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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身为他殷稷的女人,总归要有些不容于世的“特权”,不若当他殷稷的女人也着实有些没劲儿,是以小打小闹的不懂事都尽量宠着她,但这一切他恩赏下特权前提之下,都是这个小妇满心满眼都要装着他整个人,以他为尊,以他为天,不则他找这个小妇有什么用,满足情欲的女体一抓一大把,并不是就非她不可非她不行地步,他在暗处布防一切,不日就要归返王朝京都,到时候这个小妇还是这般不知分寸,未曾想明白这天底下到底谁是她真正要攀附之人,殷稷蹙起眉,还不没想好届时要怎样处置这个小妇,目前为止,男人暂且打算将这个小妇带回京中,放在身旁伺奉,不日归期时间紧迫,自然平日要给这个小妇多教导一些规矩,王朝京都不似岭南这个贫瘠之地,粗俗野蛮,那里规矩甚多,不管私下如何,起码那些人表面上都分外注重规矩分寸,小妇人在这贫瘠之地习得一身恶习,早晚要给她掰正肃清,彻底改掉,到了庭院里,仆妇将今夜晚膳一道道摆上桌子上,殷稷撂摆落座,小妇人黏黏糊糊挨靠在他身侧坐着,男人偏眸瞥她一眼,倒是未曾出言斥责她什么,默许她依赖亲近,晚膳一瞧就是用过心思,男人低眸瞥着面前的龟甲汤,还有一桌子羊肉膳,每一道都尽是大补之物,男人平日吃食大都是清淡为主,小妇人冷不防给他备下这些大补,暗含之意让他不禁挑眉,这两日光跟这小妇生恼怄火,她身子又不争气顶用,不是伺候他一夜就受不住要歇息两日,要不然就是这病那痛,细细想来男人是有几日未曾碰过这小妇人身子,长久夜夜宠爱于她,这小妇身子早就被他滋养的娇嫩敏感,她知晓个中滋味,难免就贪欢了一些,现下这小妇胃口被他养的刁钻,一旦时候长了故作冷漠她,这小妇难免会感到心痒不舒服,男人佯装不知,寡淡着一副神情,伸手执起木箸夹起一筷子羊肉膳塞入口中,他平日吃食是以清淡为主,但并不代表着他完全不食荤腥,男人又不是什么出家的和尚,需要戒掉这些世俗之物,哪怕他重欲重权一些又有何妨?谁又能够阻他。夹过一筷子羊肉膳,男人就偏眸瞥了旁侧挨靠他坐着的小妇一眼,小妇人瞧见男人屈尊降贵恩赏过来的这记眼神,立马福至心灵般执起长勺,给男人盛了一碗龟甲汤,细白小手蒯了一汤匙羹液喂入男人凉薄嘴唇里,“夫君,你喝喝看怎么样,我唤仆妇将这汤煨了一下午,保准鲜美好喝,”男人不咸不淡哦了一声,并不表态这汤好喝与否,龟甲汤,再是鲜美又能如何,这小妇是暗示他许久未曾宠爱于她,还是在暗讽他榻床雄风现下还是满足不了她那贪欢的身子?不管是哪一种,都足够让殷稷感到不悦,但他眉目冷清,仍旧不动声色低眸窥着这个在他面前伏低做小的妇人,小妇人细白指尖执着玉白汤匙喂他一口羹汤,男人就懒散着眉眼张口吞进喉咙,毕竟被这小妇伺候次数实在屈指可数,平日能够享受这般待遇极为少有,龟甲汤就龟甲汤了,就是她手中是牛鞭羹,只要这小妇难得懂事知晓主动伺奉她男人用膳,殷稷都能够不动声色吞咽下去,自己用膳,和被女人伺候着用膳,感受完全是两码事,小妇人细白指尖又舀了一勺龟甲汤喂入男人凉薄唇里,细声细语,“夫君,我们成婚许久,是时候要个孩儿了,你觉着呢?”“……,”男人顿觉喉头羹汤无以下咽,脸庞也难看起来。91◎“生孩子。”◎小妇人说她想要个孩儿,他们成婚这般久,若是按照民间习俗他们是该按部就班要个稚子,可小妇人嘴里所说“孩儿”,不是一般孩子,而是他殷稷的孩子,他的孩子并不是民间普通稚子,而是整个朝京最为尊贵的王嗣,既然是王嗣自然不能这般随随便便就出生在这样乡野贫瘠之地,岭南这地方说是州郡,但在殷稷眼底它跟乡野村子无甚区别,让备受他宠爱王嗣降生在这样的简陋之地,男人就是光是头颅里想想都觉着无法忍受,扑面而来的抗拒之色,他从未想过要在民间留下后代,王嗣之事对于一个王朝是何等重要,若是随便哪个女子都能承受他雨露恩泽降下王嗣,岂不是霍乱纲常,那些滋长在阴暗土壤里的臭虫,最是喜欢用王嗣来争夺权势,把控朝政,殷氏王族每一任帝王继位时,都会有意控制子嗣,并不希望生出太多王嗣出来被朝堂之上的爬虫当作争权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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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