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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这个玩具很有新鲜感,所以刚买完房子,就当晚想住进去。
过了一个小时后,丁志义订的豪华晚餐就送上门了。
这个房子搭配的餐桌也是挺大的,虽然丁志义订的菜挺多的,但一点也不拥挤。
“来,我们庆祝一下今天搬新家。”丁志义开了一瓶红酒,给自己和荆思若都倒了一杯,举起杯笑着对荆思若说道。
“好,干杯!”荆思若也是很高兴能拥有这么豪华的大平层,举起杯和丁志义的酒杯碰了一下,就豪爽的一饮而尽。
“干杯。”丁志义看到荆思若这么直爽的就干了一杯红酒,也是直接把自己手里的红酒都干了。
接着丁志义就和荆思若慢慢的吃着美食喝着红酒,顺便欣赏一下外面的江景。
荆思若酒量一般,就喝了几杯红酒,白嫩的脸上就有了淡淡的红晕。
精致的脸蛋上感觉多了娇媚的神情。
过了一个小时后,两人就吃完了饭,就来到了阳台上的躺椅上欣赏一下夜景。
吹着江面上飘过来的微风,丁志义感觉很惬意。
在大平层内搂着美人欣赏着外面五光十色的灯光照耀出来的夜景。
别有一番风味。
在阳台上消了消食,搂着怀里的美人,丁志义就开始了今天真正的大餐。
他抱着荆思若一步步的朝着主卧走去,荆思若虽然有着1米7左右的身高,但丁志义抱着一点也不吃力。
虽然有着荆思若体重比较轻的缘故,但最主要的就是丁志义重生回来后身体生了奇妙的变化。
身体的各方面得到了一定的强化,力气比以前大了很多。
代价就是比以前能吃了很多,胃口是以前的几倍。
要不是现在有钱,要是还像前世那样赚点死工资说不定养活自己都费劲。
当然现在丁志义有了这么多的钱,多吃的这点消耗根本就无所谓。
他还觉得这样挺好,毕竟胃口大就能吃很多的美食,还不怕胖。
荆思若虽然今天多喝了几杯,脑子有点晕晕的。
不过对于丁志义抱着她去卧室会生什么,她还是很清楚的。
不过她今天也不再矜持了,既然丁志义想要,她就给出自己最珍贵的东西。
虽然以前她和丁志义交往只是因为他挺有本事的,是个能力强的年轻人。
不过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她越了解丁志义,越觉得这个男人真是太厉害了。
虽然长的比较普通,但做的事业却一个比一个大。
年纪轻轻的就白手起家做了这么大的事业,赚了这么多的钱。
在荆思若眼里,丁志义普通的相貌也是越看越有男人的魅力。
待在丁志义的身边,她就很有安全感。
她感觉自己不知不觉的喜欢上了这个男人,有点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这个社会上,男人很难爱上相貌一般的富婆。
但美女是真的会爱上能给她提供优质生活的相貌一般的男人的。
这是人的基因特性决定的。
更别说丁志义这种白手起家的富豪了。
丁志义这种男人,在荆思若这种美女眼里是非常具有男性魅力的。
所以荆思若虽然知道今天留在这里会生什么,但也没有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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