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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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第1页)

大概是四月下旬,林颖骑着自行车,往大杂院里走,难得的周末,她想回家拿点衣服,宿舍最不好的点就是空间不够大,桌子和柜子实在是有点太小了,衣服和杂物堆在一起,感觉就很拥挤。

而且基本上林颖只要想学习,就得去外头的空教室,宿舍里就那一张桌子,可有六个人,林颖又没有其他人起得早,所以经常没位置。

他们宿舍都还算是好的,因为有两个专业的同时住在一起,上课的时间有时候分开的,要是同一个专业的,都想用桌子,吵起来的都有,而且这种事情不分男女,纯粹就是不够用造成的。

林颖无比怀念自己在大杂院的那一张大书桌,那才叫真的享受,脚下有地方放腿,哪怕是把整个手都摊开,也没人和她抢,宽度足够的桌子她甚至能同时摆开好几本书。

等林颖到了门口,推着自行车往里走,一路上都有人和她打招呼。

“呀,高材生回来了?回来找邵医生?要我说你们小两口是得经常见见,这又不是去了外地,老是不见面那哪儿成啊,最后保准得吵架。”

林颖微笑算是回应,接着往里走,摘菜的张老太太也听到了前头人的话,对着她说:“今儿我见邵医生一早就走了,大概是医院里有事儿,你要是回来见他,可找不到人。”

“奶奶,我是回来拿衣服的。”

她应了之后加快度往里走,一进院子就看见苏灵灵就坐在门口,抬头看着天,不知道在想什么,但看样子还算稳定?

自家的门锁着,林颖用钥匙打开门,进了屋子,屋内很干净,邵明远一向把家里收拾的很好,林颖甚至都觉得他每天回来可能也就是睡觉了,其他地方都没怎么动过的样子。

厨房里的各种酱倒是没了,也没什么菜,他最近应该是不在家吃饭了,进了另一间房,书桌上的书更多了,应该是他在复习,最里头,床单上甚至都没什么褶皱。

林颖先是去菜市场买了菜和肉,打算自己犒劳自己一顿,食堂的饭再好吃,还是不如她自己做的更合胃口,更别提食堂根本不舍得放肉,她每次都吃不过瘾。

林颖配着红烧肉,干掉了两碗大米饭,终于觉得自己活了过来,还是大口吃肉比较适合她,食堂饭真不能一直吃。

就在林颖洗碗的时候,她听见门响了,邵明远回来了,看见林颖在,有些惊喜:“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拿衣服,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

“病人情况稳定了,不需要再看着了,我回来休息一下。”邵明远看着桌子上的菜,笑道:“还是我没口福,早知道就不在食堂吃了。”

“下午吃呗,我给你留了。”要做肉她怎么可能只做一顿的,何况是红烧肉这样费时间的菜,她做了一大锅呢,自己吃完,还能再吃两顿。

“那感情好。”邵明远笑着将东西放下收好,进厨房帮林颖收拾。

“最近医院的工作还是很忙吗?”一周就休息一天,这一天还要加班,属实是很敬业了。

“还好吧,一直都那样,我不是想要考研究生,如果考上的话,到时候去医院的时间肯定就更少了,所以想着这个时候多做一点。”邵明远道。

“看起来你挺有信心的啊?”林颖笑着问他。

她本以为他会自谦,却没想到邵明远说:“是有信心,如果我都考不上的话,那我也不知道学校要招什么样的学生才能让周老师满意了。”

是啊,他已经是最优秀的一批人,自然可以自信,这种自信,是基于他的学业以及这几年不断的实操锻炼形成的,他是该自信的。

“那我在学校等着你。”林颖看着邵明远说。

“我会的。”邵明远道。

林颖在家享受了一下午,又齐齐整整的收拾了东西,晚上和邵明远吃完饭才离开的,离开的时候她还装了一大盒红烧肉打算拿回去给舍友吃,给他们补补身体,尤其是赵萍,她为了给孩子省钱,完全不吃肉,拿肉菜的票和其他想吃肉的同学换,甚至比开学还瘦一点。

刚一进宿舍,陈平安就动了动鼻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林颖:“你是不是带菜来学校了?”

陈平安这个鼻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总是能第一时间现身边的人在吃什么东西,有次林颖晚上饿了从系统背包里拿出来一个苹果啃,想着这都已经是凌晨三点应该不会有人知道,但没想到陈平安直接醒了,迷迷糊糊的问:“谁吃苹果了?”

林颖连忙将苹果收进背包假装什么也没有,陈平安闻了好一会儿,十分摸不着头脑:“就是有味儿啊。”

陈平安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还把这事儿给大家说:“我昨天晚上梦到有人吃苹果了,真香啊,也不知道等苹果当季的时候,食堂会不会有苹果。”

“你肯定是做梦呢,苹果早也要七八月,一般都是九月,现在怎么可能有苹果呢?”王培芳家附近就种这个,也觉得陈平安是在做梦。

王招娣开玩笑:“上次你不是还梦到锅包肉了吗?你就这么饿,脑子里一直都想的这个?”

陈平安噘着嘴,蔫儿了吧唧的说:“不想这个想什么,那题我想了我还是不会,学什么数学,难死了。”

当然,陈平安也只是牢骚,她经常去图书馆,一呆就是一整天,闭馆了才回来,坚决不允许自己的成绩掉下去。

林颖将衣服收进衣柜,把铝制饭盒放在桌子上:“呐,红烧肉,专门给你们带的,够仗义了吧,我甚至还带了米饭呢,配着吃正好。”

宿舍里的其他人看着这么大块的肉,眼睛里的兴奋简直都藏不住,甚至就连最小也最冷淡的方许都动心了。

“你自己做的?”方许问。

“当然了,不然我还能去哪儿弄来这么好吃的肉,快尝尝吧,绝对好吃,我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最开的林颖不怎么会做饭,但她都做了这几年了,早就会了,这时候,想吃点好东西,还是得自己动手才行。

甚至她的配方都是一改再改,从苏玉兰版,到苏贝贝版,最后再到她自己照着菜谱自己改良,可以说是绝对不输饭店水平。

“这多不好意思的,这么大块儿的肉。”赵萍有点害羞,总觉得不太好意思,她已经占了林颖的便宜给儿子找到了奶粉,又欠着她的钱,这再吃东西,多少显得有点不要脸。

林颖直接拿着铁勺子给赵萍的饭盒里挖了一块儿米饭,再浇上红烧肉塞给她:“要你吃就吃,哪儿那么多话,我特地给你们几个拿的,你要是不吃,岂不是我白做了,赶紧吃吧,我拿衣服包着,现在还温着,你再多说几句,可就凉了。”

赵萍端着碗,有些不知所措,她实在是是不知道怎么回馈这份心意,于是只能低头吃肉。

陈平安吃着肉,恨不得立刻就和林颖天下第一好:“你太好了,我太稀罕你了,我都多久没吃过这么扎实的肉了,太好吃了。”

陈平安从来不吝啬于夸人,她一直不停地说着,林颖都有点不太好意思了。

当然吃完了饭之后大家还是要一起学习的,虽然考进来的大家成绩其实都很好,但是因为本身这次高考的难度也不是很难的原因,大家一下子要从普通难度的数学衔接到大学中非常专业且繁杂、精深的数学还是需要下很多功夫的。

说实在的,林颖觉得他们的同学就没有说是不刻苦努力的,每一个人都很用功,都很努力,都很刻苦,都把几乎所有的时间花在了学习上。

偶尔参加一两个社团,也都要做到最好,这群人对自己的要求都很高,也不会混日子。

像是王培芳去给自己报了一个英语社团,每天早上六点去湖边念英语。她说这个报这个社团主要是为了考试成绩。

王培芳在之前的学习生活中基本上从来没有学习过英语,但是大学有这个课。她从零开始需要很多人帮她,而英语社团有很多人愿意帮助她纠正音,顺带还能听一听英语磁带,英语广播,她说都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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