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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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他声音就在耳根底下(第1页)

那眼神让她着实心惊胆战了一阵子,好在后来几年裴景珩跟他们并无过多往来,她也就忘掉这回事。

裴景珩高中状元进了翰林院后,大儿子裴值死活要将裴景珩记在名下,裴佑也极力赞成。

永顺伯府这些年的确日渐衰落,子弟里没几个有能耐的,不过坐吃山空罢了。

全靠她名下的几个铺子,还不至于叫这些人去喝西北风。

她劝不动,只好由他们去。

不过这时南鸢已定下了跟裴衍的亲事,所以她也几乎忘了裴景珩少年时那个眼神。

但是……她病了一场后,这两个人忽然就产生了这样重要的交集,她心里开始不安。

片刻后,她吩咐月娥:“拿纸笔来,我要往金陵写封信。”

永顺伯裴家百年基业,祖上在金陵起家,在金陵也有老宅和几个看守宅子的仆人,只是老太太上了年纪,轻易不回去了。

老太太已许久未写过信,再提笔手竟有些轻颤。

满满两页纸,写了小半个时辰。

写完后晾干,封入信封,对月娥道:“从库房里取一支上好的十年山参,跟这封信一起寄去金陵齐家。”

月娥不认得字,此时才知道老太太是在金陵的好友齐老太太寄信,想来是为宋姑娘的亲事。

果然,老太太接着便道:“听闻齐家那个小子今年才中了秀才,前程大好,不知道有没有订下亲事。”

齐家虽不是大户人家,但胜在是书香门第,人口简单又知根知底,若能与之结亲,也算不错。

十几日过去,赏花宴终于到了。

一大早,宋南鸢便换了衣服,来辞老太太。

钱温陵正在满脸笑容地陪老太太说话。

她许久未出席过这样重大的场合,衣着鲜亮,还戴了一整套黄金头面,可谓是盛装。

见宋南鸢进来,钱温陵忍不住先“哎呦”一声,“南鸢这身衣服可真是好看,不愧是蜀锦,倒像水面反着光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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