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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了一会儿,腿都麻痹没知觉了,水蛭才从他腿上脱落。杜恒熙松了口气,把水蛭踩死,一脚下去透明的身体爆开,都是自己的血。
但腿上的伤口半天都没有愈合的迹象,还在不停流血,周围的皮肤也有一点烧伤。杜恒熙拖着受伤的腿,独自走了很久,找到了一个村庄,敲开门,把身上仅有的钱递过去,请他们为自己治疗。
村民看他伤痕累累的样子,判断他来自外地,“你怎么自己一个人跑到山里头去了?也不像是有经验的样子。”
“我是为了找一个人。”杜恒熙虚弱地回答。
“什么人?”
杜恒熙在身上找了找,摸出了那张仅有的合照,一直被他贴身地放在胸前的口袋。
山民凑过去看了看,“呀,这小伙子长得可真俊。旁边的是你吗?瞧着可不像了。”
杜恒熙笑了笑,也觉得自己是不像了,柔声问,“你见过他吗?他可能比这个时候要瘦一些。”
山民摇摇头,“没,见过肯定记得。我可以帮你留意一下,他不见了多久了?怎么不见的?”
杜恒熙遗憾地把照片收起来,“一年了。失足摔下去的。”
“这么久了?”再扭头看杜恒熙时,眼神就像在看一个傻瓜,“那还找什么啊,十有八九是死了,如果还活着,一年的时间,怎么样都能出来见你了。”
杜恒熙表情木然,重复了遍,“他是失踪了。”
“这人是你兄弟吗?”
杜恒熙想了想,说话毫不避讳,“他是我爱人。”
杜恒熙在这个村庄里休息了一周,学习了山里的常识,储备了干粮和水,养好伤后又重新折返回去。
去之前,还有人劝他,“你别去了,就留在这里吧。再进去,你可不知道有没有命出来。”
杜恒熙倒没有犹豫,他到现在没什么可失去的了,他并不畏惧。
为了少走一些冤枉路,他骑着骡子,跟了一队商队出发。
只是没有想到,路走到一半,他前方的商队竟然踩中了一颗地雷。轰然一下,他来不及后退,被滚烫的气流和飞溅的木板掀翻在了路面,瞬间晕了过去。
刹那间,山两侧冲下许多马匹和山贼,驳壳子枪朝天放弹。
一匹马在杜恒熙晕倒的身体旁打转,甩着尾巴,打了个响鼻,似乎是在辨认。随后马背上的人跳下来把他从地上抱起来,横放到了马上,扬鞭催马,转身离开。
因缘果
金似鸿被杜恒熙一枪击中,坠下山崖时,脑海里只闪过两个字,“报应。”
他从前如何伤害过杜恒熙的,现在都一并还给了自己。
缘由因起,孽由此生。
他后悔不已,但仍不甘心。
他这辈子吃了无数的苦,幼年时父母双亡,忍饥挨饿,街头上厮混长大,成年后上了战场,出生入死无数次,添了一身伤疤才能赚来军功官职,他不甘心就这样死,死在这片荒山野林里,寂寂无闻,凄惨可怜。
算命的说他一事无成,孤星入命。因为生得卑贱,所以他这辈子挣扎着都是为了改命,活了二十余年,而今才要承认自己是白活一场吗?
山腰处横生出的石台让他捡了半条命回来,子弹穿透肩胛。他藏身在溶洞里,躲避搜寻的兵士,用随身的匕首挖出了肉里的子弹,然后撕下布巾,牙齿咬着一端,给自己做了包扎。
新伤叠旧伤,又因感染发起高烧,没有东西吃,只能啃一些生长在山壁间的苔藓杂草,喝滴落的雨水。可仍然没有死,他硬生生靠着顽强的求生意志力硬挺了七天,最后等搜索的人少了,他才爬出溶洞,晕倒在树林里,被一位路过的人救了下来。
也是他命不该绝。救他的这位,正是他的故人。这人名叫叶辉,曾跟他一道儿加入部队,后来因忍受不了行军的艰苦,做了逃兵。此人生得又瘦又高,长相斯文,说话轻声细语,像风从树阴下吹过,因为太过无害,谁也想不到他而今已成了一个马匪。
靠着带出来的枪、手榴弹以及战场中实战培养出来的经验和冷酷手段,叶辉召集了其他一些无家可归的逃兵,组成了团伙,专做拦路抢劫、打家劫舍的勾当。
不久前,他们被另一路同行黑吃黑从原来的据点打出来,一路北逃,正好路过此处,才阴差阳错救了金似鸿。
金似鸿受伤颇重,不宜长途跋涉,叶辉看这里是一片高山,十分隐蔽,又有山涧水,适合宿营,便决定让众人先在此处驻扎下来,休养一段时间。结果一驻扎,众人就发现这里不远有一条火车线,商旅往来频繁,山大林子多很适合打游击,地势陡峭易守难攻。又因为是通衢要处,素来战火频繁,时局不定,既然没地可去,这里倒是理想的根据点。
金似鸿受了他们的恩惠,也理所当然要替他们出力,慢慢靠着军事武功混上了第二把交椅。他自然是没想过留在这里当一辈子绿林强盗的,但叶辉对他有恩,又很器重他,他一时半会儿也不好说走。
偶尔听到外界消息,他知道马回德打跑了安朴山,成了新总统,民国成立不到20年,已换了四位总统,强取豪夺,各届内阁换汤不换药,民众见怪不怪,只觉得像是搭台唱戏,不觉得有什么新鲜。而杜恒熙颇受器重,在新政坛混的风生水起,名字偶尔见报,必有一串花样繁多的头衔。
金似鸿藏在深山里,跟蛇虫猛兽为伍,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他是同伴中唯一认字的,偶尔下山采买碰到报纸上有杜恒熙的消息,他总要把那豆腐块剪下来,贴到一本空白簿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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