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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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第2页)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麽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麽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後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後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後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後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麽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後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丶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麽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後,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麽?”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麽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麽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麽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麽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麽?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後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麽?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後,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後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麽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後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後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麽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後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麽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後只好抱着我走。後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麽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後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後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麽?”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後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後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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