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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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第1页)

回到冷家后,冷惜文的生父,宁小侍拉过冷惜文的手,说道:“没想到,阴差阳错地,竟然让大公子救了你一命。冷清风有主君护着,都被顾太爷磋磨成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要是你嫁过去,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冷惜文也后怕道:“是啊,我也没想到。”

“不过看着冷清风如今的样子,怪解气的。”宁小侍说道。

冷惜文没有附和,但也暗暗笑了起来。

“父亲,这些日子咱们可千万小心谨慎,您也不要再跑到母亲跟前露脸了。”他严肃地说道。

作为冷家唯一的庶子,冷惜文的存在感一直不强。

之前辛氏为了让冷惜文嫁到顾家,把他记到自己名下,从庶子摇身一变成为嫡子。一场闹剧下来,只有他这个庶子获利最多,他们必须要更加夹紧尾巴做人。

宁小侍点点头:“放心吧,我懂得。”

几日下来下来,沈黛末已经抄了几本书,费大娘一次性结清了10两银子。

呜呼!十两银子,够她一家子花一段时间的了。

沈黛末摸着鼓鼓囊那的钱袋子,路过集市买了一只肥美的大公鸡,准备回家给辛苦几天的自己和冷山雁加餐。

路过街边的布行时,她忽然想到前阵子冷山雁用自己的嫁妆给席氏和她做衣裳的事情。

他细心地为席氏和她准备春日的衣衫,却没有给自己准备。

想到这儿,沈黛末走进布行,布行中此刻还有其他客人,其中不少男子,不过大多戴着帷帽。

店老板见到新客人来,立马上前迎接:“您想买点什么布?我这里什么料子都有。”

沈黛末想了想:“绢布有吗?”

之前冷山雁为了给胡氏治病,就当了自己陪嫁的绢布。

“有。”店老板热情地拿出店里的布匹:“您瞧瞧这光泽、这手感,绝对是最好的。”

沈黛末摸了摸,手感轻薄适合做春夏的衣裳:“多少钱?”

“一匹绢布一两银子,您要是买两匹,我给您打个折,算您1800文钱。”

没想到一批绢布就这么贵,沈黛末暗暗心惊,也为冷山雁曾经的大方而感到心惊。

那时他才嫁给她没多久吧,就敢贴这么多钱出去。

“来两匹绢布。”沈黛末想没想到就直接说。

“那您看看要什么颜色?”店老板捧着各种颜色的绢布问她。

绢布质地轻薄,适合做春夏的衣物,冷山雁又总爱穿一身黑色。

“烟墨色和雪白色吧。”沈黛末一边说,一边打量店里其他的布匹:“那是什么?”

她指着一匹玉色的布料问道。

“这缎子是真丝提花,您瞧瞧这提花多雅致,垂感极好,摸起来又爽滑,如今城里的小郎君们都喜欢扯一匹缎子做衣裳。”

“多少钱?”

“3两银子。”店老板说道。

“买!”

店老板开心地一起装上。

刚发了工资就花了一半,但想想这些日子冷山雁熬夜做针线的样子,她倒也不觉得心痛,提着布匹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布行里,小厮打扮的男子瞧瞧凑近戴着帷帽的男子说道:“公子,看见刚才那女人了吗?那就是大公子的妻主,沈黛末。”

“当初大哥哥出嫁时,大家都笑话他嫁给了一个赌鬼,往后日子穷困潦倒,可谁知大哥哥竟然比过得比二哥哥还要幸福,大嫂嫂虽然家境清贫,对大哥哥的宠爱却丝毫不含糊,这些布料对她来说可不便宜,也不见她皱一皱眉……真希望我以后也能有一个对我好的妻主。”冷惜文抚摸着绸缎说道。

小厮笑道:“公子温柔和善,容貌又不输大公子,将来嫁了□□主一定对您千好万好。”

冷惜文淡淡一笑:“希望如此吧。”

我的郎君很自卑

沈黛末左手一只鸡,右手一提缎子,走进家里。

院子只有白茶,他正坐在玉兰树的石凳子上做针线活,看到沈黛末提着东西回来,连忙将做了一半的衣裳放在凳子上,上去接她手里的东西。

“父亲和郎君呢?”她问。

“太爷在卧室里午休,公子在二楼。”白茶说道。

“把这只鸡处理一下,晚上我们炖鸡吃。”沈黛末将大公鸡往他手里塞,因为公鸡被捆住了爪子,所以只要再拎着翅膀就扑腾不起来了。

“好,那我现在就去烧水。”白茶拎着大公鸡,走进厨房烧水。

沈黛末不想打扰正在午睡的席氏,于是提着绢缎轻手轻脚地穿过一楼主屋,走上一楼。

但是在厨房里的大公鸡似乎预感到自己即将成为晚餐,发出命运的悲鸣,咯咯咯的声音还是吵醒了正在午休的席氏。

他披着衣裳走出来,看到厨房里被捆绑住的大公鸡,先是有些惊讶,随后忙问道:“这鸡是谁买的?”

“还能有谁,自然是娘子买的。估计是想给太爷您补补身体吧。”白茶一边生火一边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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