今的出招变得更快了。不仅是剑法,还有身法。没有破绽。即使精准预测到剑招的落点,在最后的一刹那,剑招也会以一个匪夷所思的方式发生变化。哪怕好几次他确信自己看清了,也击中了对方“剑”身最薄弱的七寸,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撼动。可宋雁归用的剑,是一根树枝。对招已过一百,树枝上却连一处划痕都没有。阿飞握剑的虎口隐隐胀痛。王怜花摇扇轻笑:这样真的好吗?虽然他是不喜欢白飞飞,连带着对她的儿子也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但毕竟是个剑道上的少年天才,这样……不会被打击到怀疑人生吗?如果他这么想的时候,脸上的笑不要那么幸灾乐祸就好了。阿飞也在笑,他的眼底亮意惊人,那是纯粹的赞叹和对求胜的渴望。好强。比他这两年多来遇到的所有人都要强上十倍。不,百倍。“阿飞,你的剑很快,比两年前又快了很多。”宋雁归一边喂招,欣喜于少年在剑术上的精进,她轻轻一笑:“但为什么还是无法精准命中呢?”为什么呢?足尖轻点,阿飞自半空中一个翻身落在树梢,微微发沉的呼吸暴露出体力的巨大消耗。一百五十招。一百五十招已过,他的剑连青衣人的一片衣角都还没有摸到。他的目光很冷峻,他的头脑也一样冷静。他在思考。宋雁归没有再抢攻,树枝在手里随意挽了个剑花,她负手而立,呼吸匀缓,笑眯眯仰眸望着他,给他充足的时间思考。是因为还不够快么?阿飞垂眸看向自己带着薄茧的掌心。不够快是事实,但他很确信,师父并没有发挥出她最快的速度。自己是能追得上的,但为什么还是会来不及对对方的变招作出反应?耳边传来笛声。是一袭绯衣的男子在廊下悠悠吹笛,笛声悠扬,一如闻碧海潮生,松山雪落。即使不懂音律,也不妨碍阿飞欣赏婉转动人的乐声。悠扬?……原来如此,他知道了,不是他不够快,而是,没有慢下来。不是因为太快而追不到变招,是因为对方的招式并非只有快招,还有慢招!是在明确知道他的下一招会如何出手后,料敌先机而慢人一步。因为慢,也就更难抵挡,所以即使是树枝也不至寸断。“要真正快起来,就要先学会慢下来。”宋雁归见他露出恍然的神情,一脸欣慰地接住他悍然袭来的剑意。心物一元,身心不二。以拙驭巧,积柔成刚。就是这个道理。在阿飞逐渐领悟快慢之间的虚实变化后,她停手,宣布今天的练习就到这里。阿飞一脸欣喜,若有所悟,又在意识到笛声渐歇的同时,后知后觉地朝绯衣男子看去:他刚才……注意到他的目光,王怜花眼皮微掀,目光淡淡从他脸上划过,复专注地落回到朝自己走来的青衣女子身上。他最好别误会自己是出于什么点拨的好意。他纯粹是因为觉得他们打得时间太久罢了。“明天继续!”某人饮尽一盏茶,宣布到一半忽然顿住:“不对,差点忘了,明天要去给诗音买生辰礼物。”“我带了礼物。”阿飞冷不丁道。相比买礼物什么的,他还是更想和师父一起练剑。“什么礼物?”王怜花捏着扇柄主动笑问,只他戏谑的笑里隐隐透出一丝危险。啧,怎么以前没发现这小子这么没眼力见。脑海中一瞬间闪过不下十种让这小子无声无息消失的办法,又在眼角余光注意到身旁的心上人后默默打消。算了,他和一个小孩子计较什么。“是一把剑。”阿飞找出自己灰扑扑的包袱,铺开在桌上,露出里面的剑。剑身蕴光华,在场的三人都懂剑,自然也不难看出,这是柄难得的宝剑。“夺情剑。”王怜花淡淡叫出了这把剑的名字。在另外两人一脸茫然的神情中,他忍不住漏出一点笑意:“你不知道这剑的来历?”小混蛋不知道这把剑的来历不稀奇,这小子得了这把剑竟也不知情……真不愧是师徒。“这把剑最早的主人是狄武子,是个武功不错的剑客。之所以叫夺情剑,是因为他目睹了未婚妻与好友私会,并以此剑斩杀好友,自此断绝情爱专注剑道,故名之为‘夺情’。”“据我所知,这把剑当年下落不明,后来应该是落在了藏剑山庄的藏龙老人手里。”藏剑山庄的藏剑,怎么会辗转落到了阿飞手里?“我和人比试,那人比试输了,就把剑给了我。”阿飞淡淡解释道。“怎么会和人比试?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宋雁归好奇问道,依她对阿飞的了解,自己这个徒弟并非好勇斗狠的性子,更不会无端为了一把剑答应与人比试。阿飞皱了皱眉,似乎想起一些不愉快的经历,又因为宋雁归的关心心里一暖,终于还是开口道:“是一个和我年纪相仿……不,应该是比我略大几岁的年轻剑客。他嘲笑我的剑不像剑,说要和我比试,如果我能赢他,就把他的佩剑给我。”结果显而易见,阿飞赢了,而对方也愿赌服输。这剑虽然很好,但阿飞并不需要这把剑。想到自己上一回去李园就没有带什么礼物,虽然李寻欢和林诗音都不在意,但阿飞不愿再次失礼于人前。他本来就是一个很骄傲的少年。既然要送,就要送他觉得最好的东西。宋雁归自豪地捏了捏阿飞的脸颊:呜呜小阿飞,她知礼、骄傲又坦荡直率的好徒弟,就算她不在他身边,他也长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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