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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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第1页)

文官叹气摇头,回去禀报了。

他在边关跟金王的人打仗,有时候跟萧林林太后的兵打,有时候旁观金王和萧後打,败多胜少,但偶像甄英雄一来,又能率人痛快地收回失地。

将军夫人燕氏对他也很好,遇到晚上在将军帐篷外巡逻的黄大志,叫他把破了的衣服脱下来,和女眷缝补好了给他。甄将军面对夫人就很温柔随和,常常被她逗笑。每次打仗得胜,她安排人清点战俘和战利品送去给京里文官,燕夫人出生外地的大家族,特别懂人情世故,又被富贵和丈夫的爱宠得天真烂漫。

黄大志得了假期,在边镇里看到脏小孩到处讨饭,和野狗抢食,被咬得疮口发烂,苍蝇蛆虫在上面爬。

那个脏小孩还记得他,伸手找他讨吃的。

黄大志想起徐演淳,花俸禄给脏小孩找大夫,下次出营见到他,脏小孩的伤口结了痂,一见到他就跟过来,他点十碗面吃,小孩跟过来喝汤,有时候还学他说话,伸手摸他胖脸上的胡子。

黄大志揉揉他的头说,「你要不当我儿子吧。」

他回不了家乡。乡人骂不着给金王当宰相的徐演淳,骂得他这个相信徐演淳的泥腿子大头兵。

甄英雄将军被调走後,来了一个年纪小的世家公子做监军文官,镀完资历就回京城当大官。世家公子随身带来南方名厨和一大堆仆人,吃得要多精细有多精细。

叫娄阳之的小文官在院子里比划了一阵稀松的草包剑术,就笑眯眯的叫传战报的他过去比试。

他们共事一年,黄大志越来越有经验赢了一两场,後来小文官笑眯眯地走了,黄大志被升职管这片边镇,听说是小文官向上面夸赞他。

次年邻城陷,数万难民涌向城门口,黄大志面无表情,下令全部射杀。

十年前往边镇行军时全军覆没,当时路遇大批难民,难民中突然出现金兵发难,仓促血战间,萧军莫名出现,三方混战,汉军全部死去,剩下他和一个现在讨饭的小子。

而在难民里混入军人和间谍,是徐演淳给金王的计谋。

那个小子长大了一点,瘦瘦长长,但是瘦子体力耐力不够,上战场死得很快。

百姓和金王伪装的军人在城下死了一片,边镇里怒骂仇恨声一片,只有那个到处打短工的小乞丐跑过来说:「大志,我还有一年就能参军了。」

参什麽军?

你又不懂家仇国恨,你是个喝剩面汤就高兴得大眼睛亮晶晶的傻子。

你十六岁都不到。

甄将军被弹劾得越来越多,一个叫孙琼锐的文官告兵部,说他见死不救射杀良民,贪良冒功,也告资助过同乡徐演淳的他是奸细。

他是甄英雄带起来的兵,孙琼瑞拿住他的事,要搞坏甄英雄。

後来发生了很多事。

他从牢里出来,被捆在辕门下鞭笞示众,白天在风沙里暴晒,晚上冻得眉毛胡子头发里全是冰碴,晚上看守的人莫名都走了,难民亲属提着灯笼过来,拿起长枪农具,把他捅成刺猬。

利器搅动肠子脏腑,仿佛被射杀的奸细与难民,痛苦极了。

但下次混了金兵萧军的难民涌来,他还是会做一样的决定。

不然边镇恐怕无人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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