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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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第1页)

[七五]穿越日记

作者:郭芍药

简介:

现代姑娘穿越到北宋,女扮男装,工作、生活的漫长一生。

青山绿水埋忠骨,

金銮机杼生虻蝇。

英雄百代无福禄,

赤子万古未断绝。

爱情是女人给女人创造的童话,青天大老爷是庶民给庶民创造的童话,两者交相融织,缔造出一方柔软梦幻的乌托邦境界。在这方境界里,我们像圈里待宰的猪羊驴一样,舒适且自由。

柏拉图洞穴寓言,宁愿痛苦地清醒,不要盲目地沉溺。

院子里有两棵老树,一棵是樱桃树,另一颗是槐树。

夏秋季节樱桃树硕果累累,踩着板凳,摘垂吊下来的红樱桃吃,酸酸甜甜的。

民间传闻槐树养鬼,不详,然而这么多年了,我从未见过什么所谓的鬼怪。

槐树浓密,树冠是一大团浓浓的墨绿。酷暑时节,院子里的石板都晒得滚烫,唯有槐树丛里仍是凉快的。爬进去,仰躺在高高的树叉上,吹着清幽的小风,听着细微的鸟鸣,一睡就是一下午。

等到几个时辰后下来,天都已经黑了,院子里终于没那么热了。

大梦初醒,脑子还是有些恍然的,行走在空荡荡的院落里,万籁俱寂,夜临大地,整个人间仿佛只剩下了自己一人。

我觉得有些寂寞,遂抱养了一条小狗。

城南李猎户家下的,一窝下了七只,养不起,到处送人。我听闻消息,提着两斤猪肉过去,要了一只。

小奶狗刚断奶不久,眼睛乌黑乌黑,湿漉漉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奶臭气。尚且不会汪汪汪,只会嘤嘤嘤。

取名小黄,等它长大了就叫大黄。用旧衣服给小黄做了个柔软的窝,喂一些羊奶,企盼它快快茁壮成长,成为美妙机灵的生活伴侣。

院子里没养鸡,但隔壁邻居养了鸡,每天天蒙蒙亮便飞上枝头,高升啼叫,唤醒千家万户。无论刮风下雨,严冬酷暑,都宛若报时钟一样雷打不动。

它一叫我就醒了,醒了先看一眼小奶狗,小奶狗睡得喷香喷香,忍不住摸了好几把。

喝下一碗淡盐水,利落地穿衣服、束发、洗脸、刷牙,出门跑步。

跑步半个时辰,十八里路,大汗淋漓,酣畅痛快。略作歇息,又在院子里练刀。

两把弯刀,我使双兵,在开封府衙中任职,武功算不上极强,但也绝对不弱。这么些年做捕头,手底下跟着一帮弟兄,出生入死,互相协作,抓捕了不少通缉重犯。

我寻思着,找找关系,疏通疏通,兴许过几年,能调到刑部去,混个锦衣鎏纹的武官当当。这样风里来雨里去地跑外勤,一辈子劳碌着,太辛苦了。

开封府好归好,然而太清正了,水至清则无鱼,对于我们这种庸俗的贪财小人来说,并不是最妥当的栖身之处。

一番练功完毕,肚子里饿得越发难受,咕噜咕噜饥叫。赶紧冲了个热水澡,换上干燥整洁的制服,往府衙去。

府衙有专门的伙房,为其中运转的文职武职官吏提供每日的三餐。早饭有包子、豆腐、鸡蛋、粥,午饭有鱼有肉有米饭,晚饭面条配炒菜。大厨手艺很好,色香味俱全。

我图省事,不在家里生火做饭,早上锻炼完了,直接去开封府吃。

入秋了,冷意渐起,气温愈低。拿着个青苹果边走边吃,一阵寒风掠过,钻入衣袖里,森森地打了个哆嗦。

我想,该给家里添置棉衣、棉被了。

“徐捕头,早啊。”

“早呀,马大哥,王大哥,今儿精神气不错啊。”

王朝马汉这对搭档仿佛连体婴一样,哪儿哪儿都是成双成对地出现。早上这条通勤路上,每每总能遇到他们,他们都是五品的校尉,位高权重,身着玄色的鎏纹劲装,腰间配着制式的官刀,威风非常。

王朝圆脸,看着比较好亲近,马汉方正脸,古铜色皮肤,粗犷的大老爷们,煞气凛冽,很有威慑性。

王朝腿上、胳膊上有些可怖的大疤痕,据说是南衮县那桩大案,临近水落石出之际,凶手红眼了,狗急跳墙,拖着开封府的官兵一起玉石俱焚。马汉被设计中暗箭,落入鳄鱼泽,几近殒命,王朝拼着差点失去一条腿的代价,鲜血淋漓地把自个儿搭档救了回来。

自那之后,他们俩就开始形影不离。

我很敬畏这对,敬而远之。

一个脑子太精明了,一个刀法太狠辣了,搭配起来文武双全,简直是无敌的存在。

偌大的开封府,放眼望去,上上下下,也就以剑入道的展大人能勉强压制住他们了。

天大亮,熙熙攘攘,渐渐忙碌起来。伙房里已经坐了好几桌衙役在吃饭,我端了包子鸡蛋豆浆,寻了个相对僻静的角落坐下,细嚼慢咽,滋养空荡荡的肠胃。

把内力集中在双耳,强化听觉,能听到许多隐秘的交流。大家各有各的任务,一般情况下,三个捕快为一组,带领十六个衙役,专注于某刑案。

若遇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广、波及社会治安的重大刑事案件,则配备一个精锐捕头、五个老练捕快、三十个衙役,专项处理四个月左右的时间。

时不时地还要出外勤,下派到各地方,对流窜在外的逃犯实行跨州追捕。

我不喜欢外勤,因为各地方有各地方的生态,你一开封的捕头,熟悉的是开封范围内的势力,出了开封地界,很容易抓瞎。

地方是地方人的地方,不是外来人的地方,哪怕来自京城的都未必好使。查案查着查着,触及到了某些敏感,人家把你收拾了,直接教你落得个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下场,骨灰都回不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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