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章
陈简轻轻把夏织放在了他的床上面,床很柔软,夏织却舍不得松开抱住陈简的双手。
她贪恋这种冰凉凉且十分有安全感的感觉。
因为她没有松开抱住陈简的双手,所以陈简无奈之下,只能坐在床的边缘,任由她抱着。
夏织察觉到危险,心里在做挣扎:“你怎么把我带到你的房间里面了?”
陈简好笑的松开拉住夏织的手,他双手下垂,显得无可奈何:“你一直抱着我,等下大哥看到还以为我们有什么奸情,所以我把你带到房间里面了。”
夏织只觉得脸上涨红:“我们能有什么奸情!”
陈简那双桃花眼注视着她,随后下意识后退了一步:“你先从我的怀抱里面离开,再说这句话吧。”
他后退了一步,夏织只觉得空虚增加。于是她再次往前凑了凑,投入陈简的怀抱里面。
她的手下意识直接触碰到陈简的腰部,凉凉的,而且他的肌肤很细腻,摸起来很柔滑,让她有点难以离开。
“你这是什么情况?”陈简悠悠开口。
夏织不想说实话,于是嘴硬道:“我只是想抱抱你,不行吗?”
听着她渣女一般的回答,陈简有点想笑。他停顿了几秒,随后突然站直身躯,一只手轻轻将她的双手锁在一起。他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一只腿抵在了她双腿之间。
夏织怔怔的看着他,从陈简的视角看过去,可以清楚的看到她白皙纤细的大腿根。
隔着一段距离,陈简的神色莫名有点淡漠:“夏织,你知不知道随便抱着一个男人的代价?”
夏织的手被他的手触碰、锁死。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压迫感,莫名让她有点不适。虽然他触碰自己的手,她能感觉到自己皮肤的饥渴得到了满足。
陈简似乎察觉到她的改变,轻笑了一声,一只手轻轻摩挲着夏织的手腕,玩味道:“又在发烧?妹妹?”
夏织听着对方的荤话,只觉得脸上发烫。
她嘴硬道:“你先放开我的手!”
陈简的手一点一点触碰、感受夏织的手腕,一直往下移动。
夏织只觉得皮肤痒痒的,有了极强的满足感。
陈简轻轻挑眉:“妹妹,你看起来不像能离开我的样子啊。”
夏织屏住呼吸,呼吸微微有点沉重。她知道自己不应该沉溺其中,但是偏偏这种极致的触碰让她动弹不得。
她的生活太苦了,一向过着没有安全感的生活。所以一旦有人愿意抱着她,甚至更亲密的接触,她就甘之如饴。
陈简的手突然停顿在她的脖子上,他微微一顿,眼神晦涩的看着她漂亮且骨感的锁骨。
“妹妹。”陈简意味不明道,“这么漂亮啊,确实不是天生来勾引哥哥的吗?”
夏织能察觉到他微沉的眼神落在了自己的皮肤上,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皮肤仿佛被灼烧了一样。
但是仅有的理智告诉她,她不能再沉浸其中了。
“陈简。”夏织的呼吸微微有点粗重,“你先放开我,离我远一点,我自己冷静一下。”
陈简笑着拿出手,轻轻碰了碰夏织的锁骨,随后调皮般的再抬起来。
夏织感觉到自己仿佛要溺亡了,陈简触碰到她又飞快的跳起来,让她产生了比没触碰到的时候更大的空虚感。
于是夏织带着哭腔乞求:“陈简哥……能不能不要玩了……我没惹你。”
陈简停顿了一下,看着她梨花带泪的面容,很快就起了反应。
艹,哭都能哭的这么好看?!
陈简这回没有犹豫,飞快的站起来,下意识后退了几大步。
他淡淡道:“夏织,你出去吧。”
夏织有点茫然的看着他,误以为他是嫌弃了自己。于是她点了点头,小声哭着道:“抱歉……”
她打开了门,走出了房间。林姨正一脸担忧的看着她,她知道夏织年轻又漂亮,在这里确实有点危险。
夏织顾不上跟林姨解释,她飞快的顺着楼梯往上走。直到她走到了阁楼里面,她的呼吸依旧沉重。
……
今天出丑了……
夏织甚至不敢回忆刚才发生的事情,她只觉得前所未有的窘迫。
迟疑了几秒,她把衣柜里面的玩偶拿了出来。只不过,这次她抱住了玩偶,下意识把它跟陈简对比。
明明知道不该如此,但是她心里还是有种强烈的不满足感。
【宿主……】系统小七仿佛被吓到了。【明天就是女主出现的时候了,你放心,他们都会喜欢上女主刘念念,就没你什么事情了……】
夏织只觉得委屈:“你到底为什么要分配给我这个皮肤饥渴症啊!”
【宿主!一部分原因是抽卡的缘故,但是另外一半,原主因为极其没有安全感,所以确实会出现这种情况哦!】
夏织:……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玉千叶是个第五人格游戏玩家,总所周知,第五人格玩家的精神状态大多奇葩,然而当自认为是奇葩中的奇葩的玉千叶穿越到这个奇怪的世界,她不得不认为自己可能还有药可治,穿越到游乐场结果差点被马赛克怪物吞掉,走在大街上莫名有人问她要不要和自己殉情,吃个拉面结果拉面馆秒变凶案现场,莫名其妙被卷入这一堆奇怪的事件里,本来精神状态就已经岌岌可危的玉千叶最终选择背起行囊。小小虫子,也配和大哥对抗?靠着行囊,玉千叶沧桑地点了一支烟,在所有人的目光中,她摸出了一支玫瑰今晚八点,来欧利蒂斯庄园,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它!(狗头叼玫瑰)玩游戏,我只玩第五人格!魔蝎小说...
五年前黎四九穿越到古代,还被绑定了一个妖妃系统。系统惑乱后宫!成为妖妃!赚取宠爱值!走上人生巅峰!黎四九干劲满满好!冲啊!!他为了提升自己,拼命996,拼命学习,拼命立功,最终成为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系统救命。在边疆奋斗五年,终于回京,被皇上召见,皇上问黎四九你有什么想要的?朕赏你。黎四九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皇上,臣终于等到这一天了,臣想进你的后宫啊啊啊!小皇帝好。文武百官瞳孔地震jpg进入后宫后,黎四九一边心里觉得对不住小皇帝,一边含泪惑乱后宫。今天争宠把其他妃子气到半死,明天把邻国送来的孔雀吃了。黎四九每天都在担心自己会被砍头。小皇帝郁修锦,其实重生过一次。上次他拒绝了黎四九的进宫要求,结果黎四九怒而起兵造反。郁修锦很震撼,他从不知道,原来黎四九对自己如此情深。索性这次就让他进宫,好好安抚他,省得再出什么幺蛾子。郁修锦心疼得要死,却也得把黎四九的头按到自己怀里,含泪夸奖做得好,朕一点都不心疼。排雷1本文为架空,会有bug,谈恋爱为主,逻辑为辅2是个沙雕文,看得开心就好3攻受两个都是大可爱,身心属于彼此,1v14受是直男憨憨,武力>脑力,长时间脑回路清奇,但男友力安全感很足5皇帝攻x将军受,黎四九是受6不是生子,但有孩子,孩子戏份不多...
同父异母弟弟的十岁生日宴上,江云兮终于见到了自己的绯闻男友贺平生。对方穿一件纯黑商务衬衫,领口半敞,袖子随意挽着边,矜贵儒雅的打扮下唯独那双眼让人不敢靠近半步。有不怕得罪的人舔着脸去问两人关系。向来不爱与女人沾边的贺平生薄唇轻启,极为罕见的笑容下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有点渊源。下一秒江云兮就被推了过来。怎么是你?怎么不能是我?两人不过泛泛之交,要说亲密怎么也称不上热搜里所描述的那般耳鬓厮磨,江云兮一下子为了难。这么好的机会不用不是可惜?贺平生朝她招手好歹我们认识,过来我耳边说。...
文案顾锦眠对大神作者何不尽又爱又恨。他笔下总有一个戳他心窝的男配,然而作者总是为了亲儿子男主角,狠虐他最爱的男配。在最新连载文里,顾大少爷砸了几百万想让作者对男配好点。作者把男配写死了。顾锦眠两眼一黑穿进书里,成了书中一位大佬。既然如此,狗逼作者不对他心爱的男配好,他自己对他好。只是,他从不向命运屈服的绝美男配好像有点不对劲?他亲手送上资源,男配眼皮都不掀一下,一副要咸鱼到死的模样。他抢了主角的资源给男配,男配咸鱼起身还给主角,被主角方反咬伤害也不吭一声。顾锦眠震惊又心痛,这一定是何不尽在操控,就地破口大骂狗逼何不尽!!男配掀开眼皮,你在骂谁?何不尽!就是这个狗东西害你这麽惨,我一定套他麻袋!男配露出一个阴恻恻的笑,眼眸忽明忽暗,哦?何不尽一生凄惨,阴沉暴戾,安坐高位後,他把自己的经历自虐般写进几本书里,书中带着自己影子的配角,别人越是同情,他写得越惨越狠。命运对他发出嘲讽,让他穿到书中这个男配身上,一遍遍重历悲惨。然而,一颗小行星意外落入灰茫茫的书中,蛮不讲理蹿进他的人生轨迹,带着满身光和热向他怀里钻。他拉着他的手,一滴泪落在他掌心的伤口上,你不要再伤害自己了,好不好?何不尽凝视着他,眸色幽深,喉头酸哑,好。书中假咸鱼真创世者作者攻vs假疯批真可爱读者受书外阴沉腹黑大佬攻vs温暖直率小少爷受每晚11点左右更新。接档文清冷美人是心机钓系攻视角封凌第一次见沈淮,就被他清冷底色上的笑颜晃了神,越接触越移不开眼。後来,他才知道这是一位圈内粉丝无数的娱乐圈白月光,投资人喜欢他,导演喜欢他,喜欢他的演员和爱豆更是层出不穷,小尾巴一样跟在他身後。封凌逐渐暴躁,而沈淮始终冷冷清清,不对他做任何回应。就在封凌控制不住疯狂的占有欲,想把沈淮藏到私人领域,不给任何人看时,他刷两人cp超话,刷到了让他瞳孔地震的东西。啊啊啊钓系沈淮又开始了,他又在勾封凌!别勾了别勾了!鼻血都出来了!第一个动图中,那个清冷白月光眼神向下一瞥,才从梯子上摔下,落入他怀里时身姿如蝶,面如高山清雪,冷白锁骨上红色胎花正巧映入眼帘。第二个动图中,受伤的沈淮不愿意让人看到他的狼狈,背对他靠坐墙边,瘦削的身体缩在宽大许多的衣服里,疼得发颤也不出声,让人又气又心疼,在他看不到的角度,却双目清明,嘴角微挑。封凌?受视角沈淮上辈子因为脸和性格,招来一群恶心的觊觎者,他们总想打断他的傲骨,折断他的翅膀,把他变成一只关在笼子里没有尊严的金丝雀。他在囚笼和泥泞中挣扎一生,只有封凌是唯一尊重他,对他伸出手的人,像是宇宙中唯一能照进他黯淡小星球的光。重生之後,他提前遇到了刚回国还有点傻的娱乐圈太子。封凌眉眼狠厉,气急败坏不许再跟那个爱豆合作,听到没有!沈淮目光冷冽,心下粲然。从灰暗中逃出来的小星球再也不缺光。心机钓系受vs狼系忠犬攻内容标签豪门世家娱乐圈甜文穿书轻松顾锦眠求收藏一句话简介讨厌的作者穿成了我心爱的男配立意即便命途坎坷,也不要放弃追光...
...
一直以来,我都很喜欢看悬疑侦破的故事,因为那是一场场智力的角逐与挑战也很喜欢武侠小说,因为那里充满了男子汉的豪情与潇洒当然,最爱的还是情色文学,它使我的本能和欲望得到了某种宣泄和满足。 这三种截然不同的通俗作品,基本上构成了我休闲时阅读的全部内容。看多了以后,有一天我突奇想,能不能把这三种体裁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写成一部兼具特色的小说呢?于是就有了任东杰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