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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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第1页)

直到被妥帖地抱起来、喂饱了、换舒服了,才肯抽抽噎噎地停下。

那双酷似马春花的杏眼里,还汪着水汽,却已带上了几分“胜利”后的睥睨。

幼年时的顾萍萍,是胡同里有名的“懂事”孩子。

这“懂事”背后,藏着她那份过早萌生的责任感和不愿落于人后的要强劲儿。

她看着母亲马春花里里外外地操劳,父亲顾满仓在工厂早出晚归,便觉得自己作为家里的第一个女孩,有责任分担。

才五六岁,她就踮着脚够着灶台,想帮马春花洗菜;

扫地的力气不够,就把笤帚扛在瘦小的肩膀上,一点一点地挪;

看见马春花纳鞋底,她也非要拿根针,学着样子戳。

手指头被扎了好几下,渗出血珠,顾萍萍抿着嘴,愣是没哭,反而更专注地跟那小小的针眼较劲。

邻居们见了,无不夸赞:“哎呦,瞧春花家这萍丫头,多懂事!多勤快!小小年纪就知道帮家里干活了,真是个贴心小棉袄!”

这些夸奖,像蜜糖一样灌进小萍萍的耳朵里,让她心里甜丝丝,晕乎乎的。

顾萍萍干得更起劲儿了,仿佛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马春花让她递个碗,她恨不得把整个碗柜都擦一遍;

让她看着弟弟妹妹别摔着,她就像个小警卫员,眼睛瞪得溜圆,谁靠近危险地带就大声喝止。

顾萍萍心里甚至隐隐有些嫌弃只比自己大一点点的哥哥顾立丰,觉得他闷葫芦一个,反应慢,不够机灵,是个需要她照看的“小屁孩”;

对于后来出生的弟弟顾立东,更是觉得那是个只会吃喝拉撒、时不时嚎两嗓子的“小麻烦精”。

等到小妹顾芝芝出生,能跑能跳时,顾萍萍更是自觉担起了“长姐如母”的职责。

她瞧着顾芝芝那没心没肺、整天就知道傻玩傻乐的劲儿,就觉得不行。

得立规矩!

她给顾芝芝定下“三好学生”标准:在家要好好听话,在校要好好学习,在外要好好做人。具体表现为:玩具玩完必须自己收好,衣服不能弄得太脏,见到长辈必须大声问好,写作业不能拖拉……

可怜的顾芝芝,天性烂漫,常常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今天玩了泥巴把新裤子蹭得一团糟,明天就把姐姐刚收拾好的小人书扔得满地都是。顾萍萍气得叉腰训她,小嘴叭叭地能说上一刻钟。

顾芝芝呢?

她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开始还有点怕,听着听着就走神了,或者冲着姐姐露出一个傻乎乎的笑容,让顾萍萍一肚子火发不出来。

最终只能无奈地戳戳她的脑门:“傻呼呼的。”

好在顾芝芝心大,被训了也不记仇,转头又“姐姐、姐姐”地叫着,黏上来。

倒也让顾萍萍那点“恨铁不成钢”的脾气,化作了哭笑不得的纵容。

上了小学,顾萍萍的这份好强更是找到了用武之地。她脑子不笨,更要紧的是她肯下功夫。老师布置的作业,她一定是字迹最工整、完成得最认真的那个;课堂上回答问题,她的手举得最高,声音最响亮;考试排名,她眼睛死死盯着最前面那几个位置,若是跌出了前三,能闷闷不乐好几天,然后更加发狠地学习。

她不仅是自己学,还主动当起了小组长、学习委员,帮着老师收作业、督促同学。在老师眼里,她是得力的小助手;在部分同学眼里,她有点“好管闲事”,但也挑不出什么错,因为她自己确实做得无可指摘。

她的“勤快”也从家里延伸到了学校。值日生打扫卫生,她总是抢最脏最累的活儿干,擦黑板、拖地,一丝不苟。

学校组织劳动,去郊区帮生产队捡麦穗,她弯腰捡得最卖力,小脸晒得通红,汗水顺着鬓角流下来也顾不上擦,筐里的麦穗总是堆得尖尖的。

奖状一张张往家里拿,“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劳动积极分子”……贴了半面墙。

马春花和顾满仓看着大女儿这么争气,心里自然是骄傲的。

邻居们更是把顾萍萍当成了“别人家的孩子”,教育自家娃时总说:“看看人家顾萍萍!”

顾萍萍享受着这种成为“标杆”的感觉。她走在胡同里,腰杆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扬起,带着一种属于优等生的、内敛的自信与骄傲。

她觉得自己的人生就应该这样,一路向上,不断超越,成为父母的骄傲,弟妹的榜样。

时光飞逝,转眼到了高中。顾萍萍面临着文理分科的重要选择。

若论兴趣和天赋,顾萍萍其实是偏向文科的。她喜欢语文课上那些优美的诗词散文,读起来唇齿生香;她对历史书中朝代的兴衰、人物的命运充满好奇;她写起作文来文从字顺,偶尔还能得到老师的当堂诵读。她的文科成绩一直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然而,那个时候,社会上空前地推崇“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这股风潮也刮进了校园,刮进了顾萍萍的心里。

老师们在分科动员会上,也或多或少地强调理科的未来前景更广阔,大学专业选择更多,将来更容易分配到技术性强、待遇好的工作单位。

顾萍萍动摇了。

“走遍天下都不怕”这句话,像是有魔力一样,击中了她内心那份不甘平庸、渴望闯荡、证明自己价值的渴望。她觉得,选择理科,似乎就选择了一条更“硬核”、更“有出息”的道路。

文科?

那是不是有点“软”?

将来能干什么呢?当老师?做文员?她顾萍萍的目标,可不止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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