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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之朗的确在战栗,并且控制不住。
不是因为即将嗜血的兴奋,而是昨夜那个“吻”。
他没想到误打误撞的一个举动竟然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副作用,并延续到了现在,传达至四肢百骸,难受得就像小虫钻进了骨孔中。
他讨厌这种兴奋的情绪。
居然会因为她的嘴唇碰了碰他的头骨,就像只摇起尾巴的狗,激动得整个夜晚都无法消停。
在她面前散落一地时,让他产生了前所未有的耻辱感。
每一寸骨头都在叫嚣着——杀死她,杀死她,杀死她,杀死她,杀死她!
他忘不了苏见绮昨夜那个狡黠的笑容,肯定是在赤裸裸的嘲笑,笑他一具死而复生的骷髅竟然会因为人类的一个吻,散碎得不成样子。
被她抓住了这个弱点,以后可能会用这种方式来控制他。
他应该杀死她的。
——她从来没有想过将他留在身边,而是想要摆脱他的纠缠。
她的身体不仅是修复他的良药,还是他的致命毒药,每次亲密接触后,他的每一根骨头都会产生异样。
这种异样让秦之朗很不适。
就像她手里攥着一条皮鞭,狠狠抽打在他身上。
杀了她,是唯一可以解决这些的途径。
他没必要对她手下留情。
以防万一他还拿来了锋利的匕首,只需要挥动一下就可以割断她的喉咙。
秦之朗都做好准备了,等她做出反应,无论给不给出答案,他都会动手。
但她现在说,当年其实她去赴约了,可惜没有见到面。
……
“你去了?”
诡异又冰冷的声线自背后响起。
秦之朗显得很震惊,声线酥麻了苏见绮的耳朵。
不过,再好听的声音也舒缓不了紧张的神经。
苏见绮被他挟持着,不敢暴露出半分破绽:“对,那天有些事情耽搁了,不过我还是去了。我去的时候天都黑了,你不在。”
“可能那时候你已经被凶手带走了吧……”她故意惋惜道,“要是你没被凶手盯上,说不定我们会见面的。”
是的,她胡诌八咧的目的就是转移矛盾,告诉秦之朗,并非她没有赴约,她去了,可惜那时候他已经被凶手带走了,所以他们才没有见面。
是那个杀人凶手阻碍了他们的见面,罪魁祸首是那个杀死他的凶手。
讲故事活命的方式已经不适合她了,在苏见绮找到可以杀死秦之朗的方法前,他们之间需要建立起一个更加牢靠的关系,就比如说……复仇的合作伙伴。
扭转掉猎食者和猎物的关系。
果不其然,秦之朗动摇了,冷冷地问:“那凶手是谁?”
苏见绮缓了口气,说出那个名字:“廖青罗。”
就是她加了三年好友的那个犯罪心理学博士。
他似乎在对这个名字感到陌生。
“我们合作吧,时间不会太久的。”她主动抛出橄榄枝,“你可以等到处理完廖青罗,再杀了我。”
先把时间拖延起来,后面的事情再走一步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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