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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去年的冬天,秦瑶去银行存钱,还没等她走进银行,便发现银行门口一个妇人被流氓抢了手提包。
妇人焦急地大哭大喊:“那是她孩子救命的钱啊!”
秦瑶见状,也不存钱了,她登起车子便追着流氓去了,一路上还喊了几个热心路人帮忙。
最终,秦瑶帮妇人拿回了手提包,并在几个热心路人的帮助下把当街抢劫的小流氓送到了西城区派出所。
这几年,知青一波一波地回城,城里却没有足够的工作岗位接收这些所谓的“知识青年”。
社会上多了很多无所事事的年轻人,时间久了,地痞流氓越来越多,犯罪现象屡见不鲜。
夏绍作为西城区派出所的警察,这几年,类似的案件已经见怪不怪了。
1983年严打过后,政策紧一年松一年,社会上的地痞流氓少了很多,但却并不是不存在的,而且都演变成了团伙行动,普通市民或者个体户遭到了地痞流氓的骚扰,如果能忍大多不敢报警,就怕遭到报复。
但夏绍却没有想到,秦瑶这么一个看起来精致漂亮的女生,竟然敢于跟地痞流氓去搏斗,真是精神可嘉,但也容易遭到对方团伙的报复。
夏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特别关注秦瑶的安全问题,直男的迟钝让他没有意识到他其实是对秦瑶这个善良美丽的女生产生了好感,他只是觉得,他作为人民警察,有义务保护好每一个公民。
于是,某一天的下午,秦瑶去银行存完钱,刚拐进小路的时候,便有两个骑着车子,看起来流里流气的年轻人堵住了秦瑶的路,扬言要给他们的兄弟报仇。
秦瑶被两人一步步逼到了死角,正在暗叫“糟糕”之际,夏绍出现了,他三下五除二将两个混混打倒,救了秦瑶,同时把两个作奸犯科的混混带回了警局。
秦瑶为了感谢夏绍的帮助,想要请夏绍吃饭,秦瑶挑了京城最流行也是最最贵的西餐,但夏绍却说,他知道她是港粤食屋的老板,就请他在港粤食屋吃一顿饭吧!
既然是在自己的地盘儿,为表诚意,秦瑶还特意做了几道拿手菜。
秦瑶和夏绍就是这样相互开始了解的,后来夏绍经常光顾港粤食屋,也帮助秦瑶解决过一些小麻烦,一来二去,他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处对象的意思,是夏绍首先先提出来的,秦瑶也挺喜欢夏绍的,但她受到第一次相亲时的不良影响,担心夏绍和他的家人介意她的身份,所以在跟夏绍确认关系之前,便告诉夏绍。
她出身农村,小学文化,在京城没有房子,住的一直都哥哥嫂子的房子,港粤食屋虽然看起来她是老板,但实际上却还有其他合伙人。
夏绍却表示,他不介意,他喜欢的是她的人,又不是她的出身,她的家庭,她的房子和钱。
而且他也保证了,他的家人也绝对不会是势利眼的人,他的父母只希望他能够找一个漂亮大方的女孩子结婚生子,并不会介意这个女孩子的家庭是贫是富。
秦瑶依旧不放心,没有明确答复夏绍,只是要求先拜访一下夏绍的父母。
夏绍满口答应,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这就要见家长了吗?那是不是说我离娶到瑶瑶也就不远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同系列年代预收文《穿书八零别找我复仇》,求收藏!!!
第73章
夏绍对于带着秦瑶去见家长一事表现得十分积极,没过两天便跑到港粤食屋去通知秦瑶,本周末他大哥大嫂正好从部队回来探亲,到时候他正好带着她到家里认认门儿,顺便认识一下他的父母和大哥大嫂。
夏绍心想,他们家人丁单薄,人口简单,他的父母的上一辈人都已经过世多年,父母的兄弟姐妹们也都鲜有来往,父母这辈子就只生了他和他大哥两个孩子,而大哥大嫂结婚后也就只生了一个儿子。
人少也就意味着事儿少,像他们家这样,简简单单、和和美美的家庭,想必瑶瑶一定会喜欢吧!
到时候只要他能够让瑶瑶看到他的父母兄嫂都是非常好相处的人,根本不会介意她的出身、家庭和学历,想必瑶瑶就一定会同意跟他处对象了吧!
而后,只要他再加把劲儿,应该很快就能把瑶瑶娶进家门了!
夏绍通知完秦瑶,当天晚上值夜班的时候,就不禁开始浮想联翩了。
秦瑶当天晚上也有点儿失眠了,她是喜欢夏绍的,没错,但正因为喜欢,才会患得患失,才会想在确认恋爱关系之前拜访夏绍的父母,她想看看夏绍的父母会不会接受她。
如果夏绍的父母肯本就看不上她,那么她就会趁着陷入不深,赶紧对这段感情放手,毕竟婚姻关乎到两个家庭,而不是仅仅他们两个人相互喜欢就够了。
然而,秦瑶却万万没想到,见家长的日子会来得如此之快,快到她完全没有准备。
于是,秦瑶紧张了。
紧张之后,她一时间便想到了自己无所不能的嫂子,然而她的嫂子对于见家长一事还真的没什么经验。
秦瑶无奈,又转而去求助宋清月,然而宋清月的婚姻跟陈曦一样,都是那个特殊年代的特殊产物,她也同样没什么见家长的经验。
秦瑶没有取到经,便只能另辟蹊径,本着礼多人不怪的原则,她要给夏绍的父母兄嫂和小侄子都准备一份见面礼。
礼物既不能太过贵重,又不能太过单薄,这个度当然是陈曦和宋清月帮她一起参谋的。
见家长的当天,秦瑶起了个大早,央求陈曦帮她搭配了一身衣服,再画个淡妆,做个造型,这才坐车来到跟夏绍约定好的地方。
秦瑶难得打扮,只是为了第一次登门不太失礼,但看在夏绍眼里,却仿佛看到了九天仙女降落人间,突然变成了时尚的摩登女郎,一时间,竟然看直了眼睛。
在夏绍的印象里,秦瑶平时管理生意,穿着打扮一直都比较干练简洁,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穿着一条十分淑女的淡黄色长裙,一双白色高跟鞋,配上一件卡其色的长款风衣,以及一个v家经典配色的单肩小挎包。
全身上下都是当年陈曦在英国留学时,陆陆续续寄回来的名牌货。
这些衣服漂亮归漂亮,但秦瑶这些年来却很少穿,一来她觉得这些衣服太过贵重,她每天在店里忙活,没必要如此盛装打扮,如果一旦弄脏了,还免不了要心疼,二来她觉得这些国外的名牌衣服设计上都太过特别,她穿在身上跟京城大街上的其他女性格格不入,实在太引人注目了。
秦瑶一头亮丽的秀发,也被陈曦烫了一些自然卷,并非时下非常流行的满头大卷,而是只有尾端有几缕破浪,时尚而又知性。
秦瑶的发质,由于小时候营养跟不上,又常年劳作的缘故,呈现出淡淡的黄棕色,倒跟陈曦给她做的造型相得益彰。
等秦瑶走近了一些,夏绍便发现她今日脸上竟然还画了淡妆,唇上涂了淡淡的唇彩,不同于很平时的素面朝天,干净利落,今日略施粉黛的脸上,显得明媚动人,端庄秀雅。
夏绍的眼睛一瞬间也不能移开,傻笑着凑了上来,“瑶……瑶瑶……你真美……”
秦瑶害羞地一低头,“胡说什么呢?还不赶紧走,时间不早了,要是迟到了可就太失礼了。”
“放心,我怎么会让你迟到呢,这里离我家很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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