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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5日,天晴,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放了好多鞭炮,吓到我了,但我很喜欢空气中残留的味道,闻起来很热闹,也很温暖。想去捡小鞭炮,留着炸坏蛋。有些心思一旦起了,就无法消灭。卜夏锁好笔记本,小贼似的小碎步跑出了家门。根据气味的提示,他找到了放鞭炮的人家。和他想象中的大摆筵席不一样,“大户人家”的家门紧闭,只有门前公路上蜿蜒的细碎红纸证实着不久前的热闹是真实存在的。不同于村子里常见的二三层自建房,这户人家的房子修在公路不远处,占地面积抵得上五六栋普通自建房,一共有五层楼,不仅房子修得又大又漂亮,还有种满浅浅青草的草坪、漆黑闪亮的大铁门,和电视里出现过的大别墅一模一样。卜夏早知道这里在修房子,但施工的时候周围都围了铁板,窥不到里面。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大别墅的全貌。眨眨杏核眼,挺翘的黑色睫毛扑簌,卜夏藏下眼底的艳羡,小声嘟囔:“我要是也能住这么漂亮的大房子就好了。”发表感想的同时,他不忘找了个鞭炮残余多的位置蹲下,小蘑菇一样栽在那里,洗白指尖灵活翻动,找寻着没炸开的完整小鞭炮。一根根暗色红纸包裹起来的圆柱形小鞭炮被卜夏用手心握着。单看时,少年的手指是修长的,可真等握住了东西,才发现少年掌心能完全圈住的程度也不是很粗。不过才七八根鞭炮,就把少年的掌心撑得无法完全拢住,暗红的颜色透出,衬得淡粉色的指甲盖透亮又好看。手指骨节因为用力,也泛着淡粉光晕。顾昀城站在二楼的窗户后,往下看去,看到的就是这副画面——一片蔓延的碎红中,低垂着脑袋,看不清面容的少年蹲在地上缓慢移动,像是不断发掘宝藏的小龙,指尖拨动着慢慢搜寻,时不时发出惊喜的轻呼声。有时候一口气找到两三根完整的小鞭炮,少年还会开心得握紧拳头,头顶的发旋都透着欢欣。只是少年的家境似乎不太好。穿在身上的浅色短袖短裤都洗得发白,让人辨不出原来的本色。领口也被洗得宽松偏大,顾昀城站在二楼,居高临下往下看,只一眼,便轻而易举看到了少年蹲着挪动时,膝盖和手臂挤压出的浅浅沟壑。单薄透光的布料勾勒出明显的背脊线条,也描画出饱满圆润的桃瓣形状,桃儿尖尖隐隐渗着俏丽的粉,让人想上手去托着盘玩。少年似乎不知道自己的衣服穿出了衣不蔽体的感觉,依旧专心致志搜寻着小鞭炮,裸露在空气中的手腕又细又白,反射的阳光直直照进顾昀城眼里。顾昀城微眯了下眼,却没挪开视线。这时,不远处传来一声清朗但欠打的男生声音:“喂!臭萝卜!你在这儿啊。”蹲着的少年应声抬头。顾昀城终于看清他漂亮到不可方物的面容,也看到了他眼里的恐慌。除去修大别墅的这户人家,林书望家应该是有南村里最有钱的人家。林父早年带着村里十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组建了一支建筑队,从最基础的小活干起,乘着房地产行业的东风,把小建筑队拉扯成了现在的建筑公司。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林父混出了名头,村里的汉子媳妇儿都想跟着他出去干活,作为林父唯一的独生子,林书望享受着非一般的待遇,从小就是村子里的小霸王,同村的大人小孩儿几乎都哄着他捧着他。但林小霸王偏偏不太喜欢和身后的那群小弟玩,总喜欢跑到卜夏面前找存在感。小时候,卜夏以为林书望主动靠近是想和他交朋友,他还有些意动和欣喜。他想着,自己要是和林书望成了好朋友,村子里其他小朋友肯定不敢再欺负他。却没想到,到头来,反而是林书望欺负他最凶最狠。林书望当着过很多人的面叫他萝卜,说他一身臭萝卜味。小卜夏憋着眼泪,用软软但坚定的语调告诉林书望,是因为那段时间他家里菜地的萝卜丰收了,所以他才天天吃萝卜,染上一身萝卜味。但他家的萝卜都是好萝卜,洗干净之后水灵灵的,没有臭臭的味道。可林书望听完他的解释反而笑得更恶劣,依旧不停叠声叫他萝卜,臭萝卜,小萝卜菜。一叫就是十多年。上小学时,林书望还总是在卜夏整理得边角整齐的课本上画丑陋小人,害得他被老师批评,说他上课不认真。最最过分的是,林书望偷偷跑进卜夏家的平房,扒着窗户偷看卜夏洗澡,被发现了林书望也不慌,反而转过头吊儿郎当的嘲笑卜夏又小又粉,不像男孩。事后林书望还在卜夏的课本上画了那天看到的画面,特意用了水彩笔给小男生粉粉嫩嫩的部分上色。……日积月累的小欺凌汇聚在一起,在卜夏的性格底色上涂抹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导致他现在一看到林书望就忍不住害怕想躲,只敢怂怂地在心里“问候”林书望。肌肉记忆让卜夏一听林书望的声音就站起来拔腿就跑。可不常运动,长着一身薄薄软肉的卜夏哪里跑得过林书望这个长腿体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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