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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新的路(第1页)

铁岭县艺术团的院子,比赵家班落脚的那些农家院规整,也空旷得多。三层灰楼沉默地矗立着,墙皮斑驳,像一张褪了色的老戏单。练功房里偶尔飘出几声咿呀吊嗓,或是单调重复的钢琴音阶,更多时候,是冷清的寂静。团里的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员,脸上都带着一种相似的、被时光和现实磨出来的倦怠与疏离。

沈遂之被分进了“青年队”,实际上就是团里年龄偏小、或者新招进来还没什么着落的学员集合。练功、学戏、文化课(简单得可怜),日程固定,却缺乏赵家班那种为了一口饭食拼命的狠劲和热气。他依旧是最刻苦的那个,天不亮就起来耗腿吊嗓,把自己逼到极限。但在这里,他的刻苦显得有点格格不入,甚至带着赵家班那种“野路子”的莽撞气,引来一些若有若无的打量和私语。

直到他第一次在合乐排练时开嗓。一段《大西厢》里的高腔,清亮激越,气息绵长,转折处的处理细腻老道,一下子把钢琴伴奏老师都震得停下了手。练功房里瞬间安静,所有目光都聚焦在这个清瘦沉默、穿着一身半旧练功服的少年身上。

艺术团里,毕竟还有些识货的。很快,沈遂之(这里人大多还是叫他本名,或者直接叫“赵班主送来的那个孩子”)就成了团里老师私下议论的焦点。但也仅止于此。九十年代中期的县级艺术团,经费拮据,人心浮动,自身难保,对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好苗子,除了感叹两句“可惜生不逢时”,也拿不出更多资源培养。

就在这片沉闷的灰色里,沈遂之遇到了沈鹤。

沈鹤比他大两岁,是团里另一个“嗓子好”的存在。不同于沈遂之带着戏曲韵味的清亮高亢,沈鹤的嗓子更偏“通俗”,音域宽,声音有种天然的磁性和感染力,模仿起当时流行的港台歌手,惟妙惟肖。他性格也比沈遂之开朗得多,爱说爱笑,是青年队里少数还保留着些许活泼气的。

两人因为一次偶然的合唱排练熟悉起来。团里排一个应景的联唱节目,把几个嗓子不错的年轻人凑在一起。沈遂之的戏曲腔和沈鹤的流行嗓,初听别扭,但两人都是极聪明的,试着调整、配合,竟意外地碰撞出些奇特的和谐。

排练间隙,沈鹤凑过来,眼睛亮晶晶的“哎,沈遂之,你嗓子真牛!不过老是戏腔戏腔的,你听这个——”他变戏法似的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磁带壳,上面印着模糊的彩照,是当时正火的“四大天王”之一。“港台的,流行歌,味儿不一样!你试试?”

沈遂之接过那破旧的磁带壳,看着上面那张陌生的、英俊张扬的脸。前世李可的耳朵里,灌满了锣鼓胡琴和唱腔,流行歌曲?那是另一个遥远世界模糊的背景噪音。这一世,在戏班和学校的夹缝里,他也隐约听到过街头音像店里震天响的旋律,但从未认真去听,更别说模仿。

他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那天下午排练结束,沈鹤神秘兮兮地把他拉到艺术团后面一个堆放杂物的僻静角落,那里有台不知道哪个年代淘汰下来的、外壳锈迹斑斑的录音机,还有一个小音箱,线头都裸露着。沈鹤熟练地捣鼓了几下,塞进一盒磁带。

一阵略带杂音的、激烈的前奏过后,是富有节奏感的鼓点和电吉他声,然后一个男人用粤语唱了起来,声音激昂又带着沧桑。

沈遂之愣住了。这不是戏曲的旋律,不是二人转的调子。它直接、有力,像拳头砸在心上,又带着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复杂的都市情感。歌词他听不懂(粤语),但那旋律和演唱中的情绪,却穿透语言,直击灵魂。

“怎么样?带劲儿吧?”沈鹤跟着节奏晃动着身体,小声跟着哼,“这叫《红日》!李克勤的!”

沈遂之没说话,只是盯着那嘶哑作响的录音机,仿佛要透过锈蚀的外壳,看清里面旋转的磁带上究竟承载着什么魔法。

从那以后,跟着沈鹤听流行歌,成了沈遂之在艺术团灰色生活里一抹奇异的亮色。沈鹤像个孜孜不倦的推销员,把自己省吃俭用买来的、或是跟人换来的磁带,一股脑分享给他。从“四大天王”到beyond,从叶倩文到王菲,从铿锵的励志歌到缠绵的情歌。沈遂之像一块干涸了太久的海绵,近乎贪婪地吸收着这些全新的旋律、节奏和演唱方式。

他现,自己这具被戏曲“塑造”过的嗓子,模仿起流行唱法,竟有一种独特的优势。气息的控制,共鸣的位置,音准的把握,这些戏曲打磨出的基本功,让他学起流行歌来事半功倍。他能轻易模仿出那些歌手标志性的颤音、哭腔、高音处理。有时候,他甚至会不自觉地把一些戏曲的润腔技巧,融合进流行歌的演唱里,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让沈鹤拍案叫绝。

“神了!遂之,你真是吃这碗饭的!唱戏可惜了,现在谁还听戏啊!咱要是能这么唱,保准火!”沈鹤兴奋得眼睛光。

火?沈遂之没想过。他只是觉得,在模仿这些流行歌的时候,灵魂里那个属于前世李可的、沉重的“戏”的包袱,似乎暂时轻了一些。这是一种新鲜的、带着点叛逆快感的释放。

然而,问题很快出现了。

一次,沈鹤弄来了一盘英文歌的磁带,是美国歌手惠特尼·休斯顿的。那华丽无比的高音、复杂多变的转音、充沛到极致的情感爆,让两人听得目瞪口呆,热血沸腾。沈鹤试着跟唱,勉强能跟上调,但那些精妙的细节处理,完全抓不住要领。

沈遂之也试了。他能凭借出色的乐感和模仿能力,摸到一些皮毛,唱出个大概。但当他试图去理解那些变化背后的规律,去拆解那些复杂的和声与转调时,他卡壳了。那些蝌蚪一样的五线谱,那些陌生的音乐术语(什么“布鲁斯音阶”、“离调”、“切分节奏”),像天书一样横亘在他面前。

沈鹤挠挠头“这东西……太深了。咱就模仿个味儿呗!”

可沈遂之不行。前世李可吃够了“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亏,戏学得再好,也是师傅口传心授,自己囫囵吞枣,到了瓶颈就再也上不去。这一世在戏班,赵老三教戏也多是经验之谈,系统的乐理知识?那是没有的。

他看着磁带歌词本上那些英文单词,看着沈鹤不知从哪搞来的、印着模糊五线谱和注解的盗版音乐杂志,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读书”的分量,意识到“知识”对于他想做的事情——不仅仅是模仿,而是真正理解、掌握甚至创造——有多么重要。

艺术团的文化课,教的还是最基础的语文数学,跟音乐理论不沾边。团里倒是有个老钢琴老师,据说懂些理论,但脾气古怪,平时除了上课,根本不跟学员多话。

沈遂之沉默了很久。然后,他开始行动。

他省下赵老三偶尔捎来的零花钱,加上平时极其微薄的补贴(艺术团几乎不钱,只包最简陋的食宿),跑到县里唯一的新华书店。在落满灰尘的音乐书籍柜台前,他找到了几本最基础的《简谱入门》、《初级乐理知识》、《怎样识五线谱》。书很贵,几乎花光了他所有的积蓄。他又央求沈鹤,帮忙留意旧书摊,或者有没有人愿意出让旧的音乐教材。

书买回来了,新的挑战才开始。那些枯燥的音符、时值、调号、节拍,对着他前世今生的戏曲经验,完全像是另一套语言系统。他看得头昏脑涨,很多概念似懂非懂。没有老师,只能自己硬啃。晚上,别的学员睡了,他就着走廊里昏暗的灯光,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用树枝在地上画谱子,用手指在膝盖上打拍子。

遇到实在弄不懂的,他就硬着头皮,趁老钢琴老师心情似乎还不错的时候,拿着书去问。老师起初很不耐烦,但看他问得认真,指出的问题也确实在点上,偶尔也会点拨一两句。这一两句,往往让沈遂之茅塞顿开。

他把学来的乐理知识,立刻应用到模仿流行歌上。不再是单纯靠耳朵模仿,而是尝试分析旋律的走向,和弦的构成,节奏的变化。他开始明白,为什么那句高音要那么处理,为什么那里的转调听起来特别“高级”。虽然还是初级阶段,但这种“知其所以然”的感觉,让他着迷。

他甚至尝试用刚学会的简谱,记录下自己偶尔灵光一闪、从戏曲转化过来的某些旋律片段,或者为某段流行歌的模仿加入一点自己的“小改动”。

沈鹤对他这股钻劲儿佩服得五体投地“我的天,遂之,你至于吗?咱就唱个歌……”

沈遂之没解释。他只是觉得,胸腔里那股被戏曲和流行歌同时激荡着的、无处安放的能量,似乎找到了一条隐约的、可以向前摸索的小径。这条小径崎岖昏暗,需要他付出比练功更烧脑的辛苦,但路的尽头,或许能通向比单纯的“模仿”更广阔一点的地方。

他知道戏在没落,知道赵老三送他来这里,是希望他抓住艺术团这块“金字招牌”,将来或许能有个安稳的饭碗。但他隐隐觉得,仅仅守着“戏”或者模仿“流行歌”,可能都不够。他需要更多武器,需要真正理解声音和旋律的秘密。而这一切,都从这些枯燥的、他曾经不屑一顾的“书本知识”开始。

夜深人静,艺术团老旧的三层小楼隐没在黑暗里。只有某间宿舍的窗户,还透出一点手电筒的微光。沈遂之蜷在床上,就着那点光,对照着破旧的乐理书和磁带歌词本,嘴里无声地哼唱着,手指在泛黄的书页上,轻轻划过那些代表着音高和节奏的符号。

窗外,远处夜市的大排档传来模糊的划拳声和流行歌曲声,是任贤齐的《心太软》,哀哀切切,飘荡在1995年东北小县城的春夜里。

这声音,和他笔下无声的乐谱,和他灵魂里回荡的前世戏腔与今生捕捉到的流行旋律,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构成他无人知晓的、充满困惑与渴求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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