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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今晚写了一万五千字,已经超出她从前的平均水平了。从前她自然是个女频作者,女频的更新压力没有男频那么大,每天差不多更新六千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就算是读者,也不会不满。
隐隐的,远处传来了嘹亮的鸡鸣声。估摸着,已经差不多四点钟了。
脑子里现在乱纷纷的,确实有些累到了。他挪开面前的小桌子,盖上被子,闭上了眼睛。
有了希望,就好像是在黑夜中行走的人终于看到了前方的一丝光亮,整个人都不再迷茫了。
没有再多想什么,很快,他就陷入到了香甜的睡梦当中。不多时关翠云起身做蛋糕出门等等动静,他都完全没有听到,睡得非常好。
睁开眼之时,他看到一缕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面前两张不再泛黄的小脸之上。却原来是招娣和来娣整整齐齐的蹲在床前,正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他打了个呵欠,笑道:“怎么了?”
看到他睁眼,两个孩子齐齐松了一口气。来娣说道:“爹你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差点要出去找大夫了!”
“找大夫?”
来娣抢着说道:“爹爹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我跟姐姐了。”
周大有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什么时候了?”
招娣细声细气的说道:“已经过了中午了。”
看看外面明晃晃的日头,他笑了起来:“原来我睡了那么久啊。”
招娣看着他,问道:“爹不是身体不舒服吗?”
他回答道:“不是,我就是睡得太好了。”
两个小女孩这才彻底放了心,露出笑容来。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心都要融化了。
果然,一切都是值得的吧?
飘零的孤独的心,好像,终于变得温暖起来。
来娣道:“爹你饿了没有?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在灶上热着呢。我现在给你端过来?”
他点了点头:“好,端过来吧。”
写作是在床上,吃饭也是在床上。看来,在这条腿好起来之前,他都只有在这张床上过日子了。
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好像,也不错。
摆满纸张的小桌子被清理干净,重新端了上来。冒着热气和香气的饭菜,一样一样摆上桌来。
招娣年纪虽不大,做的菜,竟然很不错。虽然还赶不上关翠云,却也比从前的他好多了。要知道他以前宅在家里当写手的时候,基本都是靠外卖填肚子的。偶尔自己下个厨,也不过就是炒个鸡蛋饭,煮个面条,简单极了。
现在摆在小桌子上的,是一碟浓油赤酱的糖醋茄子,一碟金黄色的韭菜炒鸡蛋,还有一碗碧绿夹杂着雪白的白菜豆腐汤。虽然算不上什么丰盛佳肴,却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了满满两大碗饭,他夸赞了招娣一番。招娣没有说什么,小脸却是高兴得通红了。
这两个孩子,一个温柔懂事,一个活泼大方,都是不错的好孩子。
吃完了饭之后,他再次投入到了写作当中。
阳光很好,金灿灿的从窗户缝隙里照进来。细小的尘灰,在光线中翻滚着。
知道父亲在做正事,孩子们在外面屋子里安静的玩耍着,一点儿也不吵闹。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邻居大声说话的声音,却也并没有打扰到他。他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到了写作当中。对于外界的一切纷扰,都不在意了。
悄悄跟上两个去仙门的人的宋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片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湖泊,除了水,便是荷叶和荷花。
仙门就在这里吗?他心里很是怀疑。
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掏出一只纸鹤,掷向弥漫着水雾的湖泊。
纸鹤竟然飞了起来,飞进了水雾之中。紧接着,奇迹出现了。水雾开始消散,一片新的天地,出现在宋蔷面前。
高耸入云的山峰,云海中若隐若现的像是凤凰的神兽,巨大得好像能耸入云端的山门,缥缈的仙音,御剑飞行的仙人们……神秘的仙途,开始在他面前露出一丝真面目。
原来,仙门其实大隐于市,就在人世间。只是,凡人若是没有得到指引,一辈子也别想碰触到仙门的边缘。
眼瞧着那两个人进去之后,面前的盛景开始渐渐变得模糊,水雾又开始聚集,他顾不得再考虑那许多,一头扎了进去。从此,开启了自己的修仙之途。
心情十分忐忑的宋蔷,最开始十分担心自己被撵出去。当他看清楚自己待在一大群人当中,一点儿也不起眼的时候,终于稍稍安心了。原来,这一天是青云门收弟子的日子,来了许多凡人。他隐身在其中,毫不起眼。当然,那些人说是凡人,其实多少都与修仙之人能沾上一些关系,否则也不得其门而入。只有宋蔷,是彻彻底底的,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清楚。
一声响彻天空的钟声响起之后,青云门的收徒仪式,正式开启了。第一项,便是测灵根。
灵根,那是什么东西?宋蔷完全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他挤在人群中,侧耳细听人们的议论,终于搞明白了这灵根是什么东西。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修仙的。修仙之人,必须身具灵根才行。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最基础的,身具一种类型的灵根被称为天灵根,是最好的。而若是身具五种的话,则是最差的。虽然也可以修仙,但是,基本没有前途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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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周大有放下钢笔,活动了一下酸痛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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