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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霜还未散去,郭春海就被村口的马蹄声惊醒。
他掀开狼皮褥子,发现二愣子已经不在仙人柱里。
火塘里的余烬泛着暗红,吊在上面的铁锅冒着丝丝热气,飘出小米粥的香味。
海哥!二愣子急匆匆地闯进来,吊着的左臂已经拆了绷带,孟家屯来人了!
郭春海一个激灵坐起身。
孟家屯是三十里外的一个鄂伦春小部落,总共不到十户人家,平时与老金沟少有往来。
出什么事了?
不知道,那人浑身是血,说是找阿坦布救命!
郭春海迅速披衣出门,晨光中看见村口围了一群人。
阿坦布正和一个满身血污的年轻人说话,老猎人的脸色异常凝重。
郭小子,过来。阿坦布招招手,这是孟家屯的孟和。
年轻人约莫二十出头,右肩有一道狰狞的伤口,皮袄子被撕得稀烂。
见到郭春海,他勉强行了个礼:您就是猎犴的郭大哥?我们屯长最近常提起您...
别客套了,阿坦布打断他,说正事。
孟和咽了口唾沫,声音嘶哑:狼...来了群狼!足有二十多头!前天夜里闯进屯子,咬死了七只羊、三头牛犊...我叔去赶,被...被撕掉半个耳朵...
郭春海心头一紧。冬季狼群下山不是稀罕事,但敢直接攻击村落的狼群,要么是饿疯了,要么是有特别凶悍的头狼带领。
昨儿个我们组织了六个猎人围剿,孟和继续说,结果...结果折了两个,伤了三...他解开皮袄,露出胸前的抓痕,这群畜生邪性得很,会设埋伏!
围观的猎人们倒吸一口凉气。鄂伦春猎人都是山林里长大的,寻常狼群根本不放在眼里。能让六个猎人吃亏的狼群,绝对不简单。
阿坦布捻着胡子沉思片刻,突然问:领头的是不是一头白爪子公狼?
孟和猛地抬头:您怎么知道?
老对头了。阿坦布冷笑一声,三年前就该宰了它!
郭春海这才明白过来。上辈子他听老猎户说过,有些特别聪明的狼会记住猎人的气味和战术,甚至能设下反埋伏。这种老江湖一旦成了头狼,整个狼群都会变得异常危险。
阿爸,我去。郭春海主动请缨。
阿坦布深深看了他一眼:带谁?
二愣子,格帕欠。郭春海顿了顿,还有乌娜吉。
老猎人眉毛一挑:丫头片子...
她的黑箭是最好的猎犬,郭春海解释,对付狼群,好狗比好枪还重要。
阿坦布沉吟片刻,终于点头:去吧。带上新枪,带上备用马匹,速去速回。
准备工作迅速展开。
乌娜吉听说要带她去,兴奋得小脸通红,立刻跑去给黑箭喂肉。
格帕欠检查了三把五六半,每把枪配了三十发子弹。
二愣子则忙着准备干粮和药品,虽然左臂还没好利索,但动作比谁都麻利。
正午时分,六匹骏马在村口集结。
除了郭春海的红马和乌娜吉的小白马,还带了两匹备用马。
黑箭和其他三条猎犬跟在马后,兴奋地来回踱步。
阿坦布亲自来送行,递给郭春海一个小皮囊:山花椒粉,关键时刻撒一把,能挡一阵。又塞给乌娜吉一个绣花布袋,你阿妈求的护身符,戴着。
放心吧阿爸!乌娜吉把布袋挂在脖子上,有郭大哥在呢!
老猎人最后检查了一遍装备,拍了拍郭春海的肩膀:白爪子狡猾得很,别硬拼。能打就打,不能打就撤,不丢人。
郭春海面色凝重地点了点头,然后迅速翻身跃上马匹。他轻拍马背,发出一声清脆的呼哨声,其余五名骑手见状,也纷纷催动胯下骏马,如离弦之箭一般,向着东北方的孟家屯疾驰而去。
一路上,马蹄声响彻云霄,扬起阵阵尘土。郭春海与孟和并驾齐驱,孟和详细地向他描述着狼群的情况。
“这群狼大概有二十多头,”孟和的声音有些颤抖,“领头的是一头右前爪带白毛的公狼,它的体型比普通狼要大上一圈,而且非常狡猾。”
郭春海眉头微皱,聚精会神地听着。
“最可怕的是,”孟和继续说道,“它们似乎懂得分工合作。有的狼负责诱敌,有的狼负责包抄,甚至还有专门负责断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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