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烬来到魔王城堡的第二天终于弄明白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
原来魔王所在之处,不是他想象中乱石嶙峋阴森恐怖的奇幻魔界,而是由一块块大陆所组成的无边世界。
这里的风景美好到一度让江烬觉得,神在打造这里的时候一定特地调节过它的饱和度,大陆上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全是字面意思,人眼在这里看不到任何灰尘和脏污。
尽管这里上连通天堂下连通地狱,但路迩说,魔王通常只在他们各自管辖的大陆生活着。除非受到神的召唤或者惩罚,否则不会轻易去天堂与地狱。
而且神明们也并不住在天堂,天堂里只有一些天使。
路迩在给他介绍到这里的时候,忽然说他讨厌天使,因为天使们都没有礼貌。
江烬问为什么。
路迩说:“他们从来不好好穿衣服,就连来我的城堡拜访,也不知道换一件体面的礼服,披块布就来了。我真是搞不懂这些家伙,他们是不是以为谁想看他们的身体啊?”
江烬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蹙眉道:“是没礼貌。”
第二件事——
江烬作为无知的人类,终于明白了路迩的全名为什么那么长。
原来他名字中的“索拉菲斯”既非名也非姓,那是神赐予的权力象征。
“索拉菲斯”是路迩力量的来源,同时也是他们脚下这片大陆的名字。
路迩管辖着这片索拉菲斯大陆,以及索拉菲斯王城里那些人们……好吧,江烬暂时还不确定他们算不算人。
路迩说他们的种族各有不同,有时候连大魔王也懒得去区分。
魔王和人类世界的王不一样之处在于,他们没有臣民,因为王独自就可以管理好这片大陆。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胆敢违抗。
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其他大陆的魔王,会不会心血来潮地侵略过来。
魔王之间的侵略战争不会波及到城里的子民,他们自己打自己的,打完以后,输了的那个需要献上魔力——没错,他们的侵略不是为了抢地盘,而是为了抢魔力。
不过路迩说,这种情况也很少,因为谁也不知道其他魔王力量如何,打过去输了的话又丢脸又丢魔力的,不划算。所以大致来说还是很和平。
第二件事……
江烬一直以为,路迩口中的魔王城堡,应该是一个偌大而空旷,幽森又冷清的地方。
直到他站到大门口,前面列队两排的仆从整整齐齐朝他和路迩鞠了一躬。
江烬当时差点以为自己眼花。
因为那里起码站了两百多个……非人物种。
路迩当时看出了江烬的一丝困惑,还很关心地问他:“你怎么了呢?”
江烬微微一笑,保持冷静:“迩迩,我以为你说的‘以前独自生活在大城堡’,是……只有你自己的意思。”
路迩:“本来就是啊。”
江烬:“那他们……?”
路迩说:“他们不是在城堡里生活,他们在工作。”
江烬:“啊。”
好,是他理解错了。
-
对于魔王城堡里的管家仆从们来说,魔王大人回来了,是天大的事。
城堡上下奔走相告,个个脸上喜气洋洋。
沉睡千年的大魔王索拉非斯·沃·塔里亚·赫巴伦迪·路迩醒了,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找王拿这一千多年里一直没有正常发放的工资了!
但很快,这种喜庆的氛围就被古怪而离奇的新闻给打破了——
魔王大人带回来了一个人类。
人类?
人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