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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给我来碗馄饨汤!”
一到县城,林阳赶忙停好自行车,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馄饨摊前,从兜里掏出一毛钱,递到老板手中。
接过馄饨汤后,他立刻跑到火炉边上,蹲下身子,双手紧紧地捧着碗就准备先喝上两口暖暖身子。
这靠城边的馄饨摊,是一副常见的景象。
一辆双轮车,车上放着个煤炉子,炉子里的火苗欢快地跳跃着,给这寒冷的冬日带来一丝暖意。
旁边整齐地摆放着早就包好的馄饨,白白胖胖的,看起来特别讨喜。
想吃馄饨的人,就只能端着碗在旁边蹲着吃。
在这八十年代的偏远北方小县城,卖小吃的大多都是这样简单而质朴的经营方式。
林阳迫不及待地喝了口热汤,那滚烫的汤汁顺着喉咙流下,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全身。
老板瞧见林阳浑身湿漉漉的狼狈模样,忍不住露出一丝好奇的笑容,打趣道“小伙子,你这是干啥坏事儿去了?”
“不会是大冬天的掉河里了吧?可瞅你这样子也不像啊,难道是去扒人家墙头了?”
林阳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这会儿他喝了热汤,恢复了些许精神,嘴角微微上扬,笑着回应道:“大爷,您瞧我这模样,长这么帅,还用得着去爬人家墙头吗?”
“只要我勾勾手指,那些小姑娘还不得跟蝴蝶见了花似的,拼了命的往我怀里钻?”
说罢,他和老大爷又你一言我一语地闲扯了几句,便风卷残云般把馄饨一股脑儿全吃下肚。
连最后的汤汁儿都喝进肚里,林阳这才心满意足地站起身来,打了个饱嗝,推着自行车,朝着一处胡同走去。
这是县城边缘的老胡同,狭窄而幽深。
胡同两旁的墙壁有些斑驳,墙皮脱落的地方露出里面的青砖,老旧而沉重。
林阳推着那辆崭新的自行车走进胡同,立刻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在这个年代,一辆崭新且没打钢印的自行车太过惹眼,就像一只色彩斑斓的孔雀闯进了平凡的鸡群。
上次林阳买完自行车回去得匆忙,把去派出所打钢印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今天才突然想起来。
不过他此刻并不着急,心里想着这样反而能防止被有心人记住钢印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而且他灵机一动,在走进胡同的时候,从车上拿下一个面袋子,把脸捂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
胡同里的人见他这副怪异的装扮,虽觉得有些奇怪,但大家都忙着自己的事儿,不过是多看了几眼,便转过头去,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沿着胡同走到尽头,便是一扇朱漆大门。
岁月的侵蚀让朱漆有些剥落,露出里面泛黑的木质纹理,就像一位迟暮老人脸上的皱纹,记录着岁月的沧桑。
门前的两个小石狮子,虽历经风雨,却依旧威风凛凛地蹲在那里。
林阳走上前,抬手重重地拍了两下房门,声音洪亮地喊道:“八爷!”
那声音在寂静的胡同里回荡,打破了原有的宁静。
过了十几秒钟,大门“吱呀”一声缓缓打开,一个戴着狗皮帽子的壮汉出现在门口。
此人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从眼角斜斜划过脸颊,犹如一条狰狞的蜈蚣,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他的眼神锐利如鹰,目光如同一把手术刀,上下打量着林阳,眼神中充满了警惕。
“小兄弟,我们好像没见过面吧?”
刀疤脸壮汉开口道,声音低沉沙哑,仿佛砂纸摩擦,又像是从幽深的古井中传来。
林阳笑着伸出手,打了一个独特的手势,说道:“八爷,我们应该不用盘道了吧?这还不够意思?”
说罢,他又将手势变了一下,两根手指交叉,拇指和尾指第二节重叠,动作娴熟,表情自信。
面前这个刀疤脸男人便是号称八爷的人。
上一世,八爷曾如同一道光照进林阳黑暗的生活,救过他的命。
八爷原本也是个叱咤山林的出色猎人,他的箭术高超,对山林的熟悉程度就如同熟悉自己的手掌纹路。
只是后来一次意外受伤,让他再也干不了重体力活,无奈之下才转行倒腾一些别的东西。
虽说现在这个年代“投机倒把”已不像以前那么严厉打击,但他以前的事要是被人告发,还是会有人追究。
所以,八爷行事向来小心翼翼。
即便如此,他手底下仍有一帮人,忠心耿耿地跟着他吃饭。
只因他为人十分仗义,在道上颇受敬重。
尽管这一世八爷对他还没有救命之恩,上一世的事情也尚未发生,但林阳心中对八爷依旧充满感激。
这份感激如同深埋在心底的种子,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茁壮成长。
八爷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但还是将林阳迎了进来。
“小兄弟,既然是自己人介绍,就不
;多说什么了,这次是有什么好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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