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4节(第1页)

这一幕让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皇帝连忙命人将段夜初抬到偏殿,而后宣了太医来为他诊治。

被这么一打岔,众武将心中的震惊也被驱散了不少,但还是难免有些回不过神。

等殿内安静下来后,皇帝忍不住叹息了一声:“看来段爱卿的确伤得很重啊,朕方才看他行走的姿势,他似乎伤到了筋骨?”

众武将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冥非道:“回陛下,确是如此,定国大将军的胯骨这辈子都再难复愈。”

皇帝看着冥非,眼底闪过一抹探究,但语气却有些八卦:“小将军,朕见你似乎和段爱卿之间有些嫌隙……咳咳,朕没别的意思,就是想关心一下臣子的家事。”

冥非的面上立刻带了无比的伤痛和怨气:“陛下有所不知,将军此行带从边城带回来一个平民女子,对我却是冷言冷语没有一丝好脸色……”

话说到这,皇帝就明白什么意思了。

他也丝毫没有怀疑冥非的怨气有假,换作任何一个女子恐怕都会心中不平。

更何况,段夜初现在恐怕与废人也没什么差别了,日后更不可能再带兵上战场,那么……

皇帝的语气微重:“定远小将军,你若是愿意,朕可为你做主下旨命你们和离。”

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冥非。

在那一刻,殿内所有人都察觉到了气氛的微妙变化。

怎的就突然就说到和离上去了?男人拥有三妻四妾实乃常事,就算将军夫人她是有功劳,但她也是个女子,是将军夫人,怎能如此善妒?若天下的女子都因为丈夫纳了小妾便吵着要和离,这日子还怎么过,天岂不是都要被掀了?

皇上是不是太偏袒将军夫人了?

冥非的神色并没有一丝变化。

她知道皇帝这不过是在试探自己罢了。

将军夫人她又立功了26

若是她答应了和离,那么便说明她乃至整个尚家说不定都是有更大的野心。

她一个貌美的千金,家世显赫,有军功在身,有圣上钦赐的军衔,又有一身的才能,想要再选个好的姻缘未必是难事。而这个好的姻缘,便是指一方强大的势力。

这是帝王最为之忌惮的。

而若是她拒绝了这次和离的机会,以后自然也就没有再和离的可能了。皇帝为你做主你都不和离,反过身去自己和离岂不是在打皇帝的脸?

不和离,那么她就一辈子都和一个废人绑定在了一起,也就说明尚家并不是在算计,皇帝也对她对尚家放心。

可以说,皇帝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意图的。即便你没有想到背后的用意,但不代表皇帝不会多想。

冥非本来也没打算跟段夜初和离。

她就是要每天都在段夜初的面前晃,让他看着她征战沙场,看着她拜将封侯,按照原主的心愿,让他受尽屈辱,无时无刻不活在她的阴影之下,身体和精神都受尽摧残,一辈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她的眼神转变成凄迷和一丝无奈:“陛下莫要再提此事了。我既嫁与他,又怀了他的孩子,那便是段家的人了。到底夫妻一场,我怎能因这点小事便和离,更不会在他最低谷之时踩他一脚。”

皇帝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而后忽然大笑道:“哈哈哈哈,好!朕果然没看错,重情重义有勇有谋,不愧是朕看中的人!来人啊,传朕旨意,定远小将军再立战功,封其为忠义候,三代世袭,子女皆可承,赏食邑千户,见圣免跪!”

冥非脸上闪过惶恐之色,立即道:“陛下!攻下凌国并非臣一人之功,诸位副将也功不可没,甚至比臣的功劳还要大……”

在一旁都听傻了的武将们瞬间反应过来,连声道:“小将军严重了!多亏了小将军的计谋和指挥得当,凌国才能这么快被我们拿下,都是小将军的功劳啊!末将不敢贪功!”

冥非连连摆手:“不敢当不敢当,我也只是略尽微薄之力而已,还是多亏了各位将军……”

众武将此时哪里还敢再有抢功劳的心思?

这可是户部尚书嫡千金,皇上又有意将其封侯,他们哪里还敢搞事情?就算没有她的功劳他们也得把功劳往她身上堆啊!万一把人得罪了,以后户部尚书把他们记恨上了,那可就麻烦大了。

皇帝对于武将们之间和谐的氛围感到愉悦。

这样没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情况,大概只有武将之间才能得见了。若是文官站在这里,怕是还没张嘴,各自的八百个心眼子就已经斗去十之七八了,更别提让功了,那点子功劳恐怕都得抢翻了天去。

皇帝封了一个女侯,此事震惊了朝野。

尚良从宫中回来后,有些手眼通天的就已经知道了冥非的事情。但他们也没有太过在意。正如冥非想的那样,没人会认为一个女子能掀起什么风浪来。

皇帝倒是不可能因为这件事发落了尚家,但他们觉得尚良厚着脸皮把这件事拿到皇帝面前说,会让皇帝厌弃了尚家。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皇帝不仅不追究此事,也没有小惩大诫,反而将这尚家的女娃娃高高捧了起来。

难不成皇上得了失心疯了?

纵然大乾律法里没有哪条规定不得有女侯,可……此事实在是有些难以令人信服啊。

于是百官纷纷开始埋头写折子,准备明日早朝狠狠地劝上一谏。

皇帝特意派人将昏迷的段夜初与冥非送了回去。

以及一个传旨的太监。

皇帝又怎会想不到百官会反对此事?所以他先下手为强,直接派人去宣读了圣旨。

君无戏言,圣旨已下,其他人就算再怎么反对也收不回来了。

冥非不由得感叹:皇帝虽然年龄不大,却老谋深算。

等将军府所有人听完了圣旨后,府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他们没听错吧?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反派大佬的香香老婆带球跑18年後(穿书)

文案正文已完结,番外更新中大美人沈望带球跑後,为了隐藏身体秘密,躲在大润发杀了十八年的鱼。唯一庆幸的是,他生下个漂亮聪明的女儿。但最近,沈望有一点emo。因为他意外发现女儿在大学交了男朋友,还是个鬼火黄毛沈望在提刀劝分手的路上,突然觉醒了自我意识,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是一本点家後宫狗血文。女婿的龙傲天身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女儿!!喜提炮灰身份不说,最後在难産中去世!沈望我tm现在就阉了这个龟孙子但没人告诉他,给龙傲天女婿下套的大反派。居然是当年与他大战三天三夜,害他年纪轻轻就怀孕带球跑的那魂淡啊,草!鹤爵是京城有名的性冷感大佬,无论遇到多麽惊艳漂亮的男女,都不能令大佬侧目一看。人人都说鹤爵是穿着西装的清冷佛子,天生杀伐果决,没有人类的欲望。其实鹤爵年少时,也认真地疼爱过一个小孩,可惜对方睡了他之後,消失的无影无踪。再见面,当年那个小孩已经变成熟男。像完全熟透的水蜜桃)不但生了野男人的孩子,浑身还散发出要命的甜美气味,被一群年轻的小鬼每天缠过来。鹤爵我很冷静,一点也没有嫉妒的想法。鹤爵的嗅觉失灵了很多年,直到当初玩弄他的那人,重新求到自己的面前。鹤爵发现,只有闻到沈望的体香,看见沈望的时候。嗅觉失灵的毛病就会康复。是夜,富丽堂皇的别墅卧室内。沈望眼睫微颤,光洁的背脊都渡上一层羞耻的红,沁出淋漓的汗液,低声求道,你去找那些年轻漂亮的孩子吧,我不行了。。男人则完全脱离了西装佛子的美誉,偏执且病态得用手指刮蹭沈望的汗水,放在口鼻间仔细品尝,痴迷得忘记呼吸。不是你自己要求,用体香换取我的支持看来女儿不重要了,嗯再试着多出点汗液,乖。不然你给我也生一个女儿吧。美貌老父亲为爱奉献自己的味道(不是)是谁表面八风不动实际醋得要死了我不说原来是你啊,strong哥天生媚体万人迷疯狂宠女儿受×情根深种满眼都是老婆大佬攻。重度排雷1攻受都是三十多岁的熟男,而且都是锯嘴葫芦,介意的就不用看了。2受天生丽质,自带体香,堪称行走的迷魂剂。3受特别美,特别美,美得毫无道理,美得沁人心脾,美得人神共愤4不好意思,发现有的亲亲宝贝不喜欢看生二胎的剧情,现在排雷一下,沈望会生二胎,哈哈哈哈,不过也就只再生一个了。麽麽哒封面立绘来自金风细雨和寒自推已完结作品风格很狂野,种类很齐全,各种型号各种体感1大狗狗攻舔清冷受摄政王一胎二宝1追妻火葬场徐医生,退你婚的总裁大佬腿折了2追妻火葬场直男舍友总是偷偷喝我可乐3追妻火葬场被A渣了後,Beta回宫当团宠皇子了〔A+B〕4团宠小甜饼坏男人们被我哭得心软了〔人鱼×触手〕5沙雕小甜品给小情敌上色的几个步骤〔穿书〕6豪门甜宠小炮灰能有什麽坏心思呢〔穿书〕7豪门狗血流追妻送偏执大佬进火葬场〔穿书〕8破镜重圆小甜饼被我抛弃的学渣大佬找上门来了9脑洞爽文星球追妻乱撩Alpha,总是要遭报应的10脑洞小甜饼小植物人靠吐露心声逆天改命了我真的下本写这个渣攻,你爷爷没了求收藏啊江芷白跟了宋啓七年,一直鞍前马後出谋划策,最终协助宋啓当上宋氏跨国食品公司总裁。临到头准备跟宋啓去见宋氏家族掌权人,彻底敲定两人婚事,结果宋啓这不要脸的渣滓竟领着白月光去了宋家家宴,还在饭店门口绝情推了江芷白一把。江芷白不慎滚落台阶当场毙命。血耻深仇,不共待天!索性江芷白幸运,重生去了八零年代,意外遇见了宋啓的爷爷,宋氏未来董事长宋执,两人还莫名成了同班同宿舍的学友。宋啓此生最畏惧,也最敬重的就是他爷爷,总说他爷爷年轻时英俊倜傥,博学多才,是打下宋家庞大基业的先锋力量。江芷白远远看着传说中的先锋力量,正在逃学的路上跟人打架,提砖的模样确实够狠,瞪向江芷白的黑色瞳孔仿佛幽深的离渊,令人禁不住瑟瑟发抖。宋家的人果然从根儿上就是坏的,上梁不正下梁歪tui再後来拥有第一座食品加工厂的宋执单手把江芷白往玉米地里扯,江白芷急红了眼眶使劲阻挡,我们是俩男的,那事儿不合适呀!宋执凶恶不减一分老子又不喜欢小孩,老子这辈子只想要你!江白芷突然想到一个报复渣攻的毒辣计划让你爷爷断子绝孙就行了。红着脸道那,那来吧!泼皮无赖宠妻攻美貌与心机并存受内容标签生子豪门世家破镜重圆甜文穿书炮灰沈望鹤爵很多人一句话简介龙傲天的岳母是男妖精岳父是反派立意幸福要自己争取,但也要执手相伴...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女佐罗之无惨

哥特市作为一个有着特殊国际地位的免税城市,难免的孕育了各种各样的繁华,当然也包含了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同样的猖獗。与其滋养了无数富豪富商外,这个城市还滋养出六大帮派,赌场,妓院,毒品,盗版,高利贷,暗媒。每个帮派在各自自己的生意圈中均隶属于佼佼者,这六大帮派只有为银行收黑账这一块业务是所有帮派共通的,没办法,毕竟这个商业化的城市有着数之不尽的债务问题。商业光明繁华的背后自然同样滋养了社会黑暗。不过我们的女主艾丽思却全然断绝了这个城市的黑暗。级幸运出生在国际贸易大亨艾公馆的艾丽思,由于自身拥...

摸尸一时爽

摸尸一时爽

你穿越了,还是一个灵气复苏的世界。什么?灵气复苏已经过去了万年?不过没关系,你有穿越必备金手指。你的大手抚过乱葬岗的古尸,你摸到了功法一部,你的大手抚过早...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