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1章 戒指二更 蓄谋已久得偿所愿(第3页)

孟蓉一离开,时珩就直勾勾看着孟舒禾,笑得很是肆无忌惮:“孟舒禾,就这麽爱我啊?”

时珩擡手挽起她垂落的碎发,语气很坏:“还主动为我说话。”

孟舒禾没好气道:“我的纹身被我妈发现了,还好她没说什麽。”

“别担心。”他笑意缱绻,“丈母娘的事,我来搞定。”

经过几天的忙碌,终于到了婚礼当天。

因为新郎新娘两家都是北城豪门世家,所以这次的婚礼办得很盛大。

孟舒禾作为伴娘,一直陪着新娘走流程,好在没有出现差错,一直到婚礼流程到了尾声,最後的环节是新娘抛手捧花,随着司仪喜气洋洋的倒数“三二一”,新娘子擡手,将手中的铃兰手捧花往後一抛。

孟舒禾在伴娘团中,她本身也只是去凑个数,充当一个氛围组,但新娘子的手捧花却直直朝孟舒禾的方向袭来,孟舒禾躲避不及,葱绿枝叶点缀雪白点点,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弧线,独属于鲜花的芳香倏然传入鼻腔,吧嗒一声,砸到孟舒禾的脑袋。

这一下,直接把孟舒禾砸懵了。

但孟舒禾的手先一步反应,将手捧花牢牢抓在手中,没有让手捧花落地。

司仪很快控场,直接把话筒递到孟舒禾面前:“作为拿到手捧花的幸运儿,你有什麽要说的吗?”

衆人的目光迅速汇集在孟舒禾身上,孟舒禾只感觉如芒在背。

一般都是想要结婚的伴娘拿手捧花,但就是这麽不巧,这花直接砸她脑袋上。

好在孟舒禾提前准备了措辞,她接过话筒,说了一大段祝福新人的得体话。

时珩在台下坐着,穿得人模狗样,正遥遥看着她,笑意浅浅。

她都被砸了,时珩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孟舒禾隔空暗暗瞪了他一眼。

婚礼结束,新娘子急匆匆提着裙摆朝她走来,关切问道:“书书,没砸伤你吧?”

孟舒禾笑道:“我没事的,嫂子。”

新娘子松了口气:“今天辛苦你了书书,累了一天了,你先去吃点东西吧,不用陪着我了。”

得到指令,孟舒禾终于可以脱身吃东西,时珩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侧,给她盛了一碟子她喜欢的东西,另一只手覆上她的额头,低声问:“刚刚砸得疼不疼?”

孟舒禾下意识擡手揉了揉脑袋:“还好,不疼,就是事发突然,我有点懵。”

结束了婚礼,孟舒禾和时珩一起回了嘉苑。

今晚的时珩很直接,从进了玄关,细细密密的吻就随即落下,孟舒禾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兴奋些什麽。

时珩覆在她耳边,擡手帮她轻轻揉着腰:“宝宝,我们今年生日,一起去玻利维亚看星星,好不好?”

虽然八月份不是最佳观景时间,但时珩突发奇想,还是想要按照当年的承诺,

孟舒禾对于这件事,没有什麽意见。

或许没能在十八岁的暑假去乌尤尼盐沼看星星,对于时珩来说,一直是缺憾。

孟舒禾愿意陪他圆了这个缺憾。

她和时珩提前做好攻略,在生日前几天,抵达了乌尤尼小镇。

乌尤尼是一个很简陋的小镇,设施不算齐全,甚至过了某个时间段,就不会再供应热水。

而餐食方面,更是简陋。

但多了一个人的旅途,好像再简陋的条件,也能觉得有趣。

此时南半球是寒凉的冬季,他体温高,像一个滚烫的火炉,在寒凉的夜里,挨着他睡,能睡得很好,不会觉得冷。

时珩生日当天,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小镇,孟舒禾没有订到蛋糕,时珩用折叠小锅煮了红烧牛肉面,她和时珩一起在酒店分食一份热气腾腾的泡面,时珩还美其名曰长寿面。

估计全世界也只有时珩用泡面来充当长寿面了。

但即使没有蛋糕,时珩的心情依旧很好,他们订了日落团,晚饭後一起坐车去乌尤尼盐沼看星星。

司机是当地人,一路丝滑地带着时珩他们找到一处水洼,完全可以复刻雨季时的天空之境。

找好地方,时珩开始架起他的摄影装备,比孟舒禾当时专业得多。

他们运气很好,第一次就遇到了晴朗的天空,虽然寒风烈烈,但漫天璀璨的星河,带来的兴奋驱散了寒冷。

孟舒禾靠在时珩身上,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为了驱散无聊,时珩甚至还用手机放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月排行榜
热门小说推荐
骤落

骤落

贺宣三十多了,又在里面待过两年,余生一眼望到头,洒脱又自在。他也以为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直到遇见了对门那个英俊的少年。贺宣年轻的时候就我行我素惯了,年纪上来了也没收敛多少,比如喜欢向边庭这件事。又帅又欲混血纹身师攻vs斯文温润贵公子受排雷年上,年龄差14同学婚约贺宣和向同学的故事...

她合不拢腿

她合不拢腿

阮绵绵,s市男高中部的女老师,家里催婚催得紧,一边教学还要一边相亲。  虽然已经交了男朋友了,阮绵绵还是决定相一个更好的。...

烈日玫瑰

烈日玫瑰

馀炜彤是新闻中心最出名的美女记者,倾慕者衆多,奈何她心里只有工作没有其他,就连她自己都觉得自己或许会孤独终老,直到那个雨夜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从此她的心里又多了一个人。时隔三年在异国街头再次见到那个熟悉的身影,馀炜彤确定,有的人无论消失多久,等他再次出现,依然能让她心生欢喜。...

两相随

两相随

三百年前,叶青泽所爱之人孤身赴死,他替他守护了剑宗三百年。元初是个瞎子,流浪数年最後来到了无极道宫。剑宗宗主叶青泽一开始认定他为探子,时时防备着他。可探子只知道吃喝,打探消息演戏也假得很,实在太过于蠢笨。吃饭一餐至少五碗,早起不来,洗个衣服放错染料,做事笨手笨脚。实在不像个探子。所以,叶青泽觉得逗鸟很有意思。後来,他认为元初是他,加以上心。可是天意弄人。作者有话说喜欢快文可退(本文较慢,喜欢看男主直接切入感情可退内容标签强强仙侠修真励志成长正剧治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