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没有自行车,从郁明这里回到临川的路远了不少。
当初骑着自行车花了两天多的时间。
现在回去,路上曾经追得他疯狂站起来蹬车的狗没有再出现。
一直走到黄昏,临川的轮廓才远远可见。
那里没有人害怕他,也没有人恐惧他、被吓得尿裤子,更不会有人攻击他。
不对,有只人类整天敲他头盔。
那只人类没有把他当感染者,也没有把他当人,甚至还拿着水管让他脱掉衣服,当初要不是他提醒,水井边连个遮掩的床单都没有。
这段他只走过一次的路不是很熟悉,到了临川,才是真正熟悉的路,白骁的心情忽然忐忑起来。
那年冬天他曾嘱咐林朵朵,如果自己出发了,而又有救援的话,她直接走就行,现在他知道,这里不会有救援,这里是废墟。
安全区的人口只够维持那里,临川所有幸存者已经迁移,这里是被放弃的,狂欢者的乐园,独居者的坟墓。
临川市的荒凉依旧,有些楼房在这几个月倒塌了,它比想象中要脆弱一些。
白骁当初拾荒的时候它还矗立在那里,现在已经成了半垮塌的废墟,钢筋水泥散落一地。
看来钢筋水泥的城市不会那么坚固,再过十年,倒塌的更多,等待着以后的人来重新建立。
从临川市的街道上走过,这里是最冷清的地方,比其他地方的幸存者更少。
在太阳落山前出了城,继续向着镇上走去,路上比他第一次出来拾荒的时候更安全了,老丧尸也更少。
在夜幕完全笼罩的时候,白骁凭着记忆往前走,走了很久,才摸黑到了镇上,转了好几圈没有找到林朵朵当初的那个临时落脚点,漆黑的夜里他迷路了,找不到方向。
最终点燃了几根枯柴在手里拿着,照着路,白骁才找到那个破旧的大仓库,先在门口敲敲门听了一下,没有任何动静,他才放心进去,主要担心赶巧不巧林朵朵去拾荒,在这里停留,突然闯进去被一枪崩了,那就冤死了。
仓库里有蜡烛,白骁点燃了一根,打量这里的环境,那只人类很明显来过,和他当初骑走自行车时不太一样,里面的被褥换了新一些的,也多了一些工具,还有很多破烂。
那只人类依然在努力生活着。
白骁坐在地上,摘下头盔抱在怀里,靠着墙壁,摸摸摘下来的背包,拿出咸鱼切一小块,也懒得煮了,直接放在嘴里嚼着,很咸,他又喝了一大口水,然后吹熄蜡烛,闭上眼睛。
夜里的风吹动镇上老旧的广告牌,发出咣当咣当的声音,已经是秋末了。
在主观意识里,白骁觉得过去了一两年那么久。
从被老丧尸咬到,到现在,他已经逐渐接受自己丧尸的身份,也淡了锻炼腹肌证明自己的心思。
等到外面天微微亮,白骁从仓库起身,推开沉重的大门,来到外面,看到外面路口处那个斜挂着的广告牌,被风一吹就哐哐的响,他快跑几步用力一跳,双手抓住广告牌的边缘,身体挂在上面,然后用力扽了扽,整个就被他撕下来,再不会发出声音。
那些噪声会让丧尸烦躁,很不巧,他是丧尸。
烦躁的白骁终于平静了一些。
他转过身,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出发时冬日的余寒还在,路上没有这么难走,从镇子回村里的路上,一些村里的房子也相继在垮塌。
这片土地正在死去,或者说,人类遗留的痕迹正在死去。
土地并不会死,它只会更加茂盛,植物会覆盖每一个曾经的遗迹,将它吞噬。
今天的阳光很好,白骁加快脚步,在即将到中午的时候,回到了村里,迎接他的只有财叔,老丧尸刚好在村口,循着他的动静过来了,没有看到星期五和二蛋,踏着寂静的青石板路,白骁快步走向自己的院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沈南星的前半生历尽磨难,无数次出生入死终于从港岛地下诊所的学徒,成为名流富商万金难求的鬼医圣手从一无所有南下流亡,到手握无数专利配方的世界级医疗集团掌权人她就是活着的传奇!哦不对,现在嘎了,她历尽艰辛终于走上人生巅峰时,居然特么的操蛋的重生了?!!!重回1978年,第一次高考落榜之后,她攒足劲头要继续参加第二次高考,却被算计逼迫嫁给二流子,她不肯,宁愿嫁给同村的植物人军官重生的沈南星,真是被气笑了上辈子吃过的苦还要再来一遍?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既然已经重生,来都来了,那就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打脸偏心爷奶揭穿顶替她上大学的表姐,让渣男父亲恶毒继母一无所有,把所有坑害她的人全都送进监狱找回母亲,继承祖业,将秦家医馆发扬光大成为享誉世界的大国手在这医药行业野蛮生长的年代,她一步一步,跻身全球医药巨头!大国医药,由此崛起这辈子的她,比传奇,更传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方琴当然也不例外,人到中年,女人的很多矜持都已经随着年龄的增大而慢慢被剥离。尤其是在现在这个开放的时代,几个女人堆在一起说的话也不见得比几个大男人说的好听。 方琴的闺蜜们也和她一样已经成为了人妻人母,聚在一起的时间自然没有以前的多,不过只要有机会都还是会抽时间一起喝杯咖啡,然后聊聊各自的生活。这时候方琴才现原来出问题的不只她一个,其他的几个女人也或多或少的和自己的丈夫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和谐。而这个时候,几个女人中一向以作风大胆着称的齐月则神秘兮兮的告诉她们有一个能唤起她们这种中年夫妻重燃激情的秘方。...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谢长生泪流满面。为了活下去,谢长生把自己装成一个傻子。顾绯猗,掌印太监专断朝政。突然有一日起,人人奔走相告小殿下变成痴儿了!顾绯猗想,定是阴谋。待他前去查看时,看到谢长生目光呆滞,满脸呆相。皇城内人人精明导致从未见过蠢货的顾绯猗心中升起了一些好奇。他摸出一块糕点,问谢长生吃吗?谢长生吃了。顾绯猗感受到了投喂的快乐。他想,不杀了,先养两天玩玩。最初顾绯猗觉得自己只是养个废物,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养了个宠物,再后来顾绯猗觉得自己简直是在养傻儿子。最最后,顾绯猗惊悚地发现,自己对谢长生父爱变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