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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缅甸丛林平叛(第1页)

埃文斯男爵带着他的步兵团离开了非洲,通过红海以及阿拉伯海,当他们的船只抵达印度后,他就得到了优待。

和之前的情况有所区别,埃文斯也并不是要去马拉坎,而是要途经印度,前往缅甸。

缅甸那边的情况这两年已经稳定了下来,他们埃文斯步兵团前往缅甸,主要目的其实是缅甸旁边的暹罗。

至于说米勒上将为嘛把他们派过来?

首先,埃文斯步兵团停留在苏丹,会刺激苏丹叛军的复仇心理,将他们调离苏丹,也算是缓和一下当地的局势。

其次,英国佬准备在东南亚对暹罗动手,就需要挑选精兵强将,恰好埃文斯步兵团的战斗力有目共睹。

通过印度的时候,埃文斯拒绝了印度仆从军的跟随。

一方面,印度仆从军又脏又臭毛病又多。

另一方面,在东南亚丛林这种环境中,千人规模的步兵营其实就刚好适合发挥,人数多了反而会遭遇各种不方便。

由于东南亚丛林不适合武器装备的运输,埃文斯就让他的巫师安保随从将重型装备物资收了起来,就比如说火炮、马克沁机枪,各类子弹,还有各类物资补给。

当埃文斯带人抵达缅甸后,便在托尼少将的手中接到了一个任务,就依然是干他的老本行,去缅甸北边平叛。

通过平叛,托尼少将可以直观的感受一下埃文斯步兵团的战斗力,也可以让他们适应一下东南亚这边的作战环境。

在托尼少将看来,埃文斯步兵团在苏丹那边的战斗并不能代表什么。

要知道,苏丹那边的地势比较平坦,英军主要面对的还是装备落后的“原始人”,在拥有火力优势的前提下,取得数千数万的战果虽然惊人,却是可以被理解的。

在缅甸这边,首先就是地形地势比较复杂,不适合步兵团展开作战,其次就是这边的敌人因为得到了外界的支持,也有步枪这种装备。

在短兵相接的战斗中,拼的就是实打实的战斗力,而不是只会开枪就行。

在英军控制的地区找地方休整了两个星期,在此期间,埃文斯花钱请了缅人向导,通过地图熟悉了一下任务地区的地形,以及一些当地人口中的传说。

看在钱的份上,缅人向导跟埃文斯说了点实情,这边的英军之所以厚着脸皮求援,主要就是因为一些暗中敌对的巫师搞破坏。

好吧,由于不知道蛊师的英文该怎么说,缅人向导就用巫师一词来形容蛊师,以及降头师。

没办法,当英国佬以及英国魔法界还在纠结《保密法》时,缅甸这边的蛊师,却是在一个个寨子中享受着很高的地位。

在步兵团休息的这个星期,Sw1分身过来了一趟,给埃文斯的巫师保镖植入了蛊虫,其中实力最强的巫师被植入金蚕蛊,另外的巫师也被植入了其他灵蛊。

从此之后,这些巫师同样兼职了蛊师、降头师的身份,哪怕是在黑巫师中,也是很厉害的那类人。

有了蛊师的保护,埃文斯这才带着他的步兵团出发,前往缅甸北部平叛。

只不过,他们前进的速度并不快。

赶路的过程中,士兵们会顺便采集一些植物,将某些植物混合在一起碾碎成汁液,并涂抹在身上,就可以防止蚊虫乃至蚂蟥的叮咬。

将一些植物或者野果吃下去,也能将毒蛇的咬伤缓解,再经过蛊师的治疗,就能避免非战斗减员。

当步兵团即将抵达任务区域前,为了应对叛军游击队,埃文斯将他的手下分成8个百人小队,由他的军官下属指挥,每个百人小队额外有25个手枪兵,以及3个巫师。

就这样,步兵团化整为零,每个小分队通过随队巫师手中的双面镜联络,就可以在遭遇叛军时,彼此之间互相支援。

……

如果说战壕战是煎熬的,丛林战比战壕战有过之而无不及。

缅甸北部这边基本上就是热带原始丛林,除了蚊虫、蚂蟥、毒虫、猛兽,还有无处不在的瘴厉毒气。

一个好消息是,毒物附近必定有解药。

埃文斯步兵团的士兵们目前的任务就是采集,在遭遇叛军之前,他们要先在这片热带原始丛林中生存下去。

……

砰!

正在警戒的士兵见到不远处有鬼鬼祟祟的人影,就直接朝其开了一枪。

得到枪声示警,第3小分队的士兵很快就进入战斗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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