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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永世与共一(第1页)

愿永世与共(一)

每个深夜,当周舒妤在他怀里熟睡,李东城就会用细小的红绳去圈她的手指,想着有一天给她带上戒指会是什麽样子。後面不用借助红绳,仅仅是依靠手指触摸的记忆,他也能知道她无名指的准确尺寸。

去珠宝店挑选钻戒,选中一款小王子和玫瑰花主题的对戒。男戒刻画的是小王子的B612星球经过一天,书里写小王子刚看完日落,调转椅子,就可以看到日出。女戒是一朵玫瑰里吐露出一颗眼泪的真心。

他觉得那真像周舒妤。

但他不会傻得像小王子那样,离开了玫瑰花才知道後悔。他们的故事应该是玫瑰花离开了B612,小王子守望过无数个日落和日出,才等待回来他的爱人。

李东城并不是在他们复合之後,才思考起结婚这件事。

远在高中时期,意识到自己喜欢上周舒妤的那一刻,他就隐约有了期望,直到完全下定决心。

结婚意味着什麽呢?

对于现代社会成熟的男男女女,结婚或许意味着门当户对,车子票子房子,意味着通过条件,符合标准。

但对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

结婚就意味着他很喜欢很喜欢她,这份喜欢不会褪色,不会变淡,不会消失,它的期限是一辈子。

所以他想和她结婚。给她一个家照顾她一生一世,也只不过是这一份爱的附属品。

当时的周舒妤没相信过这件事,她的前途比他光明太多,“你以後怎麽支撑一个家?打螺丝还是卖羊肉串啊?还是说你想当小白脸,幻想着让我来养你?”她说话的时候真的思考过这种可能性,要是李东城永远都是李东城,那至少他也应该学会做菜。

李东城想象自己成为一个打螺丝的,或者买羊肉串的,或者一个小白脸,好家夥,那真得屈居人下,看别人脸色过一辈子,关键是周舒妤随时可以转身离开。

学渣被迫说出这句话,“我我还是好好学习吧……”企图跟上学霸的步伐,至少能够出现在她的愿景里。

他并非不喜欢音乐,并非对于自己的天赋不够自信。但是喜欢音乐的人何其多。拥有天赋的人也不在少数,多少人能走上自己所热爱的道路,并且把它做到顶峰呢。

李东城没确信过自己会成为歌手这件事,“但我保证,如果你能跟我结婚的话,我一定拼了命不让你过苦日子,我可以做羊肉串卖得最多的那个人,打螺丝打得最快的那个人,我也可以在公司拼死拼活地上班。我能接受一切生活,只要那个生活里有你存在。”

那时,周舒妤听他一番雄心壮志,信誓旦旦,只是微微一笑。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

现在世事变更,情却未随着事迁。

当年所做的那个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梦,现在仍做着。

李东城走进房里的时候,有一种新郎的错觉,他当然不是新郎,今天也不是他的新婚夜,周舒妤也没有穿上新娘的嫁衣。

她只是坐着。

没有开灯,有一瞬间她的身形甚至不像一个人,而像一个纸做的剪影。

“周舒妤……我回来了。”他走进这一个梦幻的良夜里,呼唤着她的名字,像是踩在晚霞云朵中,人因为气氛的微醺而醉了。

那个纸做的剪影忽然被惊醒,像是被月光注入了灵气,有了人的七情六欲,在她落地成为人的那一瞬间,她跑上来扑进她的怀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热情,紧紧地勒住了他的脖子。

这是周舒妤从来不会干的事情。一如今天晚上她反常地说了“我爱你”,甚至主动提出要结婚的请求。

再没有比“受宠若惊”四个字更适合形容他现在的心情了。

李东城高兴得忘乎所以,她抱他,他便更紧紧地回拥她。她吻他,他便像一只蝴蝶一样追随着她的吻。

他体验了人世间没有的狂喜。

但又恍惚地觉得这种狂喜太没有缘由,太不自然,甚至出现了心悸。热情和快乐一同消散,他依然紧紧地抱着她,吻她爱她,可心里却在想为什麽呢?

为什麽会觉得不安?是因为自己不安,还是因为亲吻他的周舒妤是不安的。

又或许是自己想多了。

李东城忽然想起17岁那年的冬末春初。

周舒妤忽然打电话来找他,半天没有说话,在他的追问中才说出一句,她和家里面的人吵架了,他能不能现在过来陪一下她?

他当然一百个愿意。

拿着伞出去找她,陪她在屋檐下坐着,从下雨一直坐到雨停。她还是不愿意回家。

然後他们去了宾馆。

那天不是他生日,她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没有人来宾馆,这是为了过个夜的。”周舒妤说,“……要不要我送你一件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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