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宋三郎点了三荤两素并一分汤羹,饭菜被陆续端上桌。
不比现代社会网络上到处都有美食教学视频,在古代厨艺不外传,家里三个女人的做饭水平同大多数人一样,熟了,能吃,至于好不好吃完全取决于食材本身,基本上不存在技术上的加成。
对小孩子来说本来就是别人家的饭菜更香,酒楼的饭菜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宋景茂吃相斯文,两个小的吃得满嘴油亮,宋景辰喜欢吃油炸酥鱼,一种成人巴掌长短的河鱼腌制入味后,炸制而成,表层金黄酥脆,内里鲜嫩,唯一的缺点是有小刺,吃起来麻烦些。
比起它的无上美味,这点麻烦可以忽略不计,七八月份正是这种河鱼最为鲜美的时候。
宋三郎怕鱼刺卡到两个小的,先把刺小心剔除了,再夹给孩子,宋景茂也帮着弟弟们剔鱼刺。
宋景睿忙道:“谢谢三叔,哥哥,你们不用管我,睿哥儿自己会弄,在书院里我都吃过好几次鱼肉啦。”
宋景辰见睿哥儿要自己吃,他也不甘示弱,抬头看向自己爹,“不要爹爹给我弄,我自己会。”
三四岁的小孩正是自尊心建立的阶段,潜意识里他就会表达夸张以此来表现自己很厉害,再加上他对自我能力的认知有偏差,很容易就说大话,宋三郎可不放心让儿子自己吃,便道:
“这次的鱼和你们以前吃的鱼不一样,刺很小,就算是大人吃也要小心,你们俩想自己吃也不是不可以,不过咱们得提前说好,倘若你俩不小心被鱼刺卡到喉咙了,那就得去找荀大夫用很长的镊子伸到你们喉咙里把鱼刺夹出来,到时候多疼你们都得忍着。”
宋景茂道:“三叔,这么细小的刺扎到喉咙里,就算是用镊子往外夹也不容易吧,那岂不是得用镊子在喉咙里捣鼓半天,可太受罪了。”
宋景睿眨了眨眼,看了看对面三叔,又看了看旁边大哥,他好像琢磨出点味儿来了,他故意道:“那我还是麻烦哥哥帮我挑刺吧,我可不想被镊子捅喉咙。”
宋景辰:“我不害怕,我都习惯了,荀大夫上次还差点儿要用这么长的钩子钩我鼻子呢,我都没有哭。”
宋景辰比划着钩子有多长多可怕,又道:“不过我不想麻烦他,不想浪费我爹爹的银子。”
“咳咳……咳……”宋三郎忍不住发出一迭声的轻咳。
宋景茂同睿哥儿则借着低头吃菜做好面部表情管理,毕竟他们俩要憋不住笑出来,辰哥儿就该哭鼻子了,弟弟虽年龄小,人家也是要面子的。
宋景辰扭过头儿看宋三“爹,你怎么咳嗽啦?”
宋三郎:“无事,你再喝些汤羹,免得上火。”
“不喜欢喝汤,我要吃肉。”
“少喝点儿。”
“我就只喝这么一点点。”宋景辰拿着筷子在自己汤碗里比划了个碗底。
“嗯。”宋三郎依他。
宋景辰边吃东西跟宋景睿小哥俩嘀嘀咕,宋三郎问了一些宋景茂在陈宴安那儿的情况,顺便神不知鬼不觉给小孩灌了不少清汤,每次都是一个碗底的汤,宋景辰的注意力都在跟哥哥聊天上,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已经喝了好多个碗底的汤,加起来足足有一碗了。
宋三郎同茂哥儿说着话的功夫,听到隔壁桌几人在议论洛京城的房价。
“张兄,依我看,这做什么生意都不如买块地皮,咱就说在洛京城里随便买块地皮,是盖铺子也好,还是修住宅也好,等盖好以后甭管你是租赁出去还是转卖出去,稳赚不赔!”说话的是个胖胖的圆脸中年男人,穿着一身绸料丝袍,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派头。
对面瘦高男人点头道:“是啊,洛京城繁华,这些年涌进来的商贾越来越多,就连那番邦的商人也都跑到洛京城来做生意,僧多地少,这几年的地皮房价涨得越发凶猛,尤其那热闹繁华的大相国寺附近,当真是寸土寸金。”
话音一转,他道:“只恨你我没有先进之明,不能提早预料,如今洛京城人人都知道这买地就能赚钱,想要分杯羹却是难喽。”叹了口气,他道:“说句不好听的,这洛京城的地早就被那几家豪门大族瓜分完了,岂是我等这种身家能挤进去的。”
“若我等在便宜地段买些房产呢?不知过些年能否溢价。”圆脸男人转换思路。
瘦高男人摇头:“李兄此言差矣,这洛京城的地价高,乃是在洛京城做生意的商贾炒上去,那便宜地段必然是既不宜居又不利于经商才会便宜,否则哪里能等到你我出手,早都被人买去了。”
低头抿了口茶,瘦高男人又言:“李兄当知如今这买房买地,是买高不买低呀,愈是高价才愈有人追捧,你看大相国寺周边的几条街,哪间铺子空出来不是哄抢,你再看看边缘地段那些房子,门可罗雀……”
宋三郎在旁边听了一耳朵,不由心中亦是感慨,如今这洛京城的地价,比之他上一世涨了太多,前些日子给岳家买那铺子都算是洛京城很不起眼的街道了,就这,都要价几百两银子。
正如秀娘所说,若是把铺子拿来卖豆腐,都不如什么不做,直接把铺子租出去反而来钱更多一些。
用过饭食,一家人出来酒楼去买俩小孩建城的各种材料,除了不同粗细的竹子,宋三郎还买了竹刀、剑门、竹凿、刮刀、等可能用得着的制竹工具,想了想又给买了些石灰砂让小孩砌城墙用,比黄泥要好用。
茂哥儿在旁边都看傻眼了,三叔这哄孩子的姿势也实在太认真了吧。
自己平时带弟弟们玩,是不是有些过于敷衍了?
宋景辰要三郎给他买一只大鹅还要买一只鸡,他说他要搞明白鹅毛同鸡毛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朔康五年,齐皇室式微,诸侯四起。为笼络权倾朝野的大司空蔺稷,天子接回远在封地的胞姐隋棠长公主,赐婚下降。大婚当日,隋棠独守空房。直到七日后,月上中天时分才迎来新郎。却被他一把捏起下颚,将藏于牙中的毒药抠了出来。彼时隋棠因在婚仪路上被撞,双目暂且失明,正惶惶不安时,昏暗中却闻男人道,今日天色已晚,先歇下吧。这夜隋棠做了个梦。梦中她看见自己,难产诞下一子,后不到两炷香的时辰,便毒发身死。死前一刻,她抓着蔺稷的手,平静道,不必唤医官,不必累旁人,无人害孤。是皇弟,曾让太医令凿空了孤半颗牙齿,在你我二人大婚之日将一枚毒药埋入其间,用来毒死你。非孤仁心下不了手,实乃天要留你。送亲仪仗在铜驼大街为贼人惊马,孤被撞于轿辇瘀血堵脑,致双目失明,至今难寻机会。所以,司空府数年,原都无人害孤,是孤自备之毒,渐入五脏。大齐气数尽,孤认输,君自取之。她缓了缓,似还有话要说,譬如她帮扶的皇弟,她家摇摇欲坠的江山,她才生下的孩子然到底再未吐出一个字。所有念想化作一声叹息,来生不要再见了。隋棠在大汗淋漓中醒来,捂着余痛未止的牙口,百感交集。不知该为毒药被除去而庆幸,还是该为毒药被发现而害怕却觉身后一只宽厚手掌抚上自己背脊。男人嗓音暗哑,别怕,臣明日便传医官来府中,给殿下治眼睛!蔺稷拢紧榻上人,他记得前世。前世,隋棠死后,他收拾她遗物。被常年监控的长公主寝屋中,几乎没有完全属于她自己的东西。他整理了很久,才在一方妆奁最底处,寻到一份她的手书。久病的盲眼妇人,笔迹歪扭凌乱。此生三恨一恨生如浮萍,半世飘零久二恨手足聚首,却做了他手中棋三恨双目失明,从未见过我郎君。世人道,蔺氏三郎,霸道专权,欺主窃国。但他是第一个待我好的人,我想看一看他。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注1男主重生,女主是靠梦境记起前世的。2先婚后爱梗,公主VS权臣,1v1,双CHE。3感情线双向奔赴,剧情线偏正,本质是披着权谋皮的恋爱文。...
故事本身当然是虚构,但大部分肉戏情节和场景,都来源于现实。我尽力用生活化的文字,给大家展示一个淫靡而温馨的故事。我写得开心,也让书友看得高兴。 所以,请勿比照普遍的伦理道德,来分析文中故事,如果你不喜欢,绕行就好。而且,谁说现实当中,就不可能有故事当中的某一片段,某一角色关系,作为个例单独生呢?请记住一点,生活本身远比最大胆的文学想象,都更为荒唐与夸张。比如万荣小学事件。 你没有看到听到过的,并不意味不存在。你眼中所见的,也未必就是真实。...
李华是和英语作文题重名的李华,也正好是在国外长大,也正好不懂英语,可这怎么了?直到有一天,他被拉入了无限流剧本中,看到了说英语惊悚的鬼怪,他险些被吓休克。好在他得到了一个系统,系统可以帮他在夜间将所有学生拉入梦中,替他出谋划策。请你帮李华写一封信,替他说服怨气值max的鬼怪,放他一条生路。考生??怎么做梦还要写作文?李华你不会自己写吗?彻底疯狂!...
重生平行世界,带着前世的摇滚经典一步步踏上音乐的巅峰之路摇滚魔女艾薇儿与妖孽奇才黄天的世界婚礼吸引了全球几百家娱乐媒体争相报道每一次新专辑的问世,都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