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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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第1页)

奚临握紧他的手指,他说:“抬头能看见星星,低头能看见野花,就是好人生。要是身旁还有你,那就是更好的人生了。人这辈子这么短,要奔着往‘更好的生活’去跑,那是永远都跑不到头的。”

兰朝生一言不发,回握住他。

他攥得很紧,紧到奚临的骨头都有些发痛。奚临没有挣开他,沉默片刻,轻声说:“知足就好,想明白就好。而且……”

他话到这里停顿了下,又换回从前那样不正经的语调,慢慢地说:“而且在我们英明神武的大族长的带领下,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是不是?”

兰朝生沉沉盯着他,低声回:“是。”

“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奚临抬头去吻他,“我愿意留在你身边,我想留在你身边。我早就说我想得明白……是你总是不听。”

剩下的话淹没在唇齿间。

到底什么是前途,什么是人生?

是如大部分人所说,结婚生子,朝九晚五;还是逆流而上,离经叛道,朝着自己心中所向抛颅洒血,不死不休,才算有好前程。

要让奚临来说,他说有一颗澄净的心就算好前程。

人得勇敢,勇敢地去犯错,去尝试,去争取。大不了也就是从头再来,何况……何况天高水远,又哪里没有生路呢?

所以勇敢的活着,在这必死无疑的一生里。

雨势急迫起来,四面所有都是湿的,唯只有奚临和他脚下一小块地方一如既往的干净。两人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无人再说话,片刻,兰朝生扣着他的手腕,低声用苗语说:“阿妈会原谅我的自私。”

奚临有点拿不准他话里的阿妈是南乌还是他自己的生母,听他压低了声音,“你也会原谅我。”

奚临心想:只要你不给我喂虫子……那一切都好说。

兰朝生:“我会让你过得跟在外面一样好,我会照顾你,爱护你。我会把你当成我的肋骨,我会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你是我的生命,我们会在南乌阿妈的庇护下生死相伴,延绵子嗣,永生不离。”

奚临的苗语其实没这么好,他话里用词生僻些奚临听着就有些费劲。这段话他听明白了一半,尤其是“延绵子嗣”这一句。

奚临立刻眼皮一跳,难言道:“……去哪生?”

兰朝生:“我会一辈子守着你,我会用血肉对你好。我以魂魄起誓,天地为我见证,阿妈听我立言,你我二人相伴到死,没有任何能将我们分开,天上地下我只爱你一个人。若有违誓,阿妈不再接纳我,神祖唾弃我,月上的故土不再为我敞开归去的路,神雷毁去我的身,恶火烧尽我的魂。”

雷光刺透了乌云边缘,兰朝生扣着他的手,死死握紧了,他说:“我的心永远在你这里。”

这句是普通话,奚临听明白了。兰朝生刚才那一长串苗语奚临听懂了个六分,隐隐知道他好像是在立誓约。不过纵使兰朝生有千万种妖要作,奚临对他也只有无奈的纵容,“嗯……好好好,我的心也永远在你这里。”

兰朝生看着他,低声用苗语说:“我愿毕生与奚临相伴,与他结为夫妻。视他为我此生的妻,唯一的妻,与他并蒂结连,生死不离。”

奚临愣了下,觉得这段话听上去有点耳熟……好像之前祭礼时念过的祷词。他登时头皮一炸,说:“你……”

你居然还作过这样的妖?

兰朝生盯着他,好像是在等他的回答。奚临愣了半天,末了沧桑地叹口气,心想:……妈的。

算了,我原谅你。

他捏捏兰朝生的手指,说:“以后你不能再给我喂虫子,有话要好好说,知道吗?”

兰朝生低声说:“好,不会了。”

“你怎么能这样啊?我要是吃死了怎么办?吃傻了怎么办?你是打算把我变成傻子关起来吗?”奚临忍了半天,絮叨着说,“回头我得跟你好好谈谈这个事,你有时候真跟个神经病一样,我……”

“我的蛊不会伤害到你。”

奚临还想再说什么,便看兰朝生捧住他的脸吻他,他说:“奚临,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奚临:“……”

奚临没说话,用额头轻轻撞他的下巴。

跟兰朝生,他总是有用不完的耐心和包容心。四面下着暴雨,奚临仰着头,和他偶尔会发疯的年长的爱人接吻。片刻后他们分开,兰朝生垂着眼看他,目光相当黏腻,他说:“你的眼睛很漂亮,我喜欢你这样看着我。”

兰朝生轻柔地摩挲他的眼尾,用一种平静的,温和的语气说,“等你离开了,我想把它取出来,镶在我的枫木尖刀上。”

奚临:“……”

枫木尖刀是他们这一族人死后下葬时攥在手里的东西,有替亡魂开路,来世指引它找到回家路的寓意,也是南乌阿妈唯一允许亡者从阳界带去阴界的“宝物”。南乌寨人将此物看得很重,“枫木尖刀”大多都是从出生起就由父母刻好,妥善保存,将来成家时再将配偶和子女的名字刻上去。兰大族长行事就更彪悍了……他不刻名字,他想要奚临的眼睛。

奚临听了这话,登时惊悚地一阵牙疼,有心想跟他说你比我大,要死也是你走在前头。但看兰朝生目前这个状态也不是很正常,这话就没说出口,转而说:“地主,您就高抬贵手给我留个全尸吧,我给南乌寨当牛做马一辈子也不容易,死了还要把我的眼睛挖走,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那把我的眼睛给你。”兰朝生吻他的眼皮,“你不是喜欢夸我的眼睛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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