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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年,他从未停止过寻找她们娘两,夜夜都在想着那个美艳软绵的小妇,可她呢?在梦里都做了什么大逆不道事情,这个胆大包天小妇人竟然去逛了清倌坊。一入梦就瞧见这般香艳扑鼻场景,殷稷当即就震怒无比,面对面跟小妇人发了好大一通邪火,并且提着刀挥起粗犷健壮的臂膀将那些狐媚子男人全都给砍了,小妇人瞧见他大开杀戒,浑身沾满腥红滚热的血迹吓得花容失色,惊声尖叫,这更加惹得殷稷不快,以往小妇人只会在他头上作威作福,耍些无理取闹的坏脾气,什么时候会这样惧怕惊恐他,就因为他杀了人,还是……殷稷眸色一厉,还是说因着他将这个红杏出墙小妇的情郎们给砍了,这小妇心疼了?一想到这,殷稷高高在上的自尊心更加忍受不了,暴怒情绪上涨,掐着小妇人细白的脖颈子就要提过来质问她,可小妇人只知道拍打抗拒惧怕他,怎么都不肯乖乖到他身边来,殷稷怎么瞧手里这个折腾无比的小妇怎么瞧不上眼,心底不悦情绪达到最顶峰,正要大跨步过去强势将小妇人拎小鸡崽子似的拎过来,就猛然从梦里清醒了过来,他在梦里还没教训那个红杏出墙的不懂事小妇,怎么能够醒过来,殷稷在梦里暴怒,在梦外更是暴怒,气到冷厉眼眸里布满血丝,在寝殿里发了好大一通邪火,到了王朝之上,又被百官逼迫着选秀纳妃立后,当时被百官们这样逼迫殷稷是感到极为不痛快的,但头颅里不知怎么就想起昨夜梦里那个红杏出墙的不懂事小妇,去了清倌坊一点就是七八个清俊男郎为她弹琴唱曲儿,好不快哉,殷稷心底一想到这些,就冒起熊熊烈火,当即就改变了主意,不过就是选秀,难不成他堂堂一国之主,还要被一个乡野小妇人掣肘一辈子守身如玉了,简直是笑话,这么多年只不过是挑嘴少有美人能够入得他法眼,他就不相信,这次他全国上下选秀,搜罗天下美人,就选不出一个能够承受他榻上宠爱的貌美女郎。高贵的帝王跟梦里那个出墙小妇生了好几日闷气,还是未曾缓解半分心绪,这事不能细想,越想越气,气得男人夜夜睡不着觉,睡不着觉他也要逼着自己硬睡,非要在将那日夜里的梦给续上,然后在将那个戳他心肺的小妇人捉过来好好痛打一顿,不然他哪能那般轻易熄火,平日在岭南那个简陋宅子里,哪怕殷稷生了一点小气,小妇人都会巴心巴肝,想尽千方百计哄着他,他是高高在上的尊贵帝王,自然不好哄,这会儿小妇人在梦里闯了这般大的祸,殷稷自然更不可能轻拿轻放,可越想要什么就越没什么,这么多日过去,殷稷还是续不上那日夜里梦到的小妇,就连别的场景小妇他都梦不到了,这让心绪不稳的男人更加暴虐烦躁,这日,恰巧一道从江南来的奏折递呈到殷稷的手里,殷稷伸手接过放到桌案上翻阅,登时又被气的头顶冒烟,四年前在岭南就有官商勾结之事,惹得他震怒,好好惩治了一番岭南杀鸡儆猴给整个王朝州郡震慑一番,没想到刚刚四年一过,底下这帮臭虫们就敢不将天子之威放在眼里,顶风作案,官商勾结都是小事,江南是富庶之地,贪墨,私盐、货物走私,桩桩件件摞在一起就是大事,江南不似岭南那个贫瘠之地,江南若是贪墨,走私,那必然要比岭南还要数额庞大,现下举国上下都在修养生息,平日国库中的银子殷稷都恨不得办成两半花,江南这群人竟然还敢顶风作案,着实让他震怒,再加上小妇人梦中红杏出墙之事,没地发泄情绪,好不容易来了个闸口,震怒又往上翻了数倍,这回他必然要严惩江南这群酒囊饭袋的朝廷命官,真真正正做到让天下百官以儆效尤,在官品不洁之前,定然要好好想想那些同僚们的下场,阖上折子,殷稷就吩咐属下准备下江南事宜,本来这等事自然用不着殷稷亲自下江南,但这不正巧碰到殷稷震怒,气火不顺没地方宣泄,可不要好好找个出气筒好好替那个小妇人帮着他消消火。帝王要下江南自然是隐蔽行事,毕竟他们这一行人前去江南是调查江南贪墨、走私的案子,自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省的打草惊蛇,让江南那些酒囊饭袋提前接到了风声,到时候他去了还办什么案子,一切都是秘密行事,自从吩咐属下准备下江南事宜,殷稷夜里不知为何,又被那个不省心小妇入了梦,这回不是小妇红杏出墙的场景,而是直接出现在了他的龙床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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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草原血狄首领旭烈格尔暴厉恣睢,率领部族铁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大夏朝廷屈辱战败,奉上京都美人修好。上辈子,林昭昭代替私奔的嫡姐嫁去蛮夷之地。因为无法接受屈于人下的事实,婚後他对旭烈格尔冷漠疏离,从未给过一个笑脸。直到病死榻上,他才幡然发现这个震慑中原的男人一直在笨拙地迁就讨好自己。重回到出嫁之日,林昭昭没再寻死觅活,换上凤袍霞帔,戴上银簪金钿,顶着姐姐的名号上了花轿。京城衆人望着腰挂弯刀残暴不仁的血狄煞神,唏嘘佳人遭遇,难保性命。关外颠簸,林昭昭掀开锦帘颤声说过来迎我。没人想到,那孤傲似狼的旭烈格尔不仅言听计从地下马迎轿,还将新娘子抱起扛于肩上。衆目睽睽之下,林昭昭紧握着男人的发辫羞恼不已,蛮子,放我下来。男人收拢手臂,大步流星,无动于衷。快些,莫莫让人笑话。我在,无人敢笑你。确实,後来无论是塞外马背,还是登庸软位,男人都未曾食言过。1女装和亲美人受善战护妻蛮子攻。1v1肤色差丶体型差2主恋爱,轻权谋,不生子,先婚後爱。3,架空丶架空丶架空,重要的事说三遍。预收文回到折辱阴鸷权臣前王曜之死後才知自己是还画本里的炮灰反派。他是男主父亲托孤的闲散亲王,是面如观音心如蛇蝎的虐待狂,是权臣男主幼年时期挥之不去的噩梦。所以待男主利用他入朝为官後,第一个设计杀死的就是他。重生後王曜之摆脱了画本的束缚,回到了与知己旧友把酒言欢後的那日。那一晚朝中阁老进宫後再也没出来,曾经不可一世的薛府也被株连抄家。也是那一晚,朝野动荡,风雨摇曳。王曜之被雷电惊醒,起身就瞧见一身素衣的俊美少年,垂首跪在了他的榻边。煜奴给长曜君请安。看着日後将自己五马分尸的男主,王曜之赶紧将床榻让给对方,自己卷着被窝有多远躲多远了,丝毫没察觉到少年错愕复杂的眼神没了画本的影响王曜之决定重新做人。平日里不仅对男主嘘寒问暖,极尽宠爱,还相当注意举止分寸,生怕给对方留下一点童年阴影。直到男主考上状元。王曜之高兴难得沾了酒,头脑发昏居然进错了屋子次日瞧着一床春色动人,王曜之连忙起身,刚想着该如何辩白保命,却被自己身後的疼痛给吓傻,跌坐到了地上。而素日乖巧恪礼的少年郎正嘲弄地望着他,嘴角含着说不明道不清的笑。我终是明白王爷当初尝得是怎样的滋味了。他俯下身,在王曜之嘴角用力咬了下,一腔血腥销魂蚀骨,欲生欲死。上一世长曜君是薛庆煜的梦魇,这个男人在他身心烙下了洗不去的耻辱印记。所以在看见王曜之的第一眼,薛庆煜只想捅死这个衣冠禽兽。谁料这一世男人不仅对他退避三舍,还打算娶妻生子,过阖家幸福的日子。王爷啊,你怎麽敢的?既然拉他进了这恶臭的泥泞,永生永都休想摆脱他。内容标签天作之合重生甜文爽文正剧林昭昭旭烈格尔求收藏求收藏!!一句话简介重生後他还是嫁给了那个蛮子立意相互理解丶民族和谐...
77年恢复高考后,村长家的小女儿考了三回,总算在79年考上了华师。王爱国乐地放了一整天鞭炮,第二天一早亲自打包行礼,将女儿和女婿撵去沪市。下王村的人都知道,村长家的知青女婿爱美人不要前途,考了三回,次次高中,非等着王安乐也考上了才肯回城。对此,王安乐还想吐槽,明明是周文不肯回家,跟她可没关系。而且也是周文卡着她的复习时间,若不然,去年她肯定能考上。周文自然不肯回家,好不容易重生,因病早逝的妻子还好好活着,他哪里舍得离开。要知道他的妻子身娇体弱,可吃不得苦。乡下虽苦,但岳父是村长,家里也宽敞,比沪市那四十几平方的鸽子笼好多了。上辈子妻子就是在沪市复习,不仅住的憋屈,还受了一肚子委屈。所以这辈子,周文决定随时守护在妻子身边。所有人都说,周文太过儿女情长,注定没多大出息。然而,后来的周文成了沪市纳税大户,唯一不变的,还是他对妻子的那份爱护。对此,王安乐很是苦恼,丈夫哪里都好,就是管的太多,感冒发烧都得做全身检查。娇弱大美人VS只想跟老婆共白头富一代...
小说简介网王苦夏作者超难食简介...
穿越的第二天,实在饿得受不了了的余舟试图上山去找吃的。结果意外捡了个人回来。在邻里们异样的目光里,他看了看床上昏迷的男人,再看了眼这个一贫如洗的家。实在不知道‘男男有别’跟家徒四壁哪个更可怕一些。等后来夫郎在怀,孩子绕膝的时候,余舟才明白,一切都是上天最好的安排。两人互相扶持,从一无所有开始奋斗的故事中间有一部分会涉及科举。本文主攻互宠,架空历史,甜且苏。男人,女人,双儿的设定,温馨向种田文。...
文案「冷清微怂纯情年下X温柔腹黑离婚姐姐」「酒吧老板X照相师」将于15日入v,倒v从21章起,看过的盆友请谨慎购买哦!预收身穿後撩上我妈闺蜜文案见最後。注1全女世界观,护工偏年下。2离婚後才相遇,但孩子是前妻的,这个设定不会改。3架空世界观,孩子是通过一种药物作用後双方随机怀的,亲可以简单类比为女儿国的河水。4本篇有很浓烈的作者重口味xp(指萧的状态),请慎重阅读!!1阮盛意独自经营着酒吧,晨昏颠倒昼夜不分,却在初秋的夜晚,见到了啓明星。她以酒试探步步紧逼,女人不忿不怒。她做贼心虚,女人泰然依旧。她成功送出了酒杯,女人恬然欲饮。阮盛意实打实的心虚了。落荒而逃的是她,紧追其後的却是那个女人。她被堵在更衣室,女人挑着她的下颌,轻声喑语你是不是,想吻我?2阮盛意的酒吧对面开了一家照相馆,照相馆的老板是那天晚上的女人,她叫萧温妤。她离婚了。阮盛意自认为不是正人君子,她决定趁虚而入。她试图约萧温妤外出吃饭,但每天都在早餐的时间约会太诡异。她试图去照顾萧温妤的生意,但女人的拍照技术太好,很快就红透了整条街,完全不需要她的所谓援助。阮盛意很少自卑,可在萧温妤的面前,她第一次觉得不好意思。直到某天照相馆莫名停电,阮盛意摸黑过去帮忙,没有找到电闸,只看到了晕倒在地的萧温妤,以及萧老板,这个孩子,是什麽情况?3初雪落下的那天,萧温妤急匆匆赶到了警察局。打电话叫她来的是她那所谓的前妻,看到她隆起的腹部时还在讥讽。萧温妤领走的却是对门那个同她置气了一周有馀的阮老板,老板走到门口时还像个气炸了的河豚,嘟嘟囔囔,什麽都不愿意说。萧温妤阮老板阮盛意我什麽都不知道,她自己往我的拳头上冲过来的。萧温妤从今天起,换我追你,好不好?4喜欢是初见时水蓝色的粼粼灯光下的怦然心动,可一直喜欢,那便是岁岁年年年年岁岁的翘首以盼了。5原来阮老板还有不敢的东西?没关系,不敢可以慢慢尝试。很好的。很棒的。这不是做的很好吗?位置找的很对。阮老板真的是第一次吗?阮盛意忍无可忍堵住了萧温妤的嘴,压着狂跳的眉心道我只是第一次给孕妇按摩脚踝,不是第一次学走路,也不必到这种程度。萧温妤反过来衔着她的手指,微挑眉我喜欢。预收小镇文学狗血文学,不喜慎入故事分别发生在1998年和2023年,地点架空。八岁的越程琦很喜欢常来家中做客的苏叶阿姨。苏叶雷厉风行干脆利落,一头墨黑长发走起路来总在身後飞着,整日一套剪裁得体的黑西装,冷着一张脸,活像一尊冷面神。但冷面神会隔三差五给她捎来诸多好吃的,好玩的,会逗她,会和她一起笑。二十二岁的越程琦见到了二十岁的苏叶。苏叶顶着一张还没彻底消了婴儿肥的小嫩脸,性子也还嫩着,简单来说,是个哭包见她第一面就嗷嗷哭,捂着她不小心划出来的不足三厘米的小伤哭了半个小时。越程琦你是打算用眼泪帮我消毒吗?苏叶我不是,但我忍不住呜呜呜呜。天杀的!谁能把这个哭包和後来的绝美御姐联系到一起啊!二十五岁的越程琦见到了四十五岁的苏叶,她团着被子,小心翼翼地问阿叶,你还怕打雷吗?二十岁的苏叶遇到了从天而降的二十二岁的越欢。越欢很爱笑,会让她多读书,带她交朋友,教她做生意,让她少哭一些,珍惜她那双漂亮的眼睛。二十三岁的苏叶失去了越欢,从天而降的总会消失,越欢离开前挂着笑,告诉她要好好吃饭,以後的她总是生胃病很让人心疼要少熬夜,年纪轻轻就靠着染发维持一头黑发好可怜的要记得,遇到爱她的人就考虑一下,别傻傻地独身几十年。偏偏没告诉她,该去哪里找越欢。四十岁的苏叶看着自己的侄女,看着那张脸长得越来越像记忆深处的人。她觉得自己疯了,疯得不能再疯了。四十五岁那年,她似乎又见到了越欢,尽管这个人缠着满头的绷带,可那双熟悉的眼睛不会骗人,她声音轻颤你是琦琦,还是阿欢?1998年,雷声轰鸣的夜晚,苏叶会抱着被褥躲在越欢的房间里,紧紧勾着她的衣角姐姐别走,我害怕。2023年,阴雨连绵的下午,越程琦会拿着跑了好几家中医馆取来的药膏仔细揉在苏叶的膝盖上,唠叨个没完都说了让你珍惜身体,怎麽这麽几年没管都老寒腿了。然後被一脚踹出去。都是巧合,但我爱你这件事不是。内容标签都市欢喜冤家甜文腹黑钓系御姐阮盛意萧温妤陈越歆潭逸尘其它喜欢是一见钟情,一直喜欢是岁岁年年。一句话简介被入室抢姐後妻女双全了。立意双向救赎,崭新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