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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屏幕的光映在老陈脸上,蓝洼洼的,像停尸房的灯光。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日记页上,“生命只剩最后半年”几个字被反复描粗,墨水几乎要透纸背。可下面却工工整整抄着一句:“不论你在什么时候开始,重要的是开始之后就不要停止。”
老陈嗤笑一声,把烟头摁灭在泡面桶里。嗤啦一声,像极了他的人生——总是用最狼狈的方式结束那点可怜的热气。
他开始在屋里踱步,从厨房到阳台七步,从阳台到厨房七步。这间五十平的出租屋成了他的牢笼,而看守是他的过去。墙上挂历还停留在去年四月,那个写着“诸事不宜”的日子。他忽然伸手撕下整本挂历,纸页哗啦啦散落一地。
凌晨三点,他对着空酒瓶喃喃自语:“刘特成o年月日好痛苦”
这个名字像把钥匙,打开了锈蚀的记忆之锁。
二十年前,刘特成还是他的女朋友。那时他们住在有阳台的小区,阳台上种着茉莉。茉莉开花的夜晚,刘特成会把洗好的白衬衫晾在花丛旁,说这样穿起来会有阳光的味道。
直到那个雨夜,他醉醺醺回家,看见阳台栏杆旁的身影。刘特成回头看他,眼神空洞:“老陈,我等不到你的阳光了。”
后来警察来了,他在笔录上签字的手抖得厉害。邻居作证说听见他们争吵,说他动手推了她。其实那天他离她还有三步远,只是酒精让他记不清了。就像记不清她是怎么从七楼坠落的,像片枯萎的茉莉。
“她跳楼自杀了。”老陈对着酒瓶说,“我没有那个勇气承认,是我害了她。”
从此他活成了现在的样子——用外卖包装盒堆积成城墙,用酒精浇灌悔恨。每天重复着相同的轨迹:七点醒来,看短视频,叫外卖,通宵。像设定好程序的机器,只是忘了设置停止键。
但最近,他开始在深夜听见敲门声。开门却只有空荡荡的楼道。有时是凌晨两点,有时是四点,毫无规律可言。就像现在,笃笃笃的声音又响了。
老陈猛地拉开门。
穿校服的少年站在门口,手里攥着美工刀,手腕上布满红紫色伤痕。
“可以借个打火机吗?”少年问。
老陈看着他,突然想起笔记本上那些凌乱的字句:“今天没死,我也想遇见爱情”、“如果我死掉也不会有任何人难过”。
他侧身:“进来吧。”
少年局促地坐在塑料凳上,老陈递过啤酒:“说说,为什么想死?”
“爸妈天天吵架,说要不是因为我早就离婚了。”少年低头玩弄衣角,“我死了,他们就自由了。”
老陈灌了口酒:“我前妻死后,我才明白——活着的人才是被判无期的那个。”
少年怔住了。
天亮时,老陈送少年到门口,把剩下的半包烟塞进他口袋:“活着看看,万一呢。”
关上门,老陈第一次拉开所有窗帘。晨光刺眼,他眯起眼睛,看见满地纸屑中,十一月那页写着:“希望下次见面,你带一抹阳光分我。”
他突然弯腰,开始收拾满屋狼藉。酒瓶碰撞的叮当声里,他听见自己在哼歌,荒腔走板,却是这十年来第一次。
手机亮了,是房东催租的信息。老陈慢慢打字回复:“下周一定交。”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要开始还债了——不是欠房东的,是欠那个茉莉花旁的白衬衫,欠那个站在七楼栏杆边的女人,欠二十年前那个还有未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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