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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作者的创作生命,不该因为如此荒唐的原因而结束。他珍惜的是文学与喜爱文学的读者们,并非董少剑其人。可惜众人都不了解他,只当他是心地善良罢了。当他们离开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声音随风传来:
“周墨真是个好人啊……倒也值得结交一番……”
“董少剑这次可是受到教训了,他虽然没说什么,可我看他离开的时候,悄悄的用袖子在擦眼睛呢……”
“他那脾气我早说要惹祸,还好,这次遇到周墨了……”
除了这些作者和编辑们,也有读者的声音响起:“吓死我了,还好,周墨先生不介意。”
“呵呵,周墨这个人也太好说话了,要是换了我,非叫那董少剑褪下一层皮来不可!”
“瞧你这觉悟,再瞧瞧人周墨先生那觉悟,所以说人家能成功呢……”
“我喜欢《血色江湖》,谁是谁非我不管,只要以后还有好小说看,我就高兴……”
“周墨先生真是宽宏大量,我是他一辈子的书迷了。不仅仅因为他的小说,也为了他高尚的人品……”
人群渐渐散去,黄昏笼罩了大地。浅橙色的余光洒落在广场上,将地板映照成了好看的玫瑰金色。
萧梦琴没有立即离开,站在周大有身边,笑道:“大家都在说,你这个人是个好人,值得结交呢!”
“你觉得我这样做,真的是因为心地好吗?”周大有笑着问道。
“开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但现在,既然你这样问了,其中缘由,肯定就不是那样简单了。”萧梦琴说道。
周大有看向天际迷蒙而瑰丽的晚霞,轻声说道:“我只是不忍心,叫文坛因为这种荒唐的原因,而损失好的作品罢了……”
萧梦琴看着他的眼神,顿添几分敬佩之色:“原来如此,周墨,你的心思,叫我钦佩……”
此时人群渐渐散尽,这两个人却站在夕阳底下闲谈起来。萧梦琴道:“我最近在写一部新的小说,已经快要收底了。你要是有空到我那里去坐坐,给我斧正一下。”
周大有对言情小说也是很感兴趣的,毕竟,那才是他的老本行:“是什么样的小说?”
“小说名字暂定为《玫瑰》。”萧梦琴道:“小说主角是一个名叫玫瑰的歌女,红极一时。她生于贫困之家,为了她病重的妹妹,毅然放弃了继续上学的机会,入了那歌舞场。虽然身在风尘,她却一直保留着自尊自爱的心……”
萧梦琴将自己的新小说内容娓娓道来,不得不说,还挺吸引人的。这个玫瑰遇到好几个追求她的男人,其中有有妇之夫,有金融新贵,还有贫寒学子。等她排除万难终于找到真爱的时候,她那妹妹又来掺了一脚。可以说,集狗血与苏爽一身,一改他之前那种小清新的风格了。
听完了这本《玫瑰》的大概内容,周大有不由得发自内心的说道:“你这本新书,有大火的潜质啊!”
萧梦琴很是高兴:“借你吉言了。”
又来了
与萧梦琴告别之后,周大有便抱着他的奖杯与证书,朝着车站走去。刚刚来到马路上,一辆茶色小汽车便“唰”的一下,停在了他的身边。
“周先生,请等等——”随着这急急的话语声的响起,车门打开,一个身材窈窕的女郎走了下来,疾步来到周大有的身边。
周大有愕然抬眼看去,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容。却不是多日不见的卓丽君是谁?
卓丽君穿着一身酒红色丝绒质地的长裙,袖口有宽大的白色蕾丝。裙子腰身收得极细,更凸显出她丰满的胸脯和纤细的腰肢,非常的迷人。
她看向周大有手里的奖杯与证书,露出欣喜的笑容来:“你得到那个奖了?恭喜你!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成功的!”
人家发自内心的替自己高兴,周大有也不好不搭理,只得点点头道:“谢谢你。”
卓丽君道:“今天我本来是要过来给你加油鼓劲的,可是一早就被家里长辈强行带出去交际了。过了非常无聊的一天,等到事情一结束,就连忙过来了。——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姑娘,不要弄得好像我们俩很熟一样好吗……周大有有些无语,只淡淡说道:“没事,我不在意。卓小姐,我现在得回家了,家里妻子儿女都在等着我。”
听到妻子儿女四个字,卓丽君的眼神黯淡了一下,但随即又打起了精神来:“我送你回去吧?刚好开车来了。”
“不用了。”干脆的拒绝。
卓丽君当然不会轻易放弃:“这个时候都不好搭电车了,还是我送你吧。”
“我坐黄包车回去。”周大有撒谎了,他其实非常抗拒坐黄包车。坐在人力拉的车子上看着前面的人汗流浃背,他实在是接受不了。
“坐黄包车慢得很,还是坐汽车吧?”
实在无奈,他只得直接说道:“卓小姐,我想,我的妻儿看到你了,不会高兴的。我不愿意做让他们不高兴的事。”
卓丽君实在不舍,固执的说道:“那我不进你的家门,这样总可以吧?”
周大有都要扶额了:“要我怎么说,你才肯放弃呢?”
“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会放弃的……”这话说的,实在是掷地有声。
正在两个人纠缠不休的时候,又是一辆汽车开了过来,停在卓丽君车子的后方。一个年轻男人打开车门,疾步跑了过来。
“丽君,我不是让你等等我吗,怎么跑得这么快?”来者身穿现在年轻人流行穿的黑色背带裤与明黄色衬衣,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蚊子都站不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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