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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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第1页)

王冽道:“现在生意就很好。”

他一直如此,对店里生意不看重,对赚钞票也不看重,甚至于姜芬芳都想不出来,他到底在乎什么。

他好像只是喜欢,泡一壶热茶,到晚上翻翻佛经。

“这么喜欢念佛,就去出家好了!”阿柚嘟囔道,拉着姜芬芳更加勤快的跑巷子口的杂货店,那里卖薄荷水煮的绿豆汤,放上各种金桔、蜜枣和玫瑰丝,晶莹剔透,很解暑。

姜芬芳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城里女孩了。

穿着桃红的吊带,活着粉蓝色的长裙,跟客人说话时,又轻又软,像是在撒娇,与刚来时那个木讷倔强的少女,简直不像一个人。

她跟彭欢越来越熟络,自从病好后,他们俩迅速亲近起来。

准确来说,是暧昧。

“回头我给你弄个挑染,台湾那边的美眉都是这样。”彭欢吹了个口哨,道:“不过,没我老婆漂亮。”

姜芬芳翻了个白眼,道:“滚开,谁是你老婆。”

她现在连骂人,都同城里女孩子一样,三分娇嗔,五分蛮横。

她早晨早就不早起了,跟阿柚一样,睡到上班前一秒,才睡眼惺忪的下楼。

夜里下班,她也不再留到最后打扫卫生,而是到镜子前,掏出化妆品化妆,那是在一些大学城里的“格子间”买的,粉紫色的眼影,粗长的眼线,睫毛又长又翘。

巷子口传来摩托车的嗡鸣,彭欢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每天夜里,倒是很准时地来接她去玩。

阿柚的性格倒是沉静了许多,此时早就洗澡睡觉去了。

杠头凑过来,问:“你们去哪玩啊?”

“金时代。”

“那都开了多少年了,怎么老去那里,你不腻啊?”

姜芬芳不再搭腔,她对着镜子专心的描画着红唇,这时候彭欢走进来,问:“还没完啊?”

又对着正在扫地王冽道:“王哥,一块去呗?”

意料之中的,王冽摇摇头。

“走吧,我请,一块热闹热闹。”

姜芬芳头也不回,道:“你以为老板同你一样呀,就喜欢热闹,人家没那么庸俗。”

彭欢笑了一下,道::“是是是,我就是大俗人,可俗人才能请你喝酒唱k吃宵夜,阳春白雪只能窝在这里干瞪眼。”

一时间,气氛莫名有些尴尬,姜芬芳用小拇指抹匀了最后一点口红,从镜子里斜睨他,没有讲话。

杠头打圆场:“老板喜欢安静,我们都是俗人,我们爱玩!”

彭欢自知说话语气不对,连忙就坡下驴,道:“是是是,走,都去玩去,杠头,你想去吗?”

杠头受宠若惊,甚至有点手足无措:“我……我反正也没什么事,一起去见见世面,也挺好。”

“是,走吧,坐我兄弟的车!”

最后他按着姜芬芳裸露在外的肩膀,软了声音道:“行不行,大美人儿,走吧!”

姜芬芳没搭理他,兀自往外走去,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王冽看过去,她现在的背影,再也没有那时如小兽般的凶蛮,同任何一个时髦的女孩子,一模一样。

他安静地关上了门。

燥热的空气,扭动的男男女女,喧闹的环境,台上的dj歇斯底里地唱着:

bye,byebye,byeoh,

i&039;dogthistonight

you&039;reprobablygonnastartafight

彭欢定了个包厢,还有他几个朋友,见了姜芬芳就暧昧地起哄道:“哟嫂子来了!”

他们都是本地人,不上班,整日瞎混,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姜芬芳无声无息的融入了这个圈子。

姜芬芳道:“瞎讲什么,我同他又没关系。”

“对,都朋友。”彭欢懒洋洋地笑道,介绍杠头:“这也是我们店里的。”

杠头有些拘谨道:“那个,大家好。”

别人对他没兴趣,还是嘻嘻哈哈地开着姜芬芳玩笑:“你什么时候从了彭少啊?彭少追女孩,可从来没有这长时间过!”

“对啊,要是实在不行,跟我得了。”

他们都很喜欢她,能玩能喝酒,能开得起玩笑,最重要的是漂亮,又穷。

彭欢的朋友大部分同他一样,本地人,要说多有钱不至于,但家里几套房收租不愁吃穿,因而也不正经工作,每日就是喝酒、玩、找漂亮姑娘睡觉。

而彭欢是其中的中心人物,他长得帅,出手也大方,总能轻易地泡到最漂亮的美眉。

但他一直都没能搞定姜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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