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姓倒是学会了,可我的‘芃’字好难记,一下子就忘了。”沈芃芃苦恼地叹了口气。
李知聿:“若想识字,先辨形。”
“怎么辩?”
沈芃芃仰头看他,嘟囔了一句:“你站那么高做什么,看你都费劲。”
李知聿睨了她一眼,并未如她所期待的那样,俯下身来,而是转身道:“去桌上。”
沈芃芃愣了一下,脑子晕乎乎的,“...做什么?”
李知聿身子微顿,瞥她一眼,吝啬地吐出两个字:“练字。”
“没有笔怎么练字?”
少年面前放了一盆清水,用指尖蘸取后,在桌上画了几笔。
“你当前的要务是识字,记字。”
他又问:“我行其野,芃芃其麦,可知你名字的意思?”
“啊?要芃芃骑麦子做什么?”沈芃芃满脸茫然。
李知聿:“...这是一句诗。”
沈芃芃挠了挠后脑勺,“哦”了一声
李知聿瞥见她的动作,轻描淡写换了话题:“你仔细看‘芃’这一字,可觉得它像什么?”
“这个字瞧着怎么和你之前写的都不太一样...上头像草,下头像田埂...”
“没错。”
沈芃芃不知哪根筋搭错了,瞪大了眼睛道:“所以我名字的意思是,小草?”
“...”
李知聿抿了下唇,按了按眉尾,疏离的眸子里多了一丝无奈。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意思便是我行走在田野上,看到田垄上的麦苗密密遍野,旺盛,恣意。‘芃芃’二字的意思是指草茂盛景。”
“我的名字好厉害呀!”沈芃芃感慨了一番,又指着那田垄似的字道:“你方才说,这个也可以单独成字?”
李知聿又蘸取一指尖的清水,在桌上写着,“凡,常也。皆也。轻也。非一也。1凡民,便是像你这般的人。”
“凡民头上长草便是遍野的麦苗,那我这名字还真不赖。”
女郎平白无故的将两个意思扯在一起,倒是极其符合她这人的秉性。
只是她的话...
莫名令李知聿晃了晃神。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四国有王,郇伯劳之。2盖高树靡阴,独木不林,随时之宜,道贵从凡。3
往日书牍上读的文章,骤然活了起来。
这村姑虽目不识丁,却能说出如此精湛深刻的道理。
倒是他小瞧她了。
李知聿目光一移,落在桌上。
女郎埋着微微泛红的脸颊,着意在木桌上用纤指蘸水刻着字。人倒是肯学,只是写出来的字不大好看。
他定定地看着,忽觉不对。捏起一根荻草杆挑开她的手腕,而后摁在她泛红的指尖上。
“谁让你如此用力了?”
他沉下声。
沈芃芃不解地看了眼自己的手指,她只是下意识多用了三分力,竟然磨得这么红!
她赶紧把指头往水里一放,就这般泡在水里。
“泡一泡就好了,我还能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