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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p;&esp;老陈收到李悯消息的时候,刚刚在盛恒资本的地下车库接到傅承恪。黑色的迈巴赫停在专属车位上,引擎还没熄火,空调的冷气在车窗上凝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esp;&esp;傅承恪拉开车门坐进后排,领带松了两指宽,衬衫袖口卷到小臂中段,露出一截线条利落的手腕。
&esp;&esp;他刚结束一场长达三个小时的电话会议,对方是美国那边一个难缠的lp,从头到尾都在质疑盛恒旗下一支基金的退出策略,他用了三个小时把对方的每一个疑虑逐一拆解,最后对方沉默了片刻说了句“i’nvced”,他才挂掉电话。
&esp;&esp;此刻他靠在真皮座椅上,抬手揉了揉眉心,太阳穴隐隐发胀。
&esp;&esp;老陈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斟酌了一下开口:“大少爷,小姐刚刚给我发消息,让我去接她,要不要顺便接她一起回去?”
&esp;&esp;傅承恪抬眼看了后视镜一眼,那个眼神里没有什么多余的情绪,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嗯。”
&esp;&esp;然后他垂下眼,继续看手机屏幕上那份没读完的项目报告。
&esp;&esp;于是老陈给李悯回了消息,问她现在在哪里,得到地址之后把手机放回支架上,发动引擎驶出了地库。
&esp;&esp;车窗外是傍晚的城市,华灯初上,暮色将暗未暗。
&esp;&esp;傅承恪的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落在窗外飞掠而过的街景上。他本来可以不用顺路去接她的——老陈送他回家之后完全可以再折返回去接她,可他今天莫名地不想一个人坐在车里穿过大半个城市回家。
&esp;&esp;或许是那场三个小时的会议耗尽了他所有的社交耐心,而李悯是少数几个不需要他耗费任何心力去应付的人。
&esp;&esp;她在车里的时候通常很安静,会把头靠在车窗上往外看,偶尔问他一两个无关紧要的问题,或者干脆不说话,只是和他共享同一段沉默的旅程。
&esp;&esp;等到了地方,车缓缓停在餐厅门口的路边。傅承恪的目光越过车窗,在餐厅门口那几棵梧桐树下来回搜寻,然后他看到了她,少年穿着灰色的短袖,格子衬衫系在腰上。
&esp;&esp;她蹲在地上,背对着马路,不知道在干什么,衬衫下摆拖在地上沾了一层薄薄的灰,她却浑然不觉。
&esp;&esp;老陈把车靠边停好,正准备按喇叭,傅承恪抬手示意不用。他打开车门下了车,傍晚的热风裹着梧桐叶的涩味和汽车尾气的微尘扑面而来。
&esp;&esp;他不紧不慢地走过去,站在她身后。他低头一看,才发现她面前蹲着一只小狗,正用还没长全的小乳牙咬李悯的手指头。
&esp;&esp;一个多月大的小狗牙齿还没长全,一口乳牙又细又软,一点攻击性都没有。李悯被咬着一点也不疼,只觉得手指痒痒的。
&esp;&esp;她忍不住弯起嘴角,整个人柔软又天真,她说:“是不是一点用都没有?是因为你现在太小了,但是长大了可不能这样咬人,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的。”
&esp;&esp;傅承恪站在她身后,低头看着这一幕,听到她说“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好的”时候忍不住笑了起来。
&esp;&esp;他看了一会儿,然后开口,声音很轻:“喜欢的话就带回家养好了。”
&esp;&esp;李悯抬起头来看他。逆着路灯的光,他低头看她的表情笼在一片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esp;&esp;她说:“还是给它找领养比较好。”语气恢复了她惯常的平稳和理性。
&esp;&esp;然后她又低下头,用指尖逗弄着小狗的下巴,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对小狗说,“带回去太麻烦了,而且家里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esp;&esp;傅承恪垂眸看着她的背影,沉默了片刻。
&esp;&esp;他从来不在家里养宠物,他对一切会产生不必要的牵绊的事物都保持着安全距离,不养宠物,不种花草。这种麻烦事他一向是不做的。
&esp;&esp;可她说的不是“我不想要”“我不喜欢”,而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狗”。
&esp;&esp;明明喜欢得很啊李悯。
&esp;&esp;“带回去吧。”
&esp;&esp;李悯抬起头震惊地看着他。她的眼睛瞪大了,嘴唇微微张开又合上,显然想说点什么—但还没等她说出口,傅承恪就开口了:“是我想养的。李悯,带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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