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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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时一直观摩着金玉的脸色,见自己这一番袒露非但没让金玉皱眉,反而眉目舒展,一时间也有些愣,难道金玉喜欢听他说这些?

他去打猎的事金玉是知道的,那是陈时刚离开金家不久,他们的关系也不像后来那样恶劣,金玉听说打猎虽然来钱快但危险重重,担心陈时,去找过他,甚至百般叮嘱一定让他小心些,陈时也是答应的好好的,但陈时去的次数不多,一年也就两三回,还只去了两年,后面他去陇百县找活干,时常不在村里,两人也就渐渐的少了来往,再然后便是前年,陈时打廖光宗被他看见,两人因误会一直错过。

可金玉觉得陈时已经很厉害了,周春梅去世还不足六年,陈时却已经还清了巨款,还能存下四两银子,其中艰辛可想而知,不怪他年纪轻轻就满手茧子。

金玉心疼他,可也气他什么都自己扛着,闷葫芦一个,因此他语气幽幽的:“你可知道,刚刚是你一口气跟我说最多话的时候,我还以为我要嫁个哑巴。”

陈时也清楚自己性子沉闷,自打周春梅去世后离开金家,他的话就少了,有时在家,一天也说不上两句。

可金玉打小就活泼好动,他刚来金家时,金玉就不见外地跟在他身后叫哥哥,对什么都很好奇,叽叽喳喳的像林间的小鸟。

而他长大了也不改本性,至多是只对爹娘和好友如此。

但如今陈家除了他就剩大花,金玉要与他日夜相对,若他还是这样,那金玉将来得多枯燥无聊?

陈时想了想,承诺道:“以后家里的事无论大小,我都跟你说。”

“好,我记着了,还有日后你再进山,就把家里的钥匙留下,我会过去喂鸡鸭。”他们成亲的日子还要很久,不可能定了亲他就住到陈时家去,今日这种情况日后也会再发生,他挣钱没有陈时厉害,那就将家照顾好,不让陈时回来还要再操劳家务。

陈时还是舍不得他劳累,想也不想便拒绝了:“不用,我忙的过来。”

金玉收起笑容。

陈时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只能点头。

金玉把干巾扯过来,吩咐他:“去吃饭。”

陈时点点头,听话地去锅里把饭菜端出来,坐下开吃。

金玉在他旁边的长凳坐下,一边看着他,一边擦拭已经半干的发梢:“今日只捉到兔子?”

烛火摇曳,陈时一边夹菜一边回答:“也有菌子。”

那便不枉他和郭盛辛苦:“明早我和小星儿也去城里。”

“好,我来接你。”

兔子和野菌子都要销掉,菌子还好说,直接卖给丰乐楼即可,但兔子要找一找买家,不过这事郭盛熟悉,交给他办就好,这也是他们商量好的。

“你带来的兔子在哪?”

“我用鸡笼装着放在院子里,你已经洗漱就别碰了,等明早再说。”

金玉没养过兔子,但郭盛会打猎,他一定知道怎么养,届时可以问问他。

作者有话说:

陈时:一款打小就听对象话的男人

第32章

下雨之后的山路十分泥泞,好在众人是坐郭家的驴车去,不用脏了草鞋。

他们天不亮就出发,到陇百县也不过卯时中。

那会太阳方从云后冒出个脸,金色光芒披在山野间,粼粼波光似长河般源远流长。

入了城,则各自分开去办正事。

陈时本想陪金玉先去东街,但金玉考虑到陈时既要卖货又要购买食材,还得早些赶回去做午宴,不想他跑来跑去辛苦,便提出分头办事,等买完了再在丰乐楼门前集合。

东街金玉常去,又有曲星作伴,陈时便依了他。

因此金玉和曲星去东街、他先去丰乐楼卖菌子,然后再去买食材,至于郭盛,他得把昨日捕的一窝野兔卖了。

这次去丰乐楼,接待陈时的并不是最先与他做交易的那个年轻人,而是丰乐楼的掌柜。

掌柜与那年轻人有几分相像,想来是有亲缘关系。

但陈时没有问过。

掌柜见过陈时两次,知道他上门是又有好东西了:“今日又带了什么好货?”

陈时背上一个背篓,还提了一个,他把两个背篓放在地上,掀开盖在上面的芭蕉叶。

露出里面鲜黄和鲜红的菌子。

“嚯,好小子,你这是走大运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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