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晶晶“病”好后,丽芝又想着把她带回到舒家。
晶晶从医生那知道秀义回去了南方,心里又高兴又难过。秀义的字,晶晶认得清楚,不然她肯定会认为是丽芝把他“赶”走的。
医生也告诉晶晶,秀义是在装病,但晶晶不信,她不相信她的师父会骗她。
舒家小楼。
舒家的男主人舒父,舒铭哲,是姐妹俩爸爸生前最好的朋友,她们应当尊喊他一声明叔。
明叔是位温文尔雅又稳重的人,现在是国央府的代表之一。舒家的女主人舒母,萧婷,她们应当尊喊她一声婷姨。
婷姨是位端庄秀丽,温婉娴静的慈母,现在在家相夫教子。
丽芝丢掉妹妹的事,他们都知道。所以,丽芝现在非常有必要带着晶晶去见他们。
见到晶晶,早先收到消息的舒父舒母是开心不已。
终于他们见到了朋友最小的女儿,王丽莹。
对晶晶,舒父舒母当然是百般呵爱,说着暖心的话,给好吃的东西,还给她换上了一套全新量身制作的新衣服,和一条漂亮的小星星形额链。
只是晶晶来到一个全新的环境,有点不适应。她一时不能接受和善的明叔和婷姨对自己的好,于是她选择除了说谢谢,就用沉默还有微笑来应付一切。
眼眸似秋水,一行一言尽显温柔的婷姨见晶晶有礼有节,夸赞道:“晶晶,你真是个乖孩子,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乖孩子。”
对于陌生名字的称呼,晶晶很是不愿意听到,于是明叔和婷姨就暂时迁就她,喊她现在的名字。
“是啊,晶晶很乖的。婷姨,竟然你这么喜欢她,那我就留她在这里多住几日,怎么样?”丽芝高兴说道。
“好啊。”婷姨喜上眉梢,高兴说道。
然后,婷姨就带着晶晶到一旁参观她的家,让她熟悉这里的环境。
看晶晶的眼神,婷姨的眼神总是充满怜爱与疼惜。
婷姨带走晶晶,丽芝则跟着舒父去他的书房谈话。
早已了解一点关于她们亲姐妹相认的过程后,明叔一脸和气问丽芝:“晶晶,她现在接受了你是她亲姐姐这个事实了吗?”
“还没有。不过,快了。”丽芝自信答道。
“这件事不急,换身份,才是头等大事。”坐在丽芝旁边沙发上的明叔又温和说道。
“我也知道这事很重要。但首先一定要得到晶晶她的同意。跟她相处这段日子,我发现她脑子里只有一根筋。这一路,我不知道跟她说了多少回,她是王丽莹,可她只认自己是林晶晶,说什么都不肯改过来。”
“她还小,有些事情不明白,你不要给她灌输一些她听不懂的大道理。你是姐姐,不要逼她太狠,将来说不定,你还指望她给你翻身呢。”
“明叔,我也是想她尽快恢复身份,哪知道这件事竟然这样难办。我跟婷姨已经讲好了,让晶晶在这里多住几日。我把晶晶交给你们管教几天,有空,你们就多劝劝她吧。”已经被晶晶折腾累了的丽芝,带着疲倦的口吻轻声对明叔说道。
“她住在我们这里也好,我们多给她讲讲你爸妈的事,这样她就渐渐对自己的身世……”
“明叔,你不要跟她讲我爸爸妈妈的事。”丽芝当即打断明叔的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双男主权谋探案甜宠1V1蓄谋已久剧情文矜贵易碎落魄小公子受x衆星攒月位高权重宠妻攻一句话看点救命!未婚夫的死对头探案,非要带上我秦艽是个懒倦的落魄小公子。懒到被家中遗弃南州三年,也心如止水。落魄到受了伤半年没治好,也习以为常。秦小公子爱谁谁,习惯了,无所谓。直到这日无意被卷入离奇凶案,遇到了杀伐果断的翎南王。谢奈,先帝第六子,权重势重,是矜贵潋滟的翎南王,也是狠戾恣睢的天垣战神。秦小公子一见他就害怕,不仅因为初见秦艽喷了他一身血,更因为他和自己那丞相未婚夫是死对头!後来凶案恢诡谲怪,谢奈命秦艽协助查案。秦艽我能拒绝吗?翎南王气定神闲,下一秒身侧同样不愿协助查案的大盗贺啁,被强行灌了一颗剧毒碎骨丹。刚刚秦小公子说什麽?谢奈问。秦小公子表面我说我愿意。秦小公子实际刚刚是我装的,救命,我要逃!再後来,那位丞相未婚夫要同秦艽解除婚约,蓄谋已久的翎南王不请自来。再再後来,压着小公子辗转厮磨的翎南王轻笑这麽多年,他终于摘到了他的秦艽花。...
负责振远集团公关业务的周总,是个风韵犹存的贵妇人,亲自来海关载了小庄,直奔振远集团在x市中心的工厂。到办公室签个字,算是完成免税进口货物的解除监管业务。 离开振远集团的工厂,过了没几个路口,奔驰车就在一栋七层楼的砖红色大楼前停了下来。 小庄知道这就是x市大名鼎鼎的红楼。...
...
苏梨是某小说里只有一次戏份的工具人,不出场的时候山里蹲,出场的时候是坏人气氛组,台词就两句,杀了抢了。这样一个单薄扁平化的角色,被出了bug的黑化反派救赎系统绑定,投进另一本霸总虐文里。系统你的任务是用爱救赎反派,阻止他黑化。苏梨所以杀谁?系统完蛋了,两尊杀神凑一起,不出一天这任务就得崩盘。可结果却是,任务被苏梨完成了。祁焰死后才知,自己是某虐文小说里男女主爱情的垫脚石反派。重活一世,他火力全开,阴暗爬行,立志要把世界搅个稀巴烂。但爬着爬着,发现他名义上的老婆比他爬的还快。一开始,祁焰只是看不下去提醒他只是红灯过了斑马线,没必要杀他吧。这只是5块钱的冰淇淋,没必要抢劫吧。我只是不小心碰到你,没必要剁我手吧。(注没真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