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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却是他第一次有一种庆幸的感觉。
他此刻,把手搭在她的背上,轻轻的拍了拍,还好他看见她说想他提前回来了,不然是不是会错过这么幸福的瞬间?
他莞尔,摸了摸她湿漉漉的头发,道:“进去吧,我给你做饭。”
他猜到她没有吃饭,所以赶在饭点前回来。
她就腻着他,不肯动,进去后更是黏人,直接像个树袋熊一样挂着他,脚缠在他的腰上,手勾住他的脖子,埋在他的肩窝处,道:“你这样,我会很感动的。”
萧炎拖着她的腿,怕她摔跤,他低眸,嗓音一如既往的清润道:“那么容易就感动,别人一下子就把你骗走了。”
谁知,兰双听见这句话,她从他肩窝处抬起头,因为他抱着她的姿势,所以她比他高出半个头,她伸出双手,捧着萧炎那张清隽的脸庞,认真与他对视。
“除了你,没人能把我骗走。”
她这么说,好温柔的语气,没等他有任何的反应,她低眸,吻上他的唇,那是缠绵的,带着几天没见的思念,湿漉漉的触感,是彼此的第一次。
兰双是个对生活有着高需求仪式感的人,从以前她就想象过,自己的初吻、初夜,都是需要在很浪漫的氛围里献出,而不是在这公寓房里,更不是她主动的情况下。
可是事实就是相反。
是她主动地,也没有浪漫的玫瑰花和蜡烛,橘黄色的灯光,发出温馨的光圈,就是他们彼此之间发出的温暖氛围,而她的主动,更是给他足够的胆量和默许。
萧炎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性冷淡,毕竟他从不喜欢研究男生看的片子,也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谈恋爱上,和兰双在一起的这段时间里,他们会牵手、会拥抱,却从未越矩。
他甚至都不会在她的房间久呆,仿佛是对她的亵渎。
但直到今天,几天没见,他忽然才发现自己也是俗人一个。
也明白有句话叫做——小别胜新婚。
只是理智还在克制,男欢女爱这件事上,男人应该要比女人理智,他强忍着退后,双唇因为湿润而黏腻的皮肤却难舍难分,他抿了抿唇。
只是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兰双先说了:“我不后悔。”
她永远比他勇敢,比他果断。
她说完,就吻上他,那是傅正初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感觉,稀奇、惊讶、激动,直到磨蹭了大概一个小时,才成功。
瞬间她眼泪就出来了。
当看见她眼泪汪汪,他眉头皱起来:“疼吗?”
他以为她平时这么大胆放肆,撩拨他,开他玩笑,是因为谈过很多恋爱,接触过,至少在这件事情上游刃有余,他不介意,却没想到她与他一样,都是生手。
那种热意沸腾,渐渐被平息,他开始慢慢的,从她的主场,变成他的主场。
他引导她,安慰她,可是她却不满足。
咬着他的下巴,“你不要只会这样——”她希望他多说话,多让她有那种氛围感。
傅正初看着她委屈的脸庞,哪里不知道她是什么恶趣味,只能埋首在她的肩窝处,在她的呻吟里,满足她。
“姐姐,舒服吗?”
他这声,无疑是让她得到了巅峰,兰双觉得之前二十多年,白活了。
居然如此快乐。
她勾住他的脖子,任他的汗滴在她的脸上,咬着他的耳朵,意乱情迷,却说的是真话,道:“你要不要,和我回香山澳。”
她想带他回去香山澳,她要让他适应那里,她需要和他坦白。
兰双真的带萧炎去了香山澳,但却仅仅只是敢带他四处逛逛,吃喝玩乐。
至于为什么没带他回家,兰双没解释,傅正初也没问。
但是兰双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孟浔,她害怕孟浔说出实话,但好在孟浔愿意配合她演戏。
更没想到,回去后的不久,就接到了兰父的电话。
兰双深知这并不是孟浔说的,而是当她踏入香山澳开始,就到处有认识她的人,认识兰家的人,谁都知道她,更何况看见她和萧炎在一起,互相喂食,早有人去告诉兰家人了。
所以她并意外,毕竟这一步,也是在她的计划之内。
“今天陪你来香山澳的那个男人是谁?是不是就是他让你每天住在深圳不回家?”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所以兰双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好在现在萧炎还没下班,她能和兰父好好说,“对,我和他在一起快半年了。我喜欢他。他没强迫我住深圳,是我自己要在这里。”
“他是做什么的,家里父母干什么的?”
兰双抿了抿唇,如果她不说,兰父就会去调查,与其这样,不如她来开口。
“他在工地上班的,家里爸爸也是上班的。”
兰父气的话都提高了:“他妈妈呢?”
“去世了。”兰双立刻补了句:“但是他是个很好的男生,对我也很好,虽然没什么钱,但是每个月的工资,都会上交给我——”
“家里是缺你吃的还是缺你喝的,还是缺你钱了,几千块钱的工资就能把你的心夺走,”兰父:“我也不可能同意他和你的事情,先不说他家庭,就说他在工地搬砖,能有什么前程。你最好趁早断掉,好好收心,和北京那边见一面。”
兰父的口吻是没得商量,也是严肃的限制,兰双听出来了,她道:“反正我只嫁他,你们说的什么少爷公子的,谁爱嫁谁嫁。”
兰父在那边气的不轻,显然没想到以前乖巧的兰双会因为一个男生而和家里人这样闹腾,想到今天有人说,那个男生,穿着朴素,和兰双在吃路边摊,她从小娇生惯养,哪里吃过什么路边摊,现在谈了恋爱,消费水平都降低了不少,他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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