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知聿没听清她的话,也不管她说了什么,只冷声道:“喝完就回你的屋里去。”
沈芃芃本就打算溜之大吉,将网袋和竹筒放在桌上,迅速接了一句:“那我走啦!小鸟儿就交给你了,不必谢我!!”
李知聿盯着她的背影,目光又转向桌上的鸟儿,眸中墨色渐浓。
它蜷缩在网袋中,黑黝黝的圆瞳一眨不眨地看着他。呆呆的,瞧着便不聪明。
一只叫声都微弱的幼鸟,瘦得可怜,又淋了雨,活不活得过今晚都难说。
他从未表露过自己对禽鸟的喜爱,除了今日镇上被那只长尾鸟扰乱了心神...
原来她瞧见了。
她将这鸟儿强塞给他,以为他会因此而高兴?
李知聿垂下眼眸,鸦羽轻轻颤了颤。
入夜。
房内的烛火在窗子上摇摇晃晃。
小鸟儿病怏怏地在在桌上蜷缩着,在静悄悄的室内,时不时发出几声虚弱的叫唤。
褪去外衣、只穿了一件素白里衣的少年终于想起了它,轻描淡写地扫了眼四周,慢慢踱至桌前,动作生疏地将鸟儿从笼里拿出来,握在手上。
他身形修长,手掌也比旁人的更阔大。鸟儿在他手心显得格外娇小。
那双懵懂的、不含一丝杂念的眼睛正望着他,毫无防备地将它一身柔软的羽毛递到他的手心,痒得他浑身一僵。
他想,这笨鸟根本不知道他到底是何人,所以才敢如此放肆。
自从他七岁后,便没再养过五虫。去年泰顺刺史给皇爷爷进贡了一种名为吐绶的奇鸟,皇爷爷想要赏给他,他提议将其送给了寡居的母妃。今日在街上看到的那只长尾鸟,应当也是旁人特意寻来的吐绶鸟,为的便是试探他,显然和母妃无关。
他该放心才是。
李知聿垂眸敛目,目光重新落在小鸟的身上。
它蜷缩在他的手掌心,乖巧的模样像极了女郎。
不闹腾的时候,倒也有几分淑女样。
“啾啾。”
小鸟对着他叫唤一声。
应该是饿了。
李知聿抿紧了唇瓣,先是绕着墙角走了一圈,紧接着像是才想起来似的,看向桌上的竹筒。
他记得,女郎用这木桶装的是...蚯蚓。李知聿用指尖探了探那竹筒,默了一晌,直到小鸟又叫唤一声,他才倒出了里面的蚯蚓。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李知聿的脸上挂着的依旧是那副平静的神色,可手掌却绷得紧紧的。
小鸟仿佛也察觉到了什么,猛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许是知道眼前的少年是放粮官,它又埋头吃去了。它啄着桌上的虫子,速度快极了,又和女郎的模样渐渐重合了…
在他身边站着的小六子悄悄朝他望了过来,只觉得李知聿的眉宇间松泛了不少,往日的沉郁之色此刻竟全然消失了。
小六子不欲打破这来之不易的宁静,正要说几句与小鸟儿有关的吉利话,可下一刹,便听到李知聿微颤的声音:
“快,拿水来!”
小六子仔细一看,整个人都呆在了原地。
殿下手心竟然躺着一坨...鸟粪!?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沈江霖一朝穿越,成了荣安侯府的小小庶子。纵然只是庶子,但是生在豪门仕宦之家,家中嫡母父亲只偏爱嫡子兄长,对他这个庶子向来没有什么太大期待,沈江霖本就是有些懒散的性子,偏安一隅倒也乐得轻松。庶子么,只要不争,只要无为,不与嫡兄作对,就能过好日子。本就爱养花侍草观鸟下棋的沈江霖觉得他寻找到人生的真谛了。只是当沈江霖得知自己的嫡长兄沈江云定亲的那位未来嫂嫂,名字叫赵安宁时,沈江霖风中凌乱了这不就是自己被小表妹推送的那本,重生之我的夫君是状元郎书里的人物吗?可惜自家大哥不是男主,而是炮灰男配,上辈子娶了女主又待女主不好,女主重生回来嫁状元郎,成诰命夫人,斗倒原夫家,人生得意快哉。他们沈家,就是女主的原夫家还记得原书描写,沈家门庭一夜败落,全家流放三千里,沈江云在流徙途中染上风寒,不治身亡!而自己,这个炮灰中的路人甲,连被提起的资格都没有,反正就混在沈家的流放队伍里,是死是活都不知道。靠已经十五了还只是童生的沈江云和同样十五岁就成了一地解元的男主斗?沈江霖的头突然有些痛了。躺平是躺不平了,要不自己还是捡起书本,继续考吧!科举之路漫漫,为了防止女主成事自己命丧黄泉,首先这状元郎可不能再让男主当了。只单若如此,待到功成名就之后,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继续闲散人生呢?沈江霖将目光亲切地放到了周围人身上嗯,一事无成的爹,外强中干的娘,花天酒地的哥,还有乌合之众一般的沈家宗族子弟,有一个算一个,都给他支棱起来!沈家众人我说我是被迫走上人生巅峰的,你们敢信?①不黑原文男女主②男主一拖N,带着一个大家族向上狂奔(是家族,非个人)③女主古代土著,与男主从小定亲,先婚后爱,1V1④古代豪门日常流,微群像⑤架空朝代,仿明制,考据勿究另外请大家理性看文,不喜点叉,可以讨论情节,但是不要上升人身攻击,不要都没看文就帮作者臆想文中人物结局,谢谢。...
换攻,同性结婚合法前夫攻□□挖墙脚攻霍云筝受姜季成姜季成与□□恋爱10年,结婚5年,第6年,口口声声说永远的□□出轨了。两人婚姻摇摇欲坠之际,霍云筝牵着5岁的儿子,对姜季成说你老公配不上你。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第四届咪咕杯铜奖作品!「什麽?一觉醒来,竟然跑到北宋种地来了!」陈初六气得拿脑袋顶墙,又赶紧收住了,家里仅剩下的这四面土墙,要是撞坏就真完了。面对家徒四壁的窘况丶族长摊派苦役的刁难丶县里公子哥的狗眼看人低,陈初六凭藉聪明的现代头脑,翻身把歌唱,脱贫致富,最终走上仕途,为百姓谋福,为大宋谋强,穷小子也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哎呀?陛下言重了,臣真的不是什麽都会!」...
温如初刚接手家族的典当行,就发生了意外!典当途中有人入室抢劫,价值连城的青海瓷瓶落地,碎得四分五裂。她还没来得及心疼,就眼前一黑,穿越了。一睁眼,竟然到了八零年代,被帅气的警察捡了回来。警察同志长相俊美,姿态懒散,像是对什麽都不上心,用温如初的话来说就是,实在不像个警察。巧合的是,这位警察还是她警草父亲年轻时的同事!只可惜父亲早逝,她从未见过父亲在排尽万难,见到父亲後,她决心要规避父亲的死亡。于是,她和裴瑾一同办案,势必要追回被盗文物。可她才刚触碰到文物,就又一次穿回了现代!原来她穿梭现代和八零的原因,在于那些被盗的文物!她凭借这些文物,来回穿梭。当最後一件文物被找到以後,裴瑾一反常态,用尽力气抱住她,将头埋在她肩膀,声音沉闷能不能不走?可换来的只有温如初温柔浅笑的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