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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佐餐bgm-蒲公英的约定】
三个月后,开封围场。
王子衿很担心。他媳妇儿今天打猎打得好好的,突然就从马上栽了下来,吓得他顾不上君臣之礼,一个飞身上前把媳妇了接住,马都没骑,直接用轻功抱回了大帐。他媳妇儿曾经遇刺,心口受过重创,他生怕媳妇儿旧疾复发。当年还有师父罩着,现在师父死得灰都不剩,内功最好的望舒又去西域跟那什么沧浪使比武去了,媳妇儿真要有个好歹,叫他可怎么办哪!
看着太医欲言又止,面色越来越来凝重,王子衿的心脏简直快要跳到嗓子眼儿,唉,受不了了!他上前一步,一把拎住太医的衣襟,粗鲁地逼问道,「陛下到底怎么了,你他妈倒是说啊!」
老太医垮着老脸,委屈巴巴,「恕微臣年迈昏聵,医术不济,怎么看,陛下都是喜脉啊……」
「啥?」王子衿傻眼了,难道他们赵家的男人个个都天赋异稟,能生娃娃?果然,皇族就是皇族,就是跟普通男人不一样。不,不对,承义要是能生,早就给师父生了,哪里还轮得到给他生?所以,还是他王二狗能耐比较大,男人的肚子都能搞大?他要不要再找个男的试试?
想到这儿,王子衿一阵恶寒。他还是发自内心地排斥跟同性滚床单。承义就跟他不太一样,承义还没怎么接触女孩子,就被师父拐弯了,要不是因为是皇帝,估计都不太想碰女孩。他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直男,即便是被一眾断袖包围,他依旧坚挺地直了很多年。他只喜欢抱娇滴滴软绵绵的小美人,对于那些高大健硕的汉子,他真心没有欲望。当然,他媳妇儿是个例外,俊朗威严的承义跟娇滴滴软绵绵八竿子都打不到一块儿去。如果硬要强行联系,可能十几岁时的承义还算是个小美人吧。
在那不愿被忆起的记忆深处——篝火边,男孩儿衣衫半解,岔开着两条纤细白皙的长腿,坐在男人身上,仰着头,摇晃着身子,火光映着他的脸,红彤彤一片,迷离的双眼,微张的小嘴,溢出的呻吟,娇滴滴,软绵绵。明明是最早被遗忘的一幕,却偏偏记得最深最牢,一经触发,便一发不可收拾。
这算啥?我不喜欢男人,我只喜欢你?这个问题王子衿没有深究,因为赵承义醒了,恼羞成怒的皇帝陛下在得知这一消息后的第一反应便是把不相干人士都赶了出去,然后把罪魁祸首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
在王子衿的猪头脸还未完全消肿之前,他们终于弄清楚了承义怀孕原因,原来是跟金盏儿送的那个香囊有关。赵承义少时被那会儿正走火入魔的轩辕陌强灌过一颗孕果,虽然后来被他自己催吐了出来,但终归还是对他的体质產生了一定负面影响,否则他的妃子们也不会只生女不生男(用现代科学术语来说的话,就是孕果使赵承义的精子只携带x染色体,没有y染色体,他根本不可能跟同样只有x染色体的女子生出男娃来;而同样服过孕果又吐出来的赫连灩则是被孕果降低了精子的活跃度,所以长期没有孩子)。而他扮作公主同王子衿洞房的那几日,受那子孙花分泌的激素的影响,身体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体内出现了发育完全的子宫),加上那几日不上朝,两个长期为案牘劳形的饥渴男男便疯狂做爱,结果,一不小心,做过头,怀上了。
七个月后,避暑山庄。
「这孩子是朕生的,生下来就是赵家人,你没意见吧。」
王子衿摇头,「没意见。」媳妇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赵承义点点头,「这还差不多,希望这回太医没有看走眼,是个男孩儿,省得朕总跟大师兄抢继承人,有事儿没事儿就把海生往金笼子里哄,那小兔崽子还不肯进来。」
王子衿温柔地摸摸他的肚子,「不是男孩儿也不要紧,我们接着生。」
「生个屁!」赵承义怒,「你以为生孩子跟你打野炮一样容易啊!」
王子衿赶紧举起二指对天发誓,「承义,大婚过后我绝对没有胡来过!你大着肚子这几个月我过得比村头小寡妇都寡淡!」
赵承义哼了一声,不置可否道,「你有没有乱搞关我什么事?再说,那孕果树五十年开花,五十年结果,等到它下一次开花,老子都入土为安……哎哟,肚子,有点疼……嘶,好痛!」
「啊,宣……宣宣太医,宣太医,我媳妇儿要生了!」
「王二狗,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
赵承义愤怒地咆哮着,生下了他跟王子衿的第一个孩子——赵延风。
王子衿一边哄着怀里的大胖小子,一边哄着床上明明累得脱力还要大发龙威的别扭皇帝,心里暗戳戳地想,用不了多久,他家承义肯定改口说喜欢他,也不看看他老王家多会宠老婆。
然而,事与愿违,王子衿等了很久很久,赵承义最爱掛在嘴边的还是那两句,「王二狗,我讨厌你!」「王二狗,我讨厌死你了!」
隔年,生镇国侯小世子王云深——王二狗,我讨厌你!
王二狗叹气,好吧,这确实赖我,这个锅我背。
又三年,两湖洪涝——王二狗,我讨厌你!
王二狗无语,这天要下雨,关我什么事儿啊,我还去给你当钦差大臣賑灾了呢,腿都泡风湿了。不过,为了媳妇儿气顺点,这口气我忍!
(事实上,赵承义的心理是:叫你去賑灾,谁叫你去当人肉大坝啦?你整个人都是朕的,朕准你这么糟蹋自己的身体了吗?!!)
……
二十年后,长子闹着要嫁小白脸——王二狗,我讨厌你!
王二狗忍无可忍,怒了:你养的儿子,遗传了你的臭德行,要跟你老情人的儿子好,这还能怪我?!!
赵承义:要不是你天天在我儿子面前标榜自己这个仲父有多贤能忠心,我儿子能学坏,天真地以为靠个男人自己就可以享清闲,啊?!
如此这般,讨厌过来讨厌过去,数十年过去了,王子衿想明白了:「我讨厌你」这句话可能是承义的力量源泉,但凡遇到什么的坎坷挫折了,骂一骂,绝对静心寧神,比承义年轻那会儿时不时就唤「师父」还管用,所以甭管让承义心里不爽的事情是不是真的跟他王二狗有关,那句「讨厌你」肯定都躲不过去。
不过,听了这么大半辈子,王子衿早就听顺耳了,也表示理解:打是亲,骂是爱,承义那么别扭一个偽君子,叫他承认喜欢自己,还不如直接杀了他。当然,最开始王子衿可没有这么想过,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时赵承义就用类似的话问候过他了。
那会儿赵承义是个在外历练的小世子,而王子衿还是个以拦路打劫为营生的小土匪头子,小土匪头子只认得小世子有钱,不知小世子背后有大靠山,瞎了狗眼,把带着几个兄弟就把武功还不是很好的小世子劫财了,剥得只剩下一条底裤还被扔在了道上。小世子当时就红了眼眶,可是由于平日里教养太好,明明气到了极点,却还骂不出什么脏话,只能瞪着黑亮黑亮的眼珠子,威胁道:「好小子,你等着!」结果,还没等王子衿带着战利品回到山寨,他就被追上来的轩辕陌给收拾了,连带自家山头都被轩辕陌削平了。轩辕陌拎着王子衿的小细脖子,问赵承义怎么处理,赵承义当时的反应就是,「我讨厌这个人,把他扒光了卖小倌馆去。」但是轩辕陌看上王子衿骨骼清奇,是个可造之材,也不管他家亲亲小三儿有多讨厌这个小土匪,还是把他留了下来,从此开啟了王子衿被赵承义各种讨厌的杯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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