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7.
“我家就住在……”
虞卿顿时心中警铃大作,猛地拉开于小狗,抬首径直对上青年的双眼:“少套近乎,你们想说什么?”
青年神色似乎略僵了一息,很快又扬起笑意来:“倒是个警惕的小姑娘哈……”
“我瞧你弟弟模样周正,我们东家府上正缺位书童,书童晓得不?”
“只需要陪着少东家读书,自己也可以跟着学,还能领月钱,你看在这乡里哪有这条件不是?”
于小狗闻声探头:“可以读书……?”
一把把冒头的于文翡薅回身后去,虞卿面无表情:“而且不远,在云昌县对不对?”
“诶,这你都晓得啊,实不相瞒,我们府里千金还缺个伴读!”
“我当然知道,人贩子。”说罢虞卿拽起于文翡就走,两人面面相觑,却还不依不饶地跟上来,絮絮叨叨重复着甚的‘书童’‘少东家’‘千金’的字眼。
终于,虞卿忍无可忍。脚下步子猛地一顿,调过头冲着两人就喊:“我爹是杀猪的,他就在附近,再跟来就喊我爹打死你们!”
闻言,两人才就此止了脚步,在原处踌躇片刻有余后转身离去。
绕过屋舍前的的柴垛后,虞卿才松开桎梏他的腕子。问他:“于小狗你是不是傻啊?”
于文翡:“啊?”
“陌生人问你家住哪你都敢说?”
“我昨天见过两个人,也是一样的说辞,说不准他们就是一伙的,专门拐你这种蠢小孩。”
啊,蠢小孩。
他慢慢的把听到的话在脑中过了遍。他是蠢小孩啊……
真的蠢吗?
边春村的小孩鲜少会见到甚的外乡人。
左右邻舍都认相识,小孩们平日兀自在村子里走动,上山下水,是以村里头的小孩们其实都并没有多少戒备心。
见他仍旧一脸茫然,虞卿差些就白眼一翻就地厥过去。
虞卿血压飙升,并狂掐人中。以为她抽风的于小狗也慌了,两只脏污的手攀上她的手臂,紧紧攥住她的腕子:“大丫,你别这样,对不起!我再也不会和陌生人说话了!”
……
到于小狗家后,他去淘米煮红薯粥。
虞卿负责打下手,在天井边舀水清洗从山上带回来的食材。间中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淘好的米一股脑倒进锅里,削好的红薯切块后亦一并倒进了锅中,盖盖。也算完成了第一步,紧接着与虞卿搬了板凳一同坐在天井边上剥笋皮。
于小狗突然问她:“大丫,以后你长大了想干什么?”
“还能做什么?当社畜通宵加班然后猝死,再穿书来攻略反派,开始倒霉又令人烦躁的任务环节。”比如你。
“什么意思呀?”于小狗听不懂,疑惑地歪过脖颈凑到她跟前去,就等着虞卿告诉他答案。
虞卿抬眼就看见他放大的脸,他的额头抵住她的,睁着那双黑秋秋的眼睛,以此为支点慢悠悠地左右摇着脑袋,在她的角度看去活像大头娃娃。正当虞卿意欲戳开他脑门之时,门厅外飘忽传来“吱呀”的开门声。
“阿娘!”于小狗便腾地起身,叫唤着奔向门厅,“你回来啦!”
于秀笑着弯身抱抱他,手掌抚上他后脑勺轻轻地揉了把,“今日早下工,就回来了。”
一大一小的两道身影说着话走过门廊。
话语间,于秀的眸光落在坐在天井边剥笋皮的虞卿身上,笑意温柔:“大丫也在啊。”
“嬢嬢好。”虞卿回以微笑,打了个招呼。
说罢就拉过一旁的于小狗,道:“小狗和大丫去玩会儿吧,阿娘来烧菜。”
他晃晃脑袋,把于秀往堂屋里推,一边推一边说:“娘先去歇歇,等饭菜好了我喊娘!”
“嗯,小狗真懂事。”说罢,摸了摸于小狗的脑袋。
而后方回身越过门槛进堂屋,虞卿目光追随于秀而去,只见那道消瘦的身形晃晃悠悠。
下意识的,虞卿心下觉着怪异,却又说不上来。
他们去灶屋里烧菜时,里屋忽发出“砰”的一声闷响,两人撂下手里头的物什忙忙奔进堂屋里。
在洞开的卧房内,于秀靠着门扇瘫坐着。
“娘你怎么了?”
于秀强撑着意识睁开眼,对跪坐在身边的于小狗回以安抚性的浅淡的笑。
她还清醒着,是以虞卿与于小狗一左一右的搀扶她在床边坐下。察觉到他眼里的焦急,于秀摇摇头:“娘没事,只是有些累。”
“我去找梁伯伯来!”说罢他扭头抬脚就要往外跑。
于秀攥住了他的手臂,轻缓地将他来回跟前。
“娘真没事,你还不相信娘么?吃过饭睡一觉就好了。”她笑意和婉,苍白而枯瘦的手一下一下轻抚着于小狗的的发,“何苦去浪费这些钱不是?”
“小狗乖乖的,去把饭烧好,娘还饿着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