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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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第1页)

魅惑竟然失败了,这大概还是小狐狸第一次碰壁。

公孙无期走的很快,苏杳杳回过头时那人的身影已经被人潮淹没,但她记得那人衣服上的图案——鹿踏祥云。

在鎏金又以鹿为家徽的,只有公孙氏。

苏杳杳勾唇一笑,转身离开。

凭借过人的姿色,苏杳杳一来就成了今朝醉的花魁,随便舞一曲就能迷得人神魂颠倒。

那日撞见的人虽没再出现,但苏杳杳已从各色人的口中得知了这位大名鼎鼎的“无期公子”。

“他啊就是个不学无术的败家子,品性顽劣,屡教不改。听说还去若水学了几年术法,回来还是狗屁不懂!”

“可不是,败家子跟他长姐简直没法比!”

“当然了,公孙瑾可是正经八百的继承人,嫡长女!他算什么?也就他娘有些手段,进了公孙家的大门,不然他以后也就当个龟奴!”

“这公孙无期啊,一天到晚就知道花天酒地。你看看鎏金,正经姑娘见了他谁不绕着走?真是白瞎了那一张脸!”

……

虽然都是骂的,但不得不承认公孙无期在鎏金是真的出名,几乎是家喻户晓。霍祈年暗暗感叹,为了不与长姐竞争她还真是拼,就是不知她娘会不会气吐血。

跟着看了好几段记忆,满城百姓无一人说她好,公孙无期俨然是社会毒瘤一般的存在,这倒是与不归路的典故有些吻合。只是如此出名的人物,又怎会连个名讳都不曾记载?

后来的几日公孙无期都没有出现,也不知是不是去了别的馆子。

转眼就到了花魁大赛,来参赛的都是各地有名的红楼,与青楼的区别就是这些地方的女子都卖艺不卖身,她们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舞,每人都有一技之长。

今朝醉里才子佳人齐聚,一时人满为患,一座难求。各地方的花魁们轮番上台,争相献艺,惊得众人连连拍案,满堂喝彩。

最为出众的当属江如烟,这人霍祈年有印象,以前在若水听学时公孙无期就常拉着她到曲流殇,一来二去也就熟悉了。此女不仅容貌一绝,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

一曲中了,富家公子们争相献花。

“张公子献桃花十朵!”

“李公子献桃花五十朵!”

“无期公子献桃花一百朵!”

……

众人惊讶,纷纷感叹他的出手大方。霍祈年寻声望去,果然在三楼的一处雅间楼台上见到了公孙无期。

那人将玉骨扇一展,轻轻扇动,一派风流模样。

这些桃花都是真金白银换来的,得数最多者便是魁首。众人于是都在猜,今年该是曲流殇第一。

台下,龟奴高声道:“接下来出场的是今夜最后一位选手,我们今朝醉的花魁——苏杳杳!”

这名号过于陌生,全场都在议论。

“我记得原先的花魁是钟灵姑娘,这苏杳杳是谁啊?”

“你还没听说吗,前几天刚来今朝醉的舞姬,那姿色可不比她们差!”

“要我觉得,今年花落谁家还真不一定了!”

“你觉得没用啊,说是花魁比拼,到最后拼的还不是那些公子哥的实力?”

话说到这份上,就差点某人的名字了。

霍祈年此刻竟也有些期待结果。众目睽睽之下,苏杳杳定然是不敢动用妖术的,而那些花魁,不仅才貌双绝而且几乎都是公孙无期的旧识,有这层关系在,她胜出的概率实在很低。

何况从眼下的形式来看,魁首不出意外就是江如烟了。倒不是公孙无期多喜欢,她献花完全是看心情。

以公孙无期的家世和相貌,即便名声再差还是有女子暗戳戳的心动。也许只是一个回眸,一声道谢,保不准真的有人会坠入情网。

明面上,公孙无期是看不出来的,所以她索性“花心”一点。她朝三暮四、见异思迁,如此一来大家都看透了,没有人会对她的调戏上心,更没有人会爱上她。

以前霍祈年不懂,在得知公孙无期是女子后,一切就说的通了。

不想暴露身份是其一,不愿耽误别人、不愿让别人错付真心,这是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处于公孙无期的位置,也许有人会选择找个“挡箭牌”来假成亲,但她是不会的。霍祈年清楚,她十分爱惜女子,与其委屈别人,她更愿意委屈自己。同时在内心深处,她对真情也有着一份极为纯粹而执着的向往。

她喜欢归鸿,就是因为这种鸟是自由又浪漫的。

回到花魁赛,公孙无期献花给江如烟完全就是看心情随意的。江如烟很清楚,和大多数人一样,在她眼里公孙无期就是个纨绔子弟,无才无德,有钱罢了,因此倒也不会对她动情,只是感谢一番。

苏杳杳登台。

声声议论中全场骤然一暗,只留一束亮光。众人正惊疑间,琴声忽然悠悠响起,四周落下红绸,舞台中央,一女子从天而降。

苏杳杳隐了那对狐耳,只着一袭轻薄的露腰纱裙,长袖若流水清泓,纤腰一扭便在空中翩然起舞。

她一出场,满座顿时鸦雀无声。红袖飘飘,随着她的摆动,场内的灯光也渐渐亮起。

人们不止惊叹于她的美貌,更迷醉于她的曼妙舞姿。

苏杳杳落入台中,踩着节拍时而抬腕低眉,时而翩翩旋转,灵动的似山间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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