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如果说,华尔兹是水,那幺探戈无疑是火——而且是能够将心智、灵魂统统焚毁的地狱之火。
流行于南美的舞蹈,最初是水手和妓女互相调情的方式,强调男人的掌控与力量。在身体紧贴、脚步相随的过程中,节奏与气氛越来越热烈,就像一场双方自愿投入其中的战争或搏斗,舞伴间强烈的目光和身体接触正是探戈的灵魂所在。
随着火热的节奏渐起,沈蔓还伫立在舞池中央与张羽怒目而视,丝毫不顾及周遭好奇的目光。因着她是钦点的女伴,所以即便冷场尴尬,也没有人敢轻易凑上前来讨不痛快。
赵宏斌向自己的舞伴行过礼,回头发现宾客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另一处,顺着望过去,原本就聚集着风暴的一双眼睛,如今更是阴云密布。
顿挫的节奏、奔放的旋律,作为第二首舞曲,探戈的激烈与热情渐渐感染到礼堂里的每一个人。大家却碍着在正中间赌气的男女,怯生生地不敢下场。
就在赵宏斌绷不住,想要上前去做点什幺的时候,某只他万万没想到的生物出现在了舞池中。
男人身材高大,尽管身上的西服不合礼节,但也被撑得颇有架势。陈逸鑫在他身后试图阻止,却被对方果断的步伐远远抛下,只好留在原地,满脸无可奈何。
他还没走近,张羽便感受到了那股侵略者气场,本能地想要防御。
然而,郑宇轩并没有给情敌留下任何机会。
浅口吊灯洒落的光线仿若熔金,倾泻在舞池里,制造出暧昧并温暖的氛围。颤抖的大提琴隐隐作响,探戈的舞曲渐渐明晰,宛如六月榴花般的热情奔放,与室外的寒冷形成鲜明对比。
沈蔓看向自己前世的丈夫、今生的叹息,目光既甜蜜又悲伤,如浮云流水,如苍海白驹。
拜一场接一场的社交活动所致,她上辈子的舞蹈幼功没有荒废,反而把郑宇轩带上了路。酒过微醺、人过迷离,他俩最喜欢的舞便是探戈。在日益压抑的共同生活中,在渐行渐远的夫妻关系里,优雅洒脱、随性而至的铿锵舞步,似乎更能够代表真实的内心。
郑宇轩很有技巧地挤开张羽,侧着身子侵上前来,伸出右手,紧贴着环过纤细的腰肢。随着音乐节奏的起伏,一点点加大力道,直至最终将人彻底搂抱在自己怀里。
伸手搭上他的颈项,沈蔓将主动权完全交出去,随即看向自己的左侧。
下一个四拍开始,两人如同通上了电流的导体,开始时快时慢的滑步。前进、后退、左牵、右引,动作随着音乐强弱不断变化,欲拒还迎的气氛被渲染得淋漓尽致。
在不断地快速移动中,他们偶尔急停身体,重心转移,产生如画面般定格的效果。然后,再以缠绵的柔腻、温暖的拥依继续开启快慢有致的韵律。
因为沈蔓今晚穿着长裙,不方便做腿部动作,因此两人颇为默契地选择了英式探戈——没有太过花哨的踢腿或跳跃,更多的还是旋转及交叉步。激越缠绵却不失华丽优雅,比从前少了几分麻木不仁的熟练,多了几分有感而发的伤怀。
都说探戈是“舞中之王”,既为它刚劲挺拔的舞步,也为它潇洒豪放的风格。沉浸在节奏中的男女,即便素不相识,亦能在短则几分钟,长则十几分钟的时间里,配合制造出丰富的互动与默契。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交,或许才是相拥而舞的精髓所在。
他们今生几乎未曾谋面,前世日夜朝夕相伴,在彼此从未见过彼此的年纪,重拾起曾经未曾经历过的回忆。这种诡异而宿命的感觉,通过脚下不断变换的舞步、动静间反复缠绕的肢体,酝酿出历久弥新的激情。令消沉的意志散去,令哀怨的自怜褪尽,只留下最最纯粹的爱与欲。
郑宇轩的舞步浑重,显得很是沉稳大器。充当领舞的他如同暴风雨般旋转、牵引,直令自己的舞伴失去了独立判断的能力。
沈蔓一点都不奇怪自己为什幺没能早点认出对方,之前的圆舞曲太细腻、太温情,根本不符合他的性格。除了熟练一点、默契一点,根本看不出任何特殊的地方。
探戈不一样,在这场男女对决里,他几乎是天生的王者、众望的归依。孤傲如沈蔓,都禁不住如枯叶般随波逐流,除了旋转便是旋转,除了跟随就是跟随。
既高贵,又野蛮;既优雅,又粗粝。
就像他的眼睛,既是漫天缀满的繁星,又是深不见底的汪洋,永远充满了爱的温暖与热情,永远充满了被爱的渴望与索取。
所以,放掉那些故作清高的借口吧,什幺张羽,什幺为情所困,什幺乱七八糟的备胎理论……她只是个胆小鬼,怯懦地躲在硬壳中,不敢承认爱上了自己的丈夫,仅此而已。
想到这里,沈蔓彻底放开了身体,投入到男人的怀抱与舞蹈的激情里,就连最后一点矜持也没给自己留下。
她不确定郑宇轩的脑子里在想些什幺,但从他越来越坚定的步伐,越来越强势的动作看来,男人心中的感慨应该也是如潮如汐。
感觉,总是相互的。
此刻的沈蔓,穿着贴身的长裙,在暖色灯光的映照下,焕发出如珠宝般的光彩,绚烂至极却毫不自知,愈发引人侧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